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標題 [新聞] 「不愛了」 女博士提告離婚結局大逆轉時間 Wed Jan 2 15:26:0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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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02/1493503/
「不愛了」 女博士提告離婚結局大逆轉
出版時間:2019/01/02 15:00
女博士為求學、工作和丈夫分居,事後稱「不愛了」訴請離婚。示意圖
台中一名45歲黃姓女博士為求學、工作,與在屏東任教的郭姓丈夫分居逾10年,因生活、
人生規劃漸行漸遠,兩人常發生齲齬,黃女要求離婚,郭男則堅持要240萬元才願簽字,
兩人無法達成共識,去年黃女訴請離婚,一審勝訴,丈夫不服,上訴且提反訴請求妻子履
行同居義務。台中高分院認為,郭男沒有造成婚姻破綻的事由,黃女以「不愛了」提離婚
不成理由,今逆轉判黃女敗訴,且應回到丈夫身邊履行同居義務。
判決指出,黃姓女博士2007年結婚後到新竹攻讀博士,接著又到美國從事助理研究工作,
郭男則到屏東當老師,2人分居逾10年,期間黃女僅偶爾到屏東和丈夫同住,卻常因生活
瑣事發生摩擦、爭吵,無法好好相處。
黃姓女博士提告指稱,丈夫不斷想控制她的人生規畫,也不管她現在已經有穩定工作、需
要照顧娘家等等問題,造成她龐大精神壓力,她要求兩人生個孩子,丈夫卻拒絕,還要她
給240萬元才肯離婚,令她十分寒心。
黃姓女博士說,3年前她曾經提離婚,經高雄高分院判敗訴確定後,兩人依舊維持分居狀
態,丈夫也沒有修復感情的意願,甚至要求她放棄娘家和工作,逼她搬到屏東同住,她只
好再次訴請離婚。
台中地院原本判准2人離婚,但郭男上訴表示,他與妻愛情長跑多年,他不甘妻子北上唸
博士後就變心,也不願失去妻子,他曾試圖挽回感情,且妻提離婚訴訟期間,他仍關心妻
子的家人,經常寄電子信和打電話給妻子,甚至在信中提到:「我生日快到了,你欠我好
幾個、好幾次生日禮物,你該回來了吧。」
郭男說,妻子婚後要完成博士學位,他不但支持,還體諒妻舟車勞頓,才同意妻子就近在
學校附近租屋,分居期間他也經常打電話、傳送簡訊、EMAIL等方式與妻聯繫、關心,妻
子卻變心不愛他,不願意維持婚姻、改善婚姻裂痕,他覺得結婚除了「愛」,更應該要有
責任,但妻子卻一昧逃避,還把他妖魔化,所以造成婚姻破綻的人是妻子,不是他。
法官問黃女: 「為何這麼排斥丈夫?」黃女回答:「 我就是沒辦法再跟他在一起,不愛
了,我念碩士班的那2年,我就變了,我就不愛了,沒有什麼原因。」
台中高分院認為,2人分居後,感情雖轉淡,但黃女採取消極態度,拒絕和丈夫溝通協調
,反觀郭男仍持續透過電子信件與女博士聯絡,逢年過節也以信件及禮物問候妻子的母親
及家人,足見2人長期分居及相處不睦的緣由,肇因於女方未積極溝通,且無挽回婚姻之
意,因此認定黃女應為婚姻破綻負主要責任,今駁回她離婚要求。
至於郭男反訴請求妻子履行同居義務部分,法官認為當初兩人分居的原因,既然是女方求
學、就業,如今女方學業已經完成,且平日住在台中,與屏東相隔不遠,交通往返方便,
假日或工作休假期間,應可往返屏東與丈夫同住,因此判黃女應履行同居義務。全案仍可
上訴。(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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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kaHakkinen (36.225.89.7), 01/02/2019 15:26:49
推 kilof: 台男:$$$$$3F 01/02 15:27
推 cka: 我猜在新竹有更好的...5F 01/02 15:27
→ RRADA: 不愛了為什麼不能離婚?6F 01/02 15:27
推 jeff0811: 不愛幹嘛嫁?法律程序不是兒戲7F 01/02 15:27
推 funkD: 這種不準有意義嗎8F 01/02 15:27
推 leona12: 不愛了 好像沒什麼錯啊12F 01/02 15:28
→ kent: 男人心裡容易猜啊 我都那麼老了 離婚還再娶機會低14F 01/02 15:28
推 QBey: 念碩士班的那2年,我就變了,我就不愛了15F 01/02 15:28
→ linceass: 這種就給人家離啊 硬要一起有甚麼意思 讓母豬賠個200萬16F 01/02 15:28
→ kent: 你這個賤女人這樣就想離開喔 這幾年怎樣對我的17F 01/02 15:28
→ kent: 拿幾百萬出來我就離婚啊19F 01/02 15:28
推 purplebfly: 不愛了,就錢談一談直接離了吧,丈夫也只贏了這次的官司20F 01/02 15:29
推 ams9: 高分院法官英明 結婚該有責任感 哪有用不愛了就吵離婚的道理21F 01/02 15:29
→ purplebfly: 只贏了可以主動離婚的權利而已,女方不履行同居義務你22F 01/02 15:29
→ kent: 「不愛了」三個字就想走人喔 反過來男生這樣對你你不靠北?23F 01/02 15:30
→ kent: 240萬拿出來啦 人家也不是不肯離25F 01/02 15:30
推 e045566: 男女反過來的話.....26F 01/02 15:30
推 jeff0811: 婚姻這種法律狀態沒那麼容易擺脫的27F 01/02 15:30
噓 greyyouth: $$$$$$$$$$$$$$$$$$$$$$$$$$$$$$$28F 01/02 15:31
推 jajoy: 阿就不愛了 男生也趕快找個年輕的不就好惹31F 01/02 15:31
