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assSunstein (Pm)標題 Re: [爆卦] GuRuGuRu聲明稿時間 Sat Dec 29 16:47:01 2018
※ 引述《GuRuGuRu (GuRuGuRu)》之銘言:
: 首先 針對大家對於「為何從事發到現在都不願意出面解釋?」的問題
: 當時我發文的目的很單純,只是想回覆那篇我備份起來的假新聞,更正視聽。
: 並且向日旅版的版友分享旅遊的經驗,原文當中也有提到並非針對任何機關。
: 而文中提到我旅途當中的際遇,我是百分之百誠實的還原,絕無任何造假,所以才一直沒
: 有做任何回應。
: 發文時或許多少有受到情緒的影響導致文章傳達出不滿,並且因資訊不足因此打了那通電
: 話,在此我想向因此次事件受到影響的所有人說一聲抱歉。
造完謠道個歉就沒事?這什麼邏輯?
我當初沒有指摘大阪辦事處,所以我有資格現在質疑你吧?
: 我偶爾會在站上發文詢問,或是回應其他提出問題的文章,原本以為這次發文就如同我往
: 常使用PTT一樣,並不知道後續會造成如此嚴重的風波。
: 而我一直在思考是否應該要針對那篇文章出面解釋些什麼,但我認為再做任何的回應也無
: 法挽回已經發生的遺憾。
: 然而事情發生到今天這個地步,造成同行友人游先生的名譽受損、生活受干擾,我認為應
一個已知且獲得法院認證的事實:游先生在法院說他根本不認識發文者、是被盜帳號。
所以你這篇文章等同自白:(因為他可不曾同意你使用他的帳號,亦即)你盜了他帳號!
依照刑法第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
,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游先生如果今天改口說他同意你使用他的帳號密碼,那就打臉他在法院的聲稱!
你和游先生兩人(或一人)自己在上述兩情況中選一個吧!
而至少就你這篇自白而言,鄉民們(不問何人,所以不需游先生本人提告)都可以向地檢
署這麼做:
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
檢察官就必須偵查。不管起訴不起訴--就算不起訴,不起訴處分書也要交待「嫌疑人跟告
發者告發的是否同一身份」。至於如果起訴,那麼你就為你涉嫌觸犯刑法的行為負責吧。
到時候就看看這種刑事案件(不是只有社維法這種行政違規而已),游先生到底是不是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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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爆卦] GuRuGuRu聲明稿
12-29 16:47 CassSunstein
… ×16
推 miayao417: 這女的超級豬隊友。明明豬瘟跟KMT都要幫忙他們壓下去了4F 12/29 16:48
推 Plumpy: 游同學都抗了 還出來放火 真的腦包5F 12/29 16:49
一個已知且獲得法院認證的事實:游先生在法院說他根本不認識發文者、是被盜帳號。
此外,現在網友們只是覺得這篇「聲明稿」啦哩啦咂講一堆,真是讓人搖頭。
→ trywish: 都說同行友人了,只要游認同他會借他手機或用帳號就結束8F 12/29 16:49
推 ericc5566: 如果游先生知情的話 是否應該以偽證罪起訴?9F 12/29 16:49
推 seamen: 柯南音樂請下11F 12/29 16:49
→ trywish: 了。至於游說不認識貼文者,就目前資料來看,如果他當下12F 12/29 16:50
推 CheLiu: hi. 潘潘14F 12/29 16:50
→ seamen: 登等等登 等等等等登等等15F 12/29 16:50
→ losa: 這2人是不是有認識的吧?16F 12/29 16:50
→ trywish: 詢問,潘女說沒有,游本身就沒問題。而且這件事情,法官17F 12/29 16:50
→ steven0503: 樓上m大別說啦 之前有篇豬瘟簡訊文的知名1F又出來護航18F 12/29 16:50
推 sosobi: 游先生又不是證人 偽證三小?21F 12/29 16:51
→ trywish: 自己都不採信游的證詞了。22F 12/29 16:51
