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nter0954 (阿德)
標題 [問卦]不會打詐嗎?我教你啊
時間 Sat Jun 29 06:07:53 2024


打詐這麼難嗎
你他媽不會我就教你

設立打詐獎金制度
只要成功檢舉詐騙集團
就以5-10%詐騙金額比例
或以及詐騙犯名下所有財產為獎金

他馬的打不過就加入他們的概念
我詐騙你的詐騙
我還合法領獎金
全民一起詐騙詐騙集團
看那個詐騙集團做的下去

政府打詐什麼預算就通通做獎金就好
我也不用簽樂透
整天找詐騙集團就好
幾百萬幾千萬賺
這樣好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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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93.15 (臺灣)
※ 作者: hunter0954 2024-06-29 06: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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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9612475.A.12D.html
vincent0412: 動搖國本1F 49.215.44.212 台灣 06/29 06:09
Miyanishi25: 好2F 123.192.218.190 台灣 06/29 06:14
hyuchi0202: 你不就被詐騙了嗎 還以為政府不知道3F 111.250.10.97 台灣 06/29 06:15
kinda83: 詐騙集團的錢是受害者的4F 49.217.194.10 台灣 06/29 06:15
我知道啊!撿到錢都能訴求10%了
幫你把錢討回來,抽個10%很過份嗎
況且也設定可以以詐騙集團的自己財產
為優先扣除獎金
受害者的錢可以不一定動用
hyuchi0202: 怎麼打詐喔?
政府帶頭詐騙發大財阿5F 111.250.10.97 台灣 06/29 06:15
Mian1997: 你的政府就是源頭7F 61.62.144.60 台灣 06/29 06:21
※ 編輯: hunter0954 (180.217.193.15 臺灣), 06/29/2024 06:21:08
※ 編輯: hunter0954 (180.217.193.15 臺灣), 06/29/2024 06:22:06
KiwiBagel: 名下財產都是詐騙來贓物,不能當獎金8F 125.231.131.54 台灣 06/29 06:23
法一修就可以了,我如果是被害者
你幫我把錢討回來,給個10%我覺得不過份
你如果沒幫我討,我受害者什麼都沒有
受害者自己也要付點責任代價
LSW1990: 肥水不落外人田。外人就是你9F 115.43.185.129 台灣 06/29 06:24
※ 編輯: hunter0954 (180.217.193.15 臺灣), 06/29/2024 06:27:13
xne555: 錢當然要上繳政府,是政府在打詐,贓款入國庫在巧立名目就可以落入自己口袋了,以上是我夢到的10F 101.12.42.92 台灣 06/29 06:31
yayayagogo: 立委不喜歡你亂檢舉好嗎
交通的檢舉人都被扼殺了13F 27.53.131.230 台灣 06/29 06:48
ppex: 對啊,政府應該雇你去打詐!!15F 42.77.52.130 台灣 06/29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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