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rtmind (智障!)
標題 Re: [新聞] 影/義工手機遭檢察官拿去看1小時!法務
時間 Tue May  6 13:35:12 2025


法治國家最後要回到法律

檢警或者調查員沒有搜索票
違法搜查個人手機資訊
有沒有法律責任?

沒有傳票隨意口頭要求民眾隨行協助調查
有沒有法律責任?

美國警察常常抓狂幹大事
但是被律師控告之後
職務責任先不算
違法逮佈搜查
隨便就是賠上幾萬美金

台灣呢?

行政調查行政懲處
行政自行解釋與偵查相關之處

在野黨真的要保護人權
對違法偵查行為給予實際的法律刑責
再輔佐民事賠償
這才是給人民真正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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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152.68 (臺灣)
※ 作者: hurtmind 2025-05-06 13:35:12
※ 文章代碼(AID): #1e6P-IKQ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6509714.A.51A.html
Lailungsheng: 警察國家很棒der...1F 27.52.1.151 台灣 05/06 13:36
welcome: 等40%在野才會又想起自己的承諾2F 27.52.100.103 台灣 05/06 13:37
ziso: 他就說你自己沒拒絕的 呵呵  跟當初搜柯辦一樣阿 你說了也沒用 你不說 那就是同意
你阻擋 那就是妨礙公務 心虛 還可以用媒體弄3F 211.72.185.125 台灣 05/06 13:41
child1991: 我們又不是法治國家7F 101.12.115.146 台灣 05/06 13:43
magamanzero: 說去推修法阿 60%還在睡?8F 60.248.126.193 台灣 05/06 13:44
biorgan: 獨裁國家才會如此。我沒有說台灣喔9F 123.194.158.203 台灣 05/06 13:45
r85270607: 八樓傻鳥忘記我們修國會改革法然後?然後就被奇葩大法官給沒收了10F 1.162.225.223 台灣 05/06 13:46
babuarea: 本來就違法了,是法務部裝死沒看到12F 118.231.184.111 台灣 05/06 13:48
features: 犬法官會宣告違憲13F 42.73.31.121 台灣 05/06 13:49
magamanzero: 你不去修法 就先說會沒收...www
那乾脆不要做是好了14F 60.248.126.193 台灣 05/06 13:56
preisner: 拒絕就說你是不是心虛認罪了啊16F 60.248.161.28 台灣 05/06 13:58
r85270607: 這還要修法??
程序法跟憲法制度性保障就有的東西
要不要來深入較量看看沒唸書的是誰17F 1.162.225.223 台灣 05/06 13:59
很好啊
請分享一下
被違法偵查,人民能怎樣控告檢警
用哪一條法律,有什麼判例可以賠償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5/06/2025 14:03:16
r85270607: 打高空不太好 不如我們立個明確的事件來看看什麼東西是本來就要保障的法治但是在你綠共法檢走狗下的「法制」
依法修理你的「法制」還有人大聲嚷嚷真是諷刺 幾年前挺香港時
還一堆人聲討香港的「法制」
現在目光帶回自己國家了 標準也不一樣原po的編輯我看到了
你是要問能不能賠償:有 可以20F 1.162.225.223 台灣 05/06 14:02
magamanzero: 賠償不夠的 要去坐牢...
你害人去坐牢 你最差只要賠錢?29F 60.248.126.193 台灣 05/06 14:07
r85270607: 但是條件是你在收到「確定結果」後
之前「調查行為」才會符合刑事補償法舉個具體的流程:獲得 不起訴 或無罪之後才能檢視過去被羈押 附和刑事補償but 對 但是 but,
「如果是你自己意圖招致嫌疑」
往往是不行 聽不懂什麼意思?
在偵查中你的言行如果足夠使法檢被誤
抱歉 你的問題嚕 還談求償啊
嗯 這就是我們的法律運作方式
其實稍微讀懂法律 還是能好好保護自己31F 1.162.225.223 台灣 05/06 14:10
是阿
以這次的案例
不是犯罪行為人
只是單純現場義工
檢察官要說你在現場就有嫌疑?
也沒有羈押或者損失
台灣的法律常常就是看你實質損失了什麼
來計算賠償
羈押被關幾個月
一天也只值3000塊

但是被違法搜查查看個人資訊
就是侵犯個人權益的行為
然後現有的法條流程
有符合比例能夠保護被害人嗎?
有沒有空間修法
讓違法偵查行為更直接的法定約束?
95以上%的人都不會知道
被違法偵查的時候
這些檢警會受到那些法條懲處
又可以如何為自己討回公道獲取賠償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5/06/2025 14:18:20
r85270607: 的
因為這裡講的刑事賠償是針對強制處分然後社會認知的「亂判」過於廣泛
從都袋鼠法庭、不當刑求、賄賂收買
再到偵查騷擾 都會在「亂判」的認知中但它們有各自要歸屬處理的東西
在這之中 屬於強制處分的後續補償
屬於刑事補償法的部分
聽不懂?簡單說就時叫國家討個說法
你要先獲得結果後 才能回去聲討
你才剛從漫長的刑事案件中脫身
馬上又投入另一個求償訴訟中
然後你想對照現在發生的進行式?
就是卡bug嚕 這就是我們狗檢厲害之處我們給予國家檢察官的緊急處分授權
不是給狗檢這樣玩的43F 1.162.225.223 台灣 05/06 14:11
就是現況看到不足之處
才更需要思考
有沒有另訂法條約束緊急授權的空間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5/06/2025 14:19:50
r85270607: 台灣是「法制當法治」的社會59F 1.162.225.223 台灣 05/06 14:19
xxxg00w0: 因為我們從來都不是法治國家60F 203.222.13.163 台灣 05/06 14:25
r85270607: 很難 因為我們正是使用補償法來處理
這也是為什麼各種補償法只會賠錢
可不會「把亂判的也抓起來關」
在法理上 人是有侷限的
裁判會因為當時的時空背景侷限住
但唯一的問題是:故意為之的侷限呢?那只能等之後的補償法來補償
我知道你在問故意為之的部份
這部分已經超出法律所能企及的部分
但 法律是公民社會的一環61F 1.162.225.223 台灣 05/06 14:25
aakkssqq: 拿奴跟人比較?哪來的信心啊?71F 61.216.162.228 台灣 05/06 14:26
r85270607: 你都知道了如今權力是怎麼操弄司法72F 1.162.225.223 台灣 05/06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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