推 imkk: 讚 冷冷的天 最適合打球惹><23F 12/29 16:52
→ sosobi: 抓錯人 還判無罪 還想怎樣啊 這檢調 只有丟臉而已XD24F 12/29 16:52
推 chong17: 游是共犯 騙法院說帳號是他的 掩護真正帳號的潘25F 12/29 16:52
→ trywish: 判無罪是要件不符呀,對法官來說沒差,誰貼文都無所謂。26F 12/29 16:53
推 hydechan: 高調 兩個噁心的男女一起抓起來關啦28F 12/29 16:53
→ trywish: 比就糗的是檢察官,資料收集不夠XD這些文章都在打臉檢察29F 12/29 16:53
推 yoshro: 讚喔!真相越辯越明。30F 12/29 16:53
推 Whitening: 感覺在法院一套說詞,PTT又一套說詞31F 12/29 16:54
→ trywish: 官。嘛,反正大家看得開心就好,連假無聊。32F 12/29 16:54
推 Szss: 新事證35F 12/29 16:55
推 NanaoNaru: 這帳號就是一直在扯謊 偏偏有人很相信37F 12/29 16:56
推 bq99: 家屬說不怪造謠者,但鄉民會,鄉民是正義的39F 12/29 16:57
推 error123: 不是一起出國?法院認證游當時在日本40F 12/29 16:57
→ ymuit: 建議某個貼圖的樓 請你自己找出來 不要在每篇貼 謝謝41F 12/29 16:57
推 td770715: 沒看過這麼愚蠢的 都結案了還出來放火42F 12/29 16:58
→ ymuit: 樓上說家屬不怪 沒錯 但大家最難過的是造謠言後果是害死..才是大家無法接受..抱歉!!43F 12/29 16:58
→ trywish: 不對喔,大家怪的一堆,不只造謠。說難聽點,PTT是只有10萬人的社群,怎樣都沒什麼大影響。所以當初第一個怪是怪45F 12/29 16:59
※ 編輯: CassSunstein (101.136.37.170), 12/29/2018 17:08:37
→ trywish: 鬧大的新聞媒體。罵最兇的idxx。當時砲口則是對準謝。48F 12/29 17:00
→ trywish: 所以會一直讓游背鍋,單純就顏色不對而已,你看媒體誰罵?50F 12/29 17:00
→ ymuit: 樓上..說謝先生 他有可能要負擔部份的錯 問題是所有參與者51F 12/29 17:00
推 hydechan: 鬧最大就是潘冠汝和游旻哲的造謠偏偏有人一直在幫她們護航帶風向整個國民黨還動員起來保護她們52F 12/29 17:00
→ trywish: 罵蘇的參予者,就你說不要提的idxx。你這樣不就證明你想55F 12/29 17:01
→ ymuit: 一起要負責任 媒體也好 政治也好(包含二黨) PTT鄉民也好57F 12/29 17:01
→ trywish: 輕輕放下?因為顏色不對不是?58F 12/29 17:01
→ geordie: 小夫的能撐的下去真的很佩服61F 12/29 17:01
→ ymuit: 某樓不知道 KMT早在之前已經提告idxx 目前還不知64F 12/29 17:02
→ trywish: 不是不知道,只是你自己看,連謝都在罵gururu,就知道一堆人都想推給它。嘛,當然你說它該負責,這也沒錯,不然65F 12/29 17:03
→ trywish: 怎會跑法院,搞到最後無罪。那砲口應該就該轉向其他人,68F 12/29 17:04
→ ymuit: 只能說只要一開始po文才是輸了 因為媒體 會找資料 才抓到重70F 12/29 17:04
→ trywish: 至少那些沒出來的一起出來負責才對。72F 12/29 17:05
→ ymuit: 點才能有新聞 他們做錯的是沒有去查證 卻發新聞...73F 12/29 17:05
→ trywish: 當下查證也沒用,當時的確是有中國人專屬的日本機場派車所以媒體去查證,結論一樣會導向最終這種結局。畢竟對方76F 12/29 17:06
→ starfishfish: 當時自己有印象也是這篇出來(當天奇摩首頁看到,但是否有更早的給神人去查)78F 12/29 17:06
→ trywish: 提的,很多都是當下的狀況。所以就算上法院,媒體大概也81F 12/29 17:07
→ trywish: 無罪,不過就是缺個道歉罷了。而不是和謝一樣趁機甩鍋。83F 12/29 17:07
→ starfishfish: 樓上不知道這是新聞和其他網友發的內容?
是多不清楚狀況?
