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sign0606 (飛)標題 Re: [問卦] 只有我覺得恢復軍審還好嗎?時間 Fri Mar 14 00:51:28 2025
※ 引述《vancepeng (秦國金城武)》之銘言:
: 諸君 午安
: 剛剛看到台灣的重磅新聞 好像要恢復軍審了
: 台灣資訊透明度領先全球 不會有國防布問題
: 而且軍審本來就有存在必要 可維護國家紀律
: 當初廢除軍審本來就是意外或是有人帶風向吧?
: 很慶幸台灣可以回到正途把那些共匪都抓起來
: 如果共匪不斷騷擾我國內政 獨裁點是可以的
: 只有我覺得恢復軍審還好嗎?????????????????
: 有木優把瓜?
問題是
軍事審判法在十萬人上街頭後 第一條就已經修法為
現役軍人
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本法追訴、處罰。
現役軍人非戰時犯下列之罪者,依刑事訴訟法追訴、處罰:
一、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六條及第七十六條第一項。
二、前款以外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
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
另外釋字436理由書中的這段
本於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人民訴訟權利及第七十七條之意旨,應就軍事審判制度
區分平時與戰時予以規範。
另外當年修法訴求不就是認為軍審不透明 人治大於法治
要求一律回歸刑事訴訟法之範疇
原本被嫌成一坨屎 現在突然變得很香?
再說
國防部說法是
「軍事審判案件限於軍人職務上犯罪為主」,未來現役軍人平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
編有關的軍事犯罪(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等),將受軍事審判;第三編軍人如涉犯一
般犯罪案件,規畫仍由司法機關辦理。
目前見報有第二編相關案件的新聞
最為人詬病的就是一般司法案件常見的
從輕量刑
部分又與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三十二條量刑標準相比
國家機密保護法量刑被大眾認為
太輕
結果現在解決的方法就是想要再度修改軍事審判法
而不是考慮去修改各法條的最低刑度
重點是又與釋字436牴觸
最後 再度回顧當年的某篇爆文
#1I0SV9jp (Gossiping)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375848393.A.B73.html
不覺得諷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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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00.237 (臺灣)
※ 作者: design0606 2025-03-14 00:51:28
※ 文章代碼(AID): #1dqmqI16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1884690.A.046.html
→ k44754: CC,「戒嚴」時軍法適用所有人
管你484兵1F 180.217.1.221 台灣 03/14 00:52
→ hoks: 戒嚴+緊急動員,你各位通通是兵5F 101.12.17.155 台灣 03/14 00:56
→ dz01h: 休會期間戒嚴下去開始爽爽三個月軍法大逃殺6F 114.34.168.30 台灣 03/14 00:57
→ k44754: 賴加速師
美國人阿公,要送人去死7F 180.217.1.221 台灣 03/14 00:57
→ hoks: 難怪要大罷免,席次過秒過9F 101.12.17.155 台灣 03/14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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