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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9i (正直與善良)
標題 [新聞] 纏訟19年!后豐大橋墜橋案更一審宣判無罪
時間 Sun Jan  2 09:24:20 2022


纏訟19年!后豐大橋墜橋案更一審宣判無罪

1.媒體來源:
華視新聞

2.記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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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芷筠 綜合報導 臺中市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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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19年!后豐大橋墜橋案更一審宣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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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一名安親班陳姓老師,與男友王淇政進行分手談判後,竟離奇從橋上墜落,當場不
治身亡,事發當時王淇政與友人洪世緯在場,檢警認為涉有重嫌將其依法送辦。全案歷經
有期徒刑、無罪、再撤銷後,台中高分院今(30)日更一審宣判王淇政、洪世緯2人無罪

疑因感情糾紛 王男被控將女友丟下橋

「后豐大橋墜橋案」發生在2002年,當時年僅21歲的王淇政,疑似因女友不滿他去夜市,
因此相約到后豐大橋見面,後來疑似鬧脾氣突然攀上大橋墜落致死;事發當下,原本目擊
者表示,「只看見有一個黑影掉下來」,沒想到2年後卻翻供稱,「有聽到女老師和男友
王淇政及友人洪世緯在橋上吵架談分手,後來女老師就被丟下橋」。最後王淇政和洪世緯
依《共同殺人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5年、12年6個月定讞,並於2012年入獄服刑,不過2
人入獄後仍堅稱自己無罪。


該案於2012年在冤獄平反協會協助下提出再審,2018年最高法院同意再審;經過審理,台
中高分院於2019年宣判2人無罪,讓案情大逆轉,不過檢察官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
案件再審有多項違誤,於2020年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歷時1年多的審理,
今日更一審仍宣判無罪。