→ kent: 如果反過來你女人4,50歲了 人家不愛了就想甩掉你 你不談錢?32F 01/02 15:31
→ greyyouth: 男人就是這樣 碰到有錢撈的時候就不擇手段33F 01/02 15:31
→ kent: 錢能解決的就是好解決的事情 何況都開價了 還不掏錢想怎樣34F 01/02 15:32
推 anoreader: 法院也沒說不能離啊! 付錢閃人就好了 又不甘願37F 01/02 15:32
→ kent: 還好男人這幾年沒有外遇偷吃被你抓到 不然還有機會跟你談錢?38F 01/02 15:32
推 FK56: 顏色不對39F 01/02 15:33
推 peterw: 既然分居又不愛了要離婚,優質女孩的所有花費,包括娘家44F 01/02 15:33
→ kent: 要是你不陪老公睡 老公外遇 被你抓到 還不被你告死離婚賠錢?45F 01/02 15:33
→ peterw: 的一些雜費,應該都是女孩自己出的對吧?46F 01/02 15:33
推 ymuit: 覺得男的是紅眼 不爽她比他前途更好 不停地鬧她不要工作47F 01/02 15:34
→ kent: 台女就是....49F 01/02 15:34
→ ymuit: 她曾經有要求生孩子 他不要 根本是不想有家庭吧50F 01/02 15:34
噓 greyyouth: 遇到這種台男真的是有夠衰小耶 不給離死要錢51F 01/02 15:35
→ ymuit: 她曾經要求生孩子 等於希望有家庭才能讓她回家 只是他不了52F 01/02 15:35
→ e045566: 不想生孩子就是不想要家庭?54F 01/02 15:35
→ ymuit: 解她..她只有他一個人 無法讓她放棄她的前途吧56F 01/02 15:35
推 flysonics: 男生講不愛了要付贍養費 女生講不愛了拍拍屁股就能離了57F 01/02 15:36
推 qsxwdc: 台女不意外,可悲台男58F 01/02 15:36
→ alisa99: 她要求兩人生個孩子,丈夫卻拒絕,還要她給240萬才肯離婚59F 01/02 15:36
→ siamese: 新聞看起來像男的吃軟飯61F 01/02 15:36
推 anoreader: 生小孩是可以離婚理由喔? 那更多台女拒絕生63F 01/02 15:37
→ ymuit: 樓上..問題是她老公拒絕 根本不讓她有很好的工作而已65F 01/02 15:37
推 leona12: 45了 還想生? 空頭支票66F 01/02 15:37
→ anoreader: 男生是不是可以訴請離婚? 這是那門子抗辯理由67F 01/02 15:37
→ linceass: 母豬不付錢就想跑 當男人ATM喔72F 01/02 15:38
→ ymuit: leona12 她有說在三年前提出要生孩子 但遭到拒絕才考慮離婚74F 01/02 15:38
推 alisa99: 那是在講以前吧,他也沒說不離,只是要錢~~~75F 01/02 15:38
→ ymuit: leona12 你沒看清內文..她已經放棄76F 01/02 15:39
→ anoreader: 結婚本來就是講法律啊 是在天真什麼!!!77F 01/02 15:39
→ kent: 那麼簡單一個人想走就可以離的話 那還要離婚制度幹嘛78F 01/02 15:39
→ btofnc: 有小秘密?79F 01/02 15:40
→ kent: 也不用婚姻法了80F 01/02 15:40
→ ymuit: 你說錢..問題是看出來她比他更有錢 他為何求二百四十萬82F 01/02 15:40
→ mikejan: 判決才能離婚真的很落後...83F 01/02 15:40
→ kent: 也不是不准離 兩願離婚當然可 訴請離婚就是看條件啊84F 01/02 15:40
推 lostguy: 女生唸書的錢誰出的?好奇85F 01/02 15:40
→ f124: 不愛了要離婚拿錢來阿 在那邊吵什麼吵86F 01/02 15:40
推 flysonics: "台中高分院認為,郭男沒有造成婚姻破綻的事由"87F 01/02 15:40
推 alisa99: 博士通常會有獎學金88F 01/02 15:41
→ flysonics: 所以要不要小孩不是造成婚姻破綻的事由阿89F 01/02 15:41
→ f124: 都你的毛 錢先賠了再來離婚吧90F 01/02 15:41
→ kent: 男的有對不起她嗎 有外遇偷吃嗎? 有在婚姻犯錯嗎?91F 01/02 15:41
→ alisa99: 人家就不愛了還在那裡「妳欠我好幾個生日禮物」也是呵呵92F 01/02 15:41
→ anoreader: 因為生小孩不是婚姻義務 同居才是啊93F 01/02 15:41
→ ymuit: flysonics 你沒看到 她需要工作才能照顧娘家 但她老公說要94F 01/02 15:41
→ kent: 有犯錯的話 你訴請離婚早就過了95F 01/02 15:41
→ lovejamwu: 可以分居那麼久.其實有時真的感情就淡了.96F 01/02 15:42
→ ymuit: 放棄娘家和工作 看出來她老公太在乎她把賺來的錢給娘家吧97F 01/02 15:42
推 marurun: 240買自由划的來啦99F 01/02 15:43
噓 darkMood: 法律應該改成很難結婚,很好離婚。而不是好結難離,幹293F 01/02 16:44
推 ZBeta: 乾脆取消婚姻制度好惹<3294F 01/02 16:45
推 richjohn: 離婚還有牽涉到財產的問題,不是不愛就離這麼簡單295F 01/02 16:48
推 Anyotw: 台灣有半個地球大296F 01/02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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