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p88994433 (嘿嘿)標題 [問卦] 公家機關簽錯工作合約 可以爭取嗎?時間 Sat Aug 10 19:31:19 2024
如題
我家人本來跟某鄉下公家機關簽工作合約到年底
就跟前幾天突然發訊息說
當初簽錯了
其實他的合約是只到8月中
然後說給3000塊做補償
?????
我剛剛聽到這回事整個匪夷所思
這是打發狗的嗎
公家機關的合約欸
可以說改就改說打發就打發的?
我是覺得很奇怪啦
完全不合理
但家人好像都想說好吧自己吞下去就好
所以想問問看鄉民
這件事情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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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p88994433 2024-08-10 19: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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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Kyosuke: 怎麼可能1F 1.160.85.45 台灣 08/10 19:31
→ linceass: 去跟法院講啊 跟我講幹嘛2F 118.150.175.153 台灣 08/10 19:32
推 railman: 通常會加一條可以讓人隨時走的條款?3F 223.140.246.227 台灣 08/10 19:32
→ yuan1205: 不清不楚的4F 36.234.67.51 台灣 08/10 19:32
→ m13211: 看看年改5F 223.118.50.77 香港 08/10 19:33
→ whitenoise: 照品照走,你可以爭取沒錯,但算了6F 118.171.8.61 台灣 08/10 19:33
推 kurtsgm: 合約的重點在於違約的賠償責任
你先看看你口中的合約有沒有這東西 沒違約條款的合約都是簽爽的7F 42.79.143.55 台灣 08/10 19:37
→ ap88994433: ok 感覺就是爽約10F 27.240.249.35 台灣 08/10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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