法官提4理由 纏訟19年更一審獲判無罪

合議庭法官今日在宣判後,提出4大無罪理由,說明案件因證人說詞前後不一,無法證明
被告聯手害命;依照起訴內容死者為2名被告合力抬起丟下橋,但死者墜橋位置與身體擺
盪慣性的位置不符;另外,王淇政與洪世緯並非至交,洪世緯與被害人無嫌隙,殺害被害
人也無利可圖,認定無殺人動機,且王淇政與洪世緯均通過測謊,依照無罪推定論,判2
人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對此,冤獄平反協會律師林志忠、羅士翔都說,「聽到再審更一審仍判無罪,內心非常激
動,也希望台中高分檢在看完判決書後不要再上訴,讓2人好好回歸社會過生活」。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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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cts.com.tw/cts/society/202112/202112302067289.html
纏訟19年!后豐大橋墜橋案更一審宣判無罪 - 華視新聞網
[圖]
2002年一名安親班陳姓老師,與男友王淇政進行分手談判後,竟離奇從橋上墜落,當場不治身亡,事發當時王淇政與友人洪世緯在場,檢警認為涉有重嫌將其依法送辦。全案歷經有期徒刑、無罪、再撤銷後,台中高分院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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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c9i (114.42.208.136 臺灣), 01/02/2022 09:25:29
SydLrio: 所以女方死了活該?1F 36.234.122.150 台灣 01/02 09:26
venomsoul: 我接受無罪推定,我接受他被判無罪,但我不信他沒幹-.-2F 42.76.41.242 台灣 01/02 09:28
marsonele: 關9年的人生要如何重新開始4F 223.137.55.38 台灣 01/02 09:28
abcdeffg: 女的就自己跳橋啊關男的屁事5F 42.72.8.169 台灣 01/02 09:29
darkbrigher: 那弄到以測謊當證據 那證據相當薄弱6F 111.242.41.137 台灣 01/02 09:30
gfabbh: 沒有足夠證據,當然無罪呀。7F 101.9.97.89 台灣 01/02 09:30
AUwalker: 衰8F 27.33.157.110 澳大利亞 01/02 09:30
Sanish: 就證據不足啊,總不能沒確切證據硬判有罪9F 111.242.45.64 台灣 01/02 09:31
chichung: 看了公視紀錄片 男方都有報警 目擊者後來才翻供都回答是的有被誘導之嫌11F 101.12.42.101 台灣 01/02 09:31
ifyoutry: 我記得這一件的證據問題挺多的.13F 114.33.83.163 台灣 01/02 09:32
kaodio: 分手談判不要約這種地方…自己找的14F 114.44.42.197 台灣 01/02 09:33
cc9i: https://youtu.be/OT3j-HB2sNs 公視+有上架15F 114.42.208.136 台灣 01/02 09:34
Kyo5566: 目擊者與你無冤無仇為何要指認你16F 111.254.4.252 台灣 01/02 09:34
kaodio: 就算跟著跳下去 也一樣洗不清17F 114.44.42.197 台灣 01/02 09:35
joanmayannie: 蕭查某自己跳橋當然死了活該18F 36.228.129.94 台灣 01/02 09:37
stevelovkaka: 19年…………到底是沙小啊19F 114.137.64.35 台灣 01/02 09:39
ifyoutry: 那個目擊者證詞反覆啊,而且後來的證詞存在一些客觀問題.20F 114.33.83.163 台灣 01/02 09:41
bowen5566: 目擊者前四次都說看到黑影 最後一次
翻供說看到把人丟下橋 結果法官採信
最後一次 算那兩個人倒霉是不是啊22F 110.28.33.201 台灣 01/02 09:43
maplefoxs: 自己跳的吧25F 112.78.74.58 台灣 01/02 09:43
furnaceh: 關這麼久,出來也毀了,慘26F 61.222.66.250 台灣 01/02 09:43
gogoegg: 把人丟下去很難,自己跳下去比賽簡單
不過這件沒目擊證據,就是得判無罪27F 180.217.48.27 台灣 01/02 09:45
scott0104: 浪費國家資源,這樣又要國賠嗎29F 122.121.162.14 台灣 01/02 09:45
Ahhhhaaaa: 冤獄會賠償多少30F 1.164.248.26 台灣 01/02 09:46
boyambrose: 不滿去夜市?約在橋上談判?好難懂啊31F 42.75.48.30 台灣 01/02 09:47
scott0104: 更一審就拖19年,我們司法系統真的沒問題?33F 122.121.162.14 台灣 01/02 09:48
bakasensei: 台灣司法就是一個笑話35F 116.241.31.112 台灣 01/02 09:48
CHYYP: 沒有證據當然無罪36F 49.217.137.248 台灣 01/02 09:49
chocoball: 誰來賠償啊 無罪被關了10幾年37F 27.242.3.233 台灣 01/02 09:50
Ronwill955: 纏訟的時間比刑期還長 呵呵38F 39.8.199.113 台灣 01/02 09:53
chang1202: 說目擊者無冤為啥要指認你的 可以去了解一下 人腦在很多時候常常被環境影響39F 116.241.6.141 台灣 01/02 09:53
sushi11: 八卦肥仔+141F 49.217.130.252 台灣 01/02 09:53
chang1202: 當下的判斷42F 116.241.6.141 台灣 01/02 09:53
ifyoutry: 記憶這種東西也不是100%可靠的.43F 114.33.83.163 台灣 01/02 09:55
AUwalker: 先不講冤獄 台灣刑度也他媽太浮動了 砍244F 27.33.157.110 澳大利亞 01/02 09:55
