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RUTO (鳴人)標題 Re: [新聞] 區桂芝宣傳「兩岸徵文賽」 陸委會認違法時間 Wed Apr 30 15:08:44 2025
※ 引述《kenterchen (真· 覺醒 青鳥)》之銘言:
: 區桂芝宣傳「兩岸徵文賽」遭檢舉!陸委會認違法 網看傻:統戰在哪
: 編輯 伍芸彤 報導
: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5/03/27/20250327173108-fbc8937d.jpg
: 北一女教師區桂芝因宣傳兩岸徵文比賽遭檢舉。(圖/潘建樺攝)
: 北一女教師區桂芝再陷爭議,近日因在LINE群組宣傳中共徵文比賽,鼓勵學生投稿,遭到民
: 眾檢舉,陸委會回應,此案涉及違反《兩岸條例》33條之1,已移請教育部查處中。區桂芝對
: 此怒批,活動主旨只是共讀好書,質疑陸委會想營造文字獄氛圍。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33-1 條
1.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臺政治工作、影
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
二、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
三、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聯合設立政治性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2.臺灣地區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合
作行為,不得違反法令規定或涉有政治性內容;如依其他法令規定,應將預算、決算報告
報主管機關者,並應同時將其合作行為向主管機關申報。
3.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從事第一項所定之行為,且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後仍持續進行者,
應自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已從事第二項所定之行為者,
應自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內申報;屆期未申請許可、申報或申請未經許可者,以未
經許可或申報論。
這條法律明明就是在說沒有主管機關同意
不能與對岸團體有政治性合作
那個中華民國章法學會有沒有違法我不知道
但人家區桂芝只是轉發有徵文比賽而已耶
原來轉發而已就叫做與對岸團體有政治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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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代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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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喝莎莉娜的水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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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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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NARUTO 2025-04-30 15: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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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區桂芝宣傳「兩岸徵文賽」 陸委會認違法
04-30 15:08 NARUTO
噓 e0936276915: 你自己貼的第一條不就是了 可悲護航仔1F 101.9.198.10 台灣 04/30 15:12
原來在你眼裡
轉發有徵文比賽的文章就是與對岸有政治性合作
推 iceyeman: 黨要揍人不會跟你講錯在哪裡 怕...3F 36.226.153.83 台灣 04/30 15:13
推 kinve1014: 党說你有罪就有罪4F 39.9.229.26 台灣 04/30 15:16
推 keyseelar: 徵文比賽有題目嗎5F 111.83.239.187 台灣 04/30 15:17
噓 kauosong: 所以違反了哪一條?
推回來6F 111.81.0.44 台灣 04/30 15:18
→ koumabyss: 第一條是只要跟行政部門有關都不行8F 118.167.138.201 台灣 04/30 15:20
你要先證明轉發徵文比賽的文章的行為就是與對岸行政部門合作
推 kauosong: 「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 有嗎?
而且主辦單位有官方嗎?9F 111.81.0.44 台灣 04/30 15:22
※ 編輯: NARUTO (61.70.136.102 臺灣), 04/30/2025 15:24:08
→ hihimen: 看書是政治活動? 黨說是就是
一樓是不是不識"政治"這二個字??
民進黨支持者學歷偏低,低到政治二字都不識字了11F 150.117.222.124 台灣 04/30 15:23
推 kauosong: 那去對岸拍戲 開演唱會算不算?15F 111.81.0.44 台灣 04/30 15:26
推 aa1052026: 轉發文章等於政治性合作 這邏輯很有文革時期風格16F 116.241.162.85 台灣 04/30 15:27
→ kauosong: 什麼文革 根本是戒嚴吧18F 111.81.0.44 台灣 04/30 15:28
→ kennylin1130: 党說有就有,起手先羈押,有串證之虞19F 111.82.186.43 台灣 04/30 15:28
推 baan: 檢調法院都在手上 說有就有21F 118.231.129.190 台灣 04/30 15:40
推 artyman: 還沒戒嚴 別急22F 36.228.93.115 台灣 04/30 15:41
推 awangya: 黨先抹,如果發現風向不對再躲起來23F 101.10.57.43 台灣 04/30 15:46
→ lokoo: 先問你認不認罪,不認就羈押,法官放了就無限抗告到你押24F 27.247.195.48 台灣 04/30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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