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innawind (正太學研究者雨颯)標題 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時間 Tue May 13 21:40:57 2025
※ 引述《wishcrystal ()》之銘言:
: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 不法關說最重判5年
: 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在司法
: 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
: 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外,修法也將「
: 棄保潛逃」入罪,經檢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經合法傳
: 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經發布通緝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至於不法關說部分,條文指出,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
: 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
: 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若法官、檢察官因而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
: 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
: 元以下罰金。
蠻有趣的時機點立了這個法
依北檢最近的行為模式
猜猜看黃國昌質詢、視察、行文要求說明這些行為
會不會被列為
「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
的有關行為?
或是因為沒有先例,故先試試看起訴某種定義,交給法官煩惱
感覺不久的將來這件事就會發生
有商鞅的味道
姆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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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rainnawind 2025-05-13 21: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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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 不法關說最重判5年
05-13 21:40 rainnawind
噓 autopass: 柯先適用 關28年7個月1F 36.227.108.75 台灣 05/13 21:41
→ littrabble: 看不懂 我法盲2F 223.137.232.127 台灣 05/13 21:42
定義問題
黃國昌想罰的是檢院內部的不當施壓行為
但這條文寫到「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
那立委算不算具有職務或地位?立委關切、質詢、要求說明個案進度算不算發揮影響力?
這都有解釋空間
噓 xhung: 柯建銘找王金平施壓檢察官不上訴...3F 49.216.166.72 台灣 05/13 21:42
噓 KH8019: 民進黨那些人瑟瑟發抖4F 223.136.28.188 台灣 05/13 21:44
→ newedifier: 你寫的這些不就立委職權??5F 59.115.171.224 台灣 05/13 21:44
他是立委職權啊
但是這條法律訂下去之後,檢察官能不能用別種解釋觀點認定符合違法要件?
且不說實際上能不能、有沒有效果
你就想想他們會不會想試試看這麼做
→ yasea2004: 鳥青又崩潰了 國昌跟喬王一起進去是ok的6F 1.171.49.30 台灣 05/13 21:44
→ Nevhir: 現在的檢察官問題很大8F 111.249.216.130 台灣 05/13 21:44
噓 wertes: 公開算關說嗎?9F 42.77.100.32 台灣 05/13 21:45
→ Nevhir: 長此以往對全民不是好事10F 111.249.216.130 台灣 05/13 21:45
這才是問題核心
法律本意是一回事
執行者怎麼解釋又是一回事
噓 Mandingo: ……..11F 42.76.7.163 台灣 05/13 21:46
噓 NEWSUP: 你不懂要件 可以看柯建銘關說案學
習12F 220.143.152.155 台灣 05/13 21:47
你可以看看翁曉玲的例子
※ 編輯: rainnawind (111.249.83.33 臺灣), 05/13/2025 21:48:59
噓 geeg: 黨:鷹犬不能隨便搜索,要逼我借鹽嗎。14F 101.10.0.119 台灣 05/13 21:48
噓 binshin: 什麼案件的什麼行為15F 111.82.177.173 台灣 05/13 21:50
噓 k44754: 欸,政黑仔柵欄破了嗎:)16F 49.215.225.185 台灣 05/13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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