HyperLollipo: 證據只有證人證言的意思?45F 114.136.20.82 台灣 01/02 09:55
AUwalker: 3刀的司改王八蛋才8年,這兩人連罪疑唯輕不知道有沒有用上就15年?46F 27.33.157.110 澳大利亞 01/02 09:55
kaodio: YT下面有公視完整的影片 不過快2小時…48F 114.44.42.197 台灣 01/02 09:55
briareus: 沒證據當然不能判有罪,又不是國民黨警總時代49F 114.24.107.131 台灣 01/02 09:55
DudeFromMars: 如果自己跳橋自殺本來就活該啊
所以你看現在法官多聰明,都判不久,就算冤獄也一下就出來了51F 223.137.152.175 台灣 01/02 09:56
sazdj: 如果沒昏迷 丟人下橋一定有打鬥痕跡 憑這些證據可以判定54F 180.217.128.116 台灣 01/02 10:04
cms6384: 為什麼談判分手要選在后豐大橋呢56F 61.58.109.90 台灣 01/02 10:05
maxdi: 一個案子審20年真是一個笑話57F 1.200.122.56 台灣 01/02 10:07
kaodio: 本來不起訴的 因為證人13個月翻供 應該先抓去判偽証罪58F 114.44.42.197 台灣 01/02 10:19
colan8: 以後醜肥宅出門要隨身帶好行房紀錄器60F 220.128.118.233 台灣 01/02 10:20
ifyoutry: 好像是死者打電話說他人在橋上十分鐘後沒看到人就跳下去的樣子吧.61F 114.33.83.163 台灣 01/02 10:21
pippen2002: 證人呢?  法官檢察官都這樣? 遜?63F 1.34.145.177 台灣 01/02 10:22
a28200266: 女的自己跳橋也有可能啊 沒證據關三小64F 36.224.224.73 台灣 01/02 10:22
qw5980162: 警方為了要破案肯定會誘導65F 111.83.201.166 台灣 01/02 10:24
zzzprince: 目擊者跟法官毀了兩個人的人生 但沒事66F 111.71.216.6 台灣 01/02 10:24
qw5980162: 某D 冤獄關越久 我們國家錢越噴越多 你可以去找找因為冤獄賠錢的 一年耗掉多67F 111.83.201.166 台灣 01/02 10:25
li04: 既然不是要求真相、只是想要人祭來慰藉家屬69F 42.75.61.231 台灣 01/02 10:25
qw5980162: 少的預算70F 111.83.201.166 台灣 01/02 10:25
li04: 、那為何不是選擇一樓來人祭、這樣廢死跟家屬應該都不會有意見71F 42.75.61.231 台灣 01/02 10:25
blue999: 女方自己跳的 其實蠻有可能的73F 42.72.100.193 台灣 01/02 10:27
qw5980162: 女方死了活該 ? 那被冤枉19年就是應該? 1樓邏輯?
你去待過監獄10年 我看你還能不能適應社會zz74F 111.83.201.166 台灣 01/02 10:29
mou5009: 本來就不合理 沒金錢誘因 不可能會有朋友幫忙情殺 太奇怪了78F 101.12.55.22 台灣 01/02 10:31
anomic24: 1樓邏輯死去?一個人死亡沒有確切證據證明是誰幹的,就要抓人來獻祭?
而且以前警察誘導問答跟刑求逼供的案子一大堆,誰能保證這個沒有?80F 61.228.143.126 台灣 01/02 10:35
PoloHuang: 沒證據還能關 鬼島哦84F 106.1.248.144 台灣 01/02 10:37
windbomb: 這很衰,可能女的在那邊鬧自殺,結果真的跳下去,這種事還是要報警處理85F 42.75.18.177 台灣 01/02 10:38
Sargasso: 檢察官根本沒確實證據 一直想弄人進去87F 122.118.35.79 台灣 01/02 10:40
chichung: 說真的除非把人敲暈丟下去不然那種高度兩人抬起來丟下去怎麼可能不掙扎88F 118.161.42.249 台灣 01/02 10:53
luismars: 不滿男友去夜市就談判...這啥? = =90F 36.235.18.97 台灣 01/02 10:54
possible322: 10年服刑能拿多少錢啊91F 27.242.228.242 台灣 01/02 10:55
chichung: 是男方在夜市接到電話女方要他約在橋上 載男方去的友人躺著也中鏢92F 118.161.42.249 台灣 01/02 10:59
AndyMAX: 女方約的反而像是女方蓄意要毀掉男方94F 1.174.200.15 台灣 01/02 11:01
luismars: 那證人在那亂講都不怕有報應...
"聽到"吵架就很可疑呀...距離多遠?
猜檢察官會上訴...為了他們的face95F 36.235.18.97 台灣 01/02 11:05
wei76119: 像99.9的案件98F 27.242.99.21 台灣 01/02 11:09
a09162277: 破麻自殺死了活該99F 49.217.73.168 台灣 01/02 11:18
karol1314: 沒有證據 只能用推論  這真的也很為難100F 101.9.196.199 台灣 01/02 11:20
prereality: Will 有新題材了101F 42.72.186.14 台灣 01/02 11:42
mildred19: 檢察官本來就是會位死者的角度說話102F 59.115.114.52 台灣 01/02 12:06
mmzznnxxbbcc: 很多冤獄還要國賠的 其實也是證據弱只是當年可由法官採信來判 現在不行103F 111.248.241.240 台灣 01/02 12:18
trickart: 沒要幹嘛卻約在大橋上談判? 還帶另一個男性友人到場?105F 101.10.15.108 台灣 01/02 13:06
ahaha777: 女的自己本來預謀要跳了吧 約橋上
誰他媽的腦袋有洞會約那座橋107F 1.200.133.61 台灣 01/02 13:07
earnformoney: 推平冤109F 49.217.75.228 台灣 01/02 14:35
asidy: 沒證據可憐啊110F 123.204.128.80 台灣 01/0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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