要跟風很容易86F 12/29 17:08
→ trywish: 另外像謝說的,他看過遺書。然後家屬說他沒看過。所以該出來道歉的,真的不只gururu一個。媒體、謝,甚至開檢討會的外交部應該都出來比較好。
至於PTT代表,那個idxx真的該出來,裡面就他罵最難聽。想89F 12/29 17:10
→ trywish: 想如果真的有人打電話大阪罵黨國XX,你說這不會有壓力?論造謠,這idxx也是造謠的一員。不過抓不出來就真的沒轍95F 12/29 17:12
→ starfishfish: 重點還可能被打考績丙直接免職
如果長官為了扛而自殺,那問題是誰?97F 12/29 17:13
推 hydechan: 滿口謊言的游旻哲和潘冠汝,不過我猜媒體不會報99F 12/29 17:14
→ aapplestore: 很容易就被肉搜的證明只是一般鄉民 搜不到的就是職業帳號啊…101F 12/29 17:14
→ ymuit: 上述的是奇摩 2018.12.27 發的105F 12/29 17:15
→ trywish: 所以我不就講了,抓不出來真的沒轍。我們怎和真的有心的106F 12/29 17:15
→ trywish: 人鬥。你說要造謠,這種抓不出來更有可能有背後力量不是108F 12/29 17:15
→ ymuit: 你們討論很熱衷 所以把報導的內容給你們看看 這樣知道結果109F 12/29 17:16
→ trywish: 而且我不只說他一個吧,謝和外交部基本上都道歉比較好。110F 12/29 17:16
→ ymuit: 不必繼續貼圖對嗎112F 12/29 17:16
→ ymuit: starfishfish 咦..你們還要追花蓮 建議你們去報警 只是鄉民114F 12/29 17:17
→ trywish: 理論上還是要,實際上這件事為什麼冷飯熱炒。就謝在前陣115F 12/29 17:17
→ trywish: 子又想把事情推給游,才被家屬打臉。117F 12/29 17:17
→ ymuit: 以前做過..只是你們有可能錯過 謝謝118F 12/29 17:17
→ trywish: 所以最好還是一起提出來,讓大家不要忘記這件事情該道歉121F 12/29 17:18
→ trywish: 你知道如果照你說的,未來不要提idxx會怎樣?謝卸責,罵126F 12/29 17:18
→ ymuit: 咦...樓上們不信李明賢的說法嗎 何況他是提告idxx..謝謝127F 12/29 17:19
→ trywish: 最兇的查不到。媒體不肯罵。未來就會變造謠=游這種講法。128F 12/29 17:19
→ ymuit: 唉...你們不看我辛苦找出來的新聞內容給你們看 結果你們不130F 12/29 17:20
→ trywish: 所以知道為什麼每次扯到這件事,就必須把這些人都抓出來131F 12/29 17:20
→ ymuit: 信..沒辦法耶133F 12/29 17:20
→ trywish: 鞭一輪。單純就為了不要讓某些人自己為能脫身。134F 12/29 17:20
推 linsyi: 檢察官沒查出真實使用者是瀆職嗎?136F 12/29 17:20
→ ymuit: starfishfish 你可以去找李先生 他有資料 會樂意說明137F 12/29 17:21
→ starfishfish: 這就像一些人不信蘇大哥家屬的話怪GURURU一樣
哈哈,可以喔~
到時有時間可以去問問:)138F 12/29 17:21
→ ymuit: 咦..以為你想找idxx 卻扯到蘇的家屬 真的不懂 你可以去找李先生..141F 12/29 17:22
→ starfishfish: 那你不是蘇的家屬,卻要對GURIRU質疑.....?
嗯....??
開心就好囉:)143F 12/29 17:24
→ trywish: idxx已經是公認找不到了。但不能忘是真的,畢竟目前大家都認為這是職業等級,如果忘掉,未來就會在次出來造亂。146F 12/29 17:25
→ starfishfish: 公道自在人心 法官說網友沒事,idcc查不到,家屬不怪網友.....但風向怎麼吹? ;)
trywish大辛苦了,謝謝~我先去吃飯XDDDDD
最後一回,家屬不給外交部人員去祭拜如果為實,個人心中自有定見148F 12/29 17:25
噓 DAVID1989: 之前咬定發文的是游琝哲的要不要造謠關三天啊154F 12/29 17:34
噓 BlackCC: 某個一直在每串推文下面帶風向的 呵呵155F 12/29 17:36
噓 aresjung: 現在證明真有那通電話,大阪要被懲處才弄死人156F 12/29 17:36
推 lwamp: 風向真亂 我只相信三立真新聞 嘻嘻
[url=https://imgur.com/79elVe4]https://i.imgur.com/79elVe4.jpg[/url]158F 12/29 17:39
→ skizard: "之前咬定發文的是游琝哲的要不要造謠關三天啊"+1160F 12/29 17:42
→ seavon: 而且完全沒跟謝長廷道歉耶161F 12/29 17:43
噓 sulunpas: 遺書說跟假新聞無關,謝長廷不要再躲了啦,戀棧?164F 12/29 18:00
推 shiounio: 到底為什麼游潘要說這種謊?我比較關心這個167F 12/29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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