1.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124373/8776989
2.內容:
「美國大而美 他國小而賤」法案的內容究竟為何,網路上各路英雄都有各自的解讀。
聯合報此篇新聞的內容,來自行政院前副院長施俊吉。以下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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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課稅對象:
外國的政府,如各國中央銀行、官方機構,如主權基金、日本農林中央金庫、退休基金,
如勞退基金、挪威退休基金、金融單位,如銀行、保險公司、公司企業,如台積電以及
個人等。
第二,課稅範圍:外資在美的公司營利所得、個人所得;投資證券的資本利得與股利、
投資公司債的利得與債息均涵蓋在內;至於投資美國公債的利得與配息原本免稅,將來
是否應稅,目前尚不清楚,因為該條款對此沒說明白。
第三,稅率:第一年百分之五,以後每年加百分之五,直到最高達百分之廿後停止。
第四,課稅條件:對美國實施不公平租稅的「歧視性外國」。例如將來對美國科技巨擘
臉書、Google課徵數位稅的歐洲國家,以及實施「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的國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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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施也當過金管會主委。金融方面的東西,總該有一定的專業。
而大家最在意的「課稅範圍」,施在第二點講的相當明確。
是他的解讀錯誤嗎?還是鄉民們東挖西湊的解讀錯誤呢?
相信不久之後就會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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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191.93.108 (越南)
※ 作者: heavenbeyond 2025-06-01 15:21:26
※ 文章代碼(AID): #1eE_zvSE (Foreign_Inv)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748762489.A.70E.html
推 BabyWolf: 不是誰錯誤 現在有兩種稅啊 這篇說的是"其中899條款"
就像daze大那篇 Sec. 112105 和 Sec.112029 是分開的
原因不同 課稅範圍當然可能不同2F 06/01 16:20
推 tindersticks: 899條款想課的應是股利,而非賣股資本利得。美股股利現行已扣30%,若通過最高加到50%。另外,美債應如現狀繼續豁免吧,不然等爆。7F 06/01 16:57
推 Derp: 沒有資本利得 這樣好像沒啥差12F 06/01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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