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n01223489 ()
標題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
時間 Wed Sep  4 15:29:50 2024


※ 引述《TouchAgain (謝謝)》之銘言:
: 容積獎勵 法規只規定不能超過20%
: 至於20%怎麼審核
: 都是各縣市政府自訂項目來做權重分配以及審查
: 譬如是否開放空間、綠建築等等
: 那麼問題來了 決定該不該給獎勵的
: 是法官、檢察官 還是 都更專家?
: 如果都是法官檢察官能判斷
: 那這行業也太卷了吧
: 不僅要懂學術論文判斷抄襲 還要懂都更
: 法官跟檢察官是不是要加薪啊?
: 補充:
: 推 chkao: 不是喔,都更是50%,非都更20%
: → chkao: http://i.imgur.com/SIn8OHF.jpg
: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10577

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
定者以外,其餘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也就是細部計畫可以由市政府自
行核定即可實施。


但是,依同法第23條第2項規定,細部計畫核定之審議原則,由內政部定之。
也就是民國91年內政部公布實施的「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
這個審議原則中的第8條中規定細部計畫訂定之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畫法省 (市)
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且不得違反主要計畫有關使用強度之指導規定


也就是說,細部計畫由市政府自行核定,但是細部計畫裡面有關容積率的上限,不能超過
主要計畫的限制,也不能超過「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
管制自治條例」的容積規範。


除非主要計畫裡面就訂有容積獎勵的辦法,讓細部計畫可以作為準則,否則不能超過主要
計畫的限制。不能透過變更細部計畫的方式,新增一個在主要計畫裡所沒有的容積獎勵規
定來突破「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容積限制。


但是這案就是這麼做了,直接企圖在細部計畫裡創設一個主要計畫裡面沒有的容積獎勵。
既不像都更案有「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及「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又不去變更「主要計畫」的容積獎勵規定(因為要送內政部核定,程序較久),直接想用細
部計畫變更就闖過去。


比較奇怪的是,明明「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11章中就有綜合設計放寬與
容積獎勵規定不去用,搞出一個參照都更獎勵的無法源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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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6.111 (臺灣)
※ 作者: gn01223489 2024-09-04 15: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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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
09-04 15:29 gn01223489
peterwu4: 例如?1F 61.222.220.37 台灣 09/04 15:32
gigiabc: 北市史上首例 那麼多建商 只有京華城發現這個bug2F 101.12.27.207 台灣 09/04 15:33
luche: 都更專家萬一全部被收買怎辦?
還是請他們推出固定格式 計算基礎
分案作個報表吧
公文書批閱核可 看起來把人當874F 1.200.97.128 台灣 09/04 15:33
ashrum: 你這套解釋得通,就是全台通通違法了8F 111.71.31.147 台灣 09/04 15:35
哪有?
luche: 資料好了 政府單位麻煩自己放在網
頁上9F 1.200.97.128 台灣 09/04 15:36
※ 編輯: gn01223489 (101.8.26.111 臺灣), 09/04/2024 15:37:02
luche: 高雄的很多機構 網頁都不知道有沒
有在更新 或者試著去敘明案件 或整
體建設的檢討 撥款這麼多看起來很
神秘11F 1.200.97.128 台灣 09/04 15:37
PtT0615s: 拜託又扯南部真的懷疑可以去查阿 不用兩件事混為一談 就算兩邊都貪也是關兩個15F 61.216.99.139 台灣 09/0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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