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rtmind (智障!)
標題 Re: [新聞] 「雙罷劫」負責人徐尚賢認罪!認了代簽罷
時間 Sun Apr 20 09:13:00 2025


國民黨真的很爛
每次都自己送頭

但是台灣的司法真的很棒
辦案證據不是以事證物證為主
每一個“政治“案件
都要以被告的口供為主

認罪也不夠
必須要完全符合檢察官的構想
才滿足保釋條件

偽造私文書
沒有實質危害公利益
不合格的連署書已經被中選會剔除

比例原則上就是罰錢了事的輕罪
需要搞到特急件抓人
然後就是辦藍不辦綠
不符合比例原則羈押

柯文哲案也是一樣
事證物證不足
只想靠被告押人取供
再用被告會串證為由押人

再看看林秉樞
輕罪認罪結果破紀錄的羈押紀錄

是檢調還是東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52.122 (臺灣)
※ 作者: hurtmind 2025-04-20 09:13:00
※ 文章代碼(AID): #1e14eU7X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5111582.A.1E1.html
buski: 沒有物證,死亡連署不是物證?1F 118.160.209.219 台灣 04/20 09:14
nixon: 無聊,法不足以自行,當然由選贏說了算2F 103.147.45.233 香港 04/20 09:14
ogs50105: 好了啦 違法還要挺 難怪每次都翻車3F 42.74.76.212 台灣 04/20 09:15
devidevi: 是不是死亡連署誰說了算..
被連署方能知道是否是死亡連署嗎4F 49.159.219.21 台灣 04/20 09:16
fufufugogogo: 不然你要投國民黨6F 101.10.220.113 台灣 04/20 09:17
LoveMakeLove: 說得沒錯..反正就希望判刑解散政黨7F 36.226.198.150 台灣 04/20 09:18
hjbe5932: 小草開始洗偽造文書是小事囉8F 42.77.235.195 台灣 04/20 09:18
fufufugogogo: 破紀錄羈押 是柯才對吧9F 101.10.220.113 台灣 04/20 09:18
zoo2020: 不就是你們自己上修刑責嗎?自己改遊戲規則還翻車10F 114.137.221.215 台灣 04/20 09:18
cisyong: 反正國民黨就用洗政治迫害,讓藍營動起來12F 49.215.44.58 台灣 04/20 09:21
THAO168: 算了,426不要去了13F 1.172.246.241 台灣 04/20 09:21
cisyong: 認罪也要說是檢調迫的14F 49.215.44.58 台灣 04/20 09:21
chyou2003: 這次連署還是用舊法吧?15F 223.137.49.70 台灣 04/20 09:25
cisyong: 反正一堆老人覺得以前沒事、綠的抄一堆也沒事,講政治迫害他們一定信的,426會更多人。16F 49.215.44.58 台灣 04/20 09:25
SRadiant: 不論本次適用新法還是舊法,修法的立意不就是認為這種事情不僅僅是偽造文書,所以才要加重?怎麼現在又開始說只是小19F 42.70.116.6 台灣 04/20 09:33
MicroB: https://imgur.com/cPSzcpv
大小是相對的 比起共諜20萬交保 縱放鐘 陳這確實相對小事 且執法也不見公平就是
不過如果本人一開始確實就是搞代簽 那實在也是很... XD
而要說是大事 當初某黨還不肯聯署要有身分證件修法? XD23F 66.235.168.219 美國 04/20 09:35
[圖]
ezorttc: 偽造文書這種小事,綠畜真的做過頭了30F 42.73.79.198 台灣 04/20 09:47
chuchichan: 藍白不幹違法勾當會死?31F 27.147.10.230 台灣 04/20 10:05
saltlake: 偽造公文書:最高7年有期(刑211)
偽造私文書:最高5年有期(刑216)
國人當匪諜是內亂罪 刑103-109瞧去
以行動助敵:最高無期或7年以上(刑103)刺探洩漏國家機密:最高10年以下(刑109)意圖內亂顛覆政府:可行或無期(刑100)
上面是現行法,大家自己比看哪種罪重32F 114.36.246.79 台灣 04/20 10:15
EZTW0000: 翁立委修的法,重罪喔39F 36.235.33.211 台灣 04/20 10:25
hpk89: 用爛招搞罷免還有人幫忙辯護?40F 220.135.56.10 台灣 04/20 10:29
oxygen537: 挺偽造文書 讚41F 203.75.79.88 台灣 04/20 10:42
lovelesskyle: 偽造文書非告訴乃論刑法,挺違法還42F 223.138.136.104 台灣 04/20 10:51

--
作者 hurtmind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