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ye2012 ()標題 Re: [問卦] 一人一信檢舉鮮奶聯合哄抬價格(發錢時間 Tue Apr 22 21:46:14 2025
沒用啦,收到公平睡覺會的回覆
二、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規定:「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事業不
得為之:……5、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前揭
法條之適用係採合理原則判斷是否違法,縱使事業有相關限制行為,仍得就其行為之正當性
提出舉證說明,再由本會參酌同法施行細則第28條所定各項因素,綜合當事人之意圖、目的
、市場地位、所屬市場結構、商品或服務特性及履行情況對市場競爭之影響等加以判斷。
三、您反映統一、光泉、味全、義美等4大乳廠之生乳收購契約及相關商業行為,涉及違反
公平交易法第15條、第19條及第20條等規定,惟綜觀反映內容未有相關業者涉及限制商品轉
售價格之情事,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規定之虞。又有關反映乳廠契約不當限制酪農不
得自行加工、販售或交予第三人,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規定一事,此涉及契約約款與
乳廠之限制手段,尤其乳廠是否有正當理由之主張,需整體評價方能認是否有違法之虞。因
您並未檢附生乳收購契約及說明不當限制具體情事,無法據以判斷該等乳廠是否涉及違反公
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規定,倘您有相關具體事證,可檢附並敘明該等契約限制約款及對市
場競爭之影響,或該等事業涉及聯合行為之合意事證等,並具真實姓名、聯絡地址以利憑辦
。
四、謝謝您的來信。(承辦人:XXX;電話:XXXXXX)
公平交易委員會 敬啟
□ 本信件由系統自動發送,請勿直接回信,如您仍有反映意見,請至本會服務信箱反映,
感謝您的配合!
□ 希望以上的回覆能讓您滿意,感謝您的寶貴意見!未來也請繼續提供我們建議與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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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aye2012 2025-04-22 21: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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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一人一信檢舉鮮奶聯合哄抬價格(發錢
04-22 21:46 daye2012
噓 mscmobitai: 笑死 這罐頭回覆吧1F 101.9.192.230 台灣 04/22 21:47
推 YHOTV4096: 這好像之前我檢舉前公司違反勞基法的勞動局給我的回信。2F 219.85.131.130 台灣 04/22 21:48
推 dankyo: 就算罰也只會罰一次(以前就發生過了),不然廠商根本不痛不癢,除非可以連續開罰到廠商改善為止4F 221.169.117.97 台灣 04/22 21:51
推 GAOTT: 統一、光泉、味全、義美 壟斷台灣牛奶 猛7F 118.170.212.111 台灣 04/22 21:59
→ tim96tim: 爛死8F 1.161.51.184 台灣 04/22 22:02
推 kuominj: 川普講才有用,寫信給川川吧9F 123.0.205.142 台灣 04/22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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