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0779Y (還有很多個啦 嘻嘻)標題 Re: [新聞] 綠營罷韓發起人曾獲不起訴 盧秀燕再開時間 Fri Apr 18 13:02:37 2025
因為藍白仔修了選罷法呀
https://i.imgur.com/YRrEOSQ.jpeg
98-2
增訂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百萬元
以下罰金,以收嚇阻之效。
罷韓那時候又沒有
藍白仔自己修的法自己要承擔吧...
※ 引述《Skyblueway (Sky)》之銘言:
: 媒體 ETTODAY
: 綠營罷韓發起人曾獲不起訴 盧秀燕再開砲:為何如今變重罰
: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 檢調針對罷免立委連署出現死亡名單一事,昨天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約談相關人員
,
: 中市長盧秀燕上午表示,當初民進黨發起罷免韓國瑜市長時,也有資料蒐集不實或者死
亡
: 情形,當時地檢署認定,因為罷免發起人沒有查核身份的權利跟能力,所以不予起訴,
那
: 今天為什麼對於立委罷免發起人要重法偵辦?她認為國家司法打壓特定政黨,呼籲適可
而
: 、懸崖勒馬。
: 盧秀燕上午出席台中市114年農民節表彰大會時,針對國民黨台北市黨部被搜索一事表
示?
: 她提醒大家,當初民進黨發起要罷免韓國瑜市長,發起罷免的這些人,在資料蒐集也有
不
: 或者死亡等情形,可是當時地檢署說,因為罷免發起人,沒有查核身份的權利跟能力,
所
: 不予起訴、不需要偵辦,如果那時候罷免韓市長不需要偵辦,那今天為什麼對於立法委
員
: 免的發起人要重法偵辦、重金交保呢?
: 盧說,這段時間,民眾之所以感到憤怒、憂心,是因為國家司法被濫用,針對特定政黨
在
: 壓,這是違反民主的,所以她才呼籲要適可而止、懸崖勒馬。
: 至於昨天晚上大家群聚北檢表達抗議一事,盧秀燕表示非常的感動,因為面對國家濫用
司
: ,把司法當作工具,追殺民眾,但是有那麼多人挺身而出,用不同的方式發言,或者到
現
: 表達對國家司法應該要公平公正,民主應該維護的信念,所以非常有勇氣,非常了不起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418/2945495.htm
: 綠能你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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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O0779Y 2025-04-18 13: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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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綠營罷韓發起人曾獲不起訴 盧秀燕再開砲:為何如今變重罰
04-18 13:02 YO0779Y
※ 編輯: YO0779Y (101.8.235.61 臺灣), 04/18/2025 13:02:57
推 aegiss: 又一個,犯法要辦也要有程序1F 218.166.70.1 台灣 04/18 13:03
→ cs09312: 爛白就喜歡拿槍開自己 又不是第一次了2F 39.10.1.226 台灣 04/18 13:03
→ aegiss: 搞不清楚狀況又出來鬧,唉3F 218.166.70.1 台灣 04/18 13:03
→ Js1233: 推你這篇!這就叫作作繭自縛,藍白可以滾了,請和我一起支持大罷免大成宮謝謝4F 59.124.114.77 台灣 04/18 13:03
→ aegiss: 大罷免綠委大成功7F 218.166.70.1 台灣 04/18 13:04
推 DPP48: 沒錯,應該要馬上大搜查大雞鴨,趕緊的!8F 101.8.251.162 台灣 04/18 13:05
推 cheninher: 北七歐。這次選舉就用舊的選罷法啊。9F 42.77.103.7 台灣 04/18 13:05
噓 mirrorlee: 盧質疑的是當初以無法比對為由 所以不10F 218.172.2.118 台灣 04/18 13:05
推 leohayashi1: 大罷免綠委大成功+1 嘻嘻11F 111.241.94.2 台灣 04/18 13:05
→ cheninher: 不然怎麼不用付身分證。12F 42.77.103.7 台灣 04/18 13:05
→ mirrorlee: 起訴 跟這有甚麼關係13F 218.172.2.118 台灣 04/18 13:06
→ BKcrow: 標準撿到槍往自己頭上開14F 223.139.102.21 台灣 04/18 13:06
→ ronga: 這次適用舊法好嗎。這法需要搭配連署要15F 210.61.66.43 台灣 04/18 13:06
→ BKcrow: 不意外 因為也不是第一次16F 223.139.102.21 台灣 04/18 13:06
→ cheninher: 用新的的話,就要付身分證。就會降低犯機率。17F 42.77.103.7 台灣 04/18 13:06
→ ronga: 身分證影本,你才能核實連署人是否死亡19F 210.61.66.43 台灣 04/18 13:06
推 busta51: 清楚20F 111.71.213.208 台灣 04/18 13:06
噓 albert2942: 又在顛倒黑白了21F 42.79.189.56 台灣 04/18 13:07
推 cyora: 重點在於發起人知不知道有問題吧?22F 223.137.29.145 台灣 04/18 13:07
→ ronga: 結果你不用身分證影本 卻用新法根本是入人23F 210.61.66.43 台灣 04/18 13:07
推 yueyi313: 偽文罪跟選罷法長一樣嗎?去讀書好嗎?24F 49.215.149.189 台灣 04/18 13:07
→ ronga: 於罪25F 210.61.66.43 台灣 04/18 13:07
→ Wing1984: 又在亂帶風向,修改內容並沒有規定處罰26F 42.78.47.248 台灣 04/18 13:07
噓 sxxs: 這次還是舊法好嗎,帶什麼風向27F 1.170.242.41 台灣 04/18 13:07
→ babuarea: 對綠用舊法,藍白用新法,司法雙標28F 27.242.196.86 台灣 04/18 13:07
→ Wing1984: 發起人。29F 42.78.47.248 台灣 04/18 13:07
→ ronga: 有身分證字號跟發照日期就能查核這個人是否活著了。這樣發起人還能核對身分30F 210.61.66.43 台灣 04/18 13:08
噓 ZuGor: 可憐32F 1.175.81.243 台灣 04/18 13:08
→ ronga: 現在不用身分證你要怎麼核對?觀落陰?33F 210.61.66.43 台灣 04/18 13:08
推 jkhz: 這次有附身分證影本嗎?沒有的話不就用舊法34F 1.165.113.164 台灣 04/18 13:09
噓 sxxs: 要是新法需要身分證全部都過不了一階35F 1.170.242.41 台灣 04/18 13:10
噓 DRAGON0324: 有智商也是犯法的嗎?36F 42.73.133.174 台灣 04/18 13:11
推 s0914714: 偶像是麻柯嗎?37F 123.241.68.54 台灣 04/1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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