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ed0101 (sted)
標題 Re: [新聞] 高雄警抓錯人!無辜女散步被當通緝犯 遭
時間 Sat Apr 19 08:24:25 2025


※ 引述《sicao (adios)》之銘言:
: 想問個笨問題
: 如果換另一種狀況
: 某個女性真的是從毒犯車下來
: 被場館警衛指認
: 便衣衝上去包圍後
: 該怎麼做才是合理合法?
: 沒證據是不是真的只能放掉

沒證據就雞鴨啊

怎麼可以放掉

關個七個月也許就會認罪了

也許他真的就是從毒犯車下來

: 若有證據(調監視器中)
: 在調閱期間是否有權力將人強制留在現場
: 純好奇..

當然可以啊

例如有證據EXCEL (調ORAGNE中)

那就是要先抓起來七個月

這才是民主進步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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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ted0101 2025-04-19 08: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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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雄警抓錯人!無辜女散步被當通緝犯 遭
04-19 08:24 sted0101
suckpopo: 勸你不要批評民進黨,看看賴清德,想想柯文哲1F 111.71.48.205 台灣 04/19 08:28
yeangigi: 方丈是很小心眼的3F 120.51.8.225 日本 04/19 08:32
ted01234567: 去你媽的小心眼。有種把兩百萬人都關進去啊笑死無能總統4F 42.79.106.40 台灣 04/19 08:37
lailaitsai: 賴清德下臺綠蟾蜍滾6F 223.141.165.55 台灣 04/19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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