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ustMeNU (有一說一)
標題 Re: [新聞] 立院三讀限縮交通違規檢舉 未戴安全
時間 Tue May 14 12:59:06 2024


現在問題不在於開放檢舉,而是檢舉判定

首先違停有兩種:
1.違規臨時停車 (3分鐘內)
2.違規停車 (超過3分鐘)

我舉個例子:
你把車開到人行道上,停了不知道多久
我經過被擋路,於是拍了照片檢舉,快速拍了兩張的過程中,你開走了。請問,我應該檢舉
哪一條?

檢舉第2條肯定不過,因為我兩張照片間隔沒有3分鐘,無法證明你是「違規停車」
那我檢舉第1條呢?就算我不確定你停多久,起碼也絕對是臨時停車吧

很抱歉喔
交通部王國材在2023年12月發文給警局了
要檢舉「違規臨時停車」,你要證明是「臨時」,也就是3分鐘內
要求你必須拍攝以下條件:
1. 駛入
2. 停車
3. 駛離
4. 以上不超過3分鐘

也就是說,像我經過時你早就停在那邊,然後才開走,我當然無法拍照"駛入",也無法拍到
"停車超過3分鐘",那麼你剛才的停車,就兩種違停都無法檢舉。

王國材要不是智障,不然就是天才,想出了違停人最愛的解套方式

不只是人行道,所有比如路口、紅線、消防栓
檢舉條件全都是如此,那你開不開放有差嗎?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129.152 (臺灣)
※ 作者: JustMeNU 2024-05-14 12:59:06
※ 文章代碼(AID): #1cGk-SJ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5662748.A.4FC.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立院三讀限縮交通違規檢舉 未戴安全
05-14 12:59 JustMeNU
koromo1991: 當然是天才啊 違規達人多開心啊1F 101.10.2.77 台灣 05/14 13:01
suxen: 王國材真的爛到不可思議2F 114.44.12.119 台灣 05/14 13:01
dog24679: 選票雙贏3F 42.73.39.91 台灣 05/14 13:02
EulerFormula: 好了啦 打不贏就加入4F 27.242.229.100 台灣 05/14 13:03
leonian: 真心希望改這個的人被違停害死 太爛了5F 61.228.238.72 台灣 05/14 13:04
hh800315: 我開車也直接亂停了 超爽6F 118.231.152.150 台灣 05/14 13:05
PtT0615s: 手機都有錄影了為何不錄影三分鐘
真心要檢舉別人花個三分鐘會很難?7F 61.216.99.139 台灣 05/14 13:05

--
作者 JustMeNU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