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l ( )
標題 Re: [新聞] 大法官不足額仍同意受理 綠委聲請憲法訴
時間 Fri May 16 12:52:34 2025



三歲小孩都知道

憲法位階大於法律

妄想用一般道路紅綠燈去指揮路橋高速公路的車輛

妄想被告可以審判法官



笑死

翁上人給你小學生的期待



像這種法連緊急處分都不需要

因為你對這種法緊急處分

就是暗示這個法有效

有效才要緊急處理



但其實直接開會說此法無效即可

也不用緊急處分



其實我猜大法官的理由會是

這個法不完備

在完備之前無效




這個法如果要有效也很簡單

必須規定在大法官不足額時的處理條款

如果不這樣 不就可以用一般法去癱瘓憲法

豈有此理



大法官不足額有很多可能

也有可能是天災人禍

不一定是總統不願提

也可能是在野黨不願審



所以法律如果沒有考慮不足額的情況

就違反憲法本意



意思是你提高門檻不見得違憲

但你故意忽略不足額的情況就使憲法無法執行



在憲法法庭上

被告與原告是法庭下方聽大法官口令


所以被告如果可以指揮坐在法庭上的大法官

那世界就倒反了

台灣也就完了



就像小偷可以判法官有罪一樣

連小學生都懂這樣不行



真的想要大法官的提名權

就拿下民意 取得提名權

而不是紊亂憲法秩序

不該癱瘓憲法 意圖取得提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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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97.131 (臺灣)
※ 作者: chal 2025-05-16 12:52:34
※ 文章代碼(AID): #1e9iIK_h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7371156.A.FEB.html
zoeapezoo: 憲法>法律 但大法官不大於憲法和法律1F 101.10.109.190 台灣 05/16 12:53

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
※ 編輯: chal (36.235.97.131 臺灣), 05/16/2025 12:55:09
deann: 有提名權就一定要通過提名人???2F 220.128.121.214 台灣 05/16 12:56
knives: 的確是,藍白就想便宜行事3F 114.38.13.176 台灣 05/16 12:56
marinetauren: 可以提足人選 想便宜行事的是綠吧4F 101.138.149.180 台灣 05/16 12:57
yueyi313: 不完備你認定的喔?5F 49.215.22.86 台灣 05/16 12:58
gfabbh: 如果限制大法官的法律都違憲的話,那舊制也違憲喔,立法院憑什麼規範釋憲流程,釋憲流程應該大法官最近說了算呀。6F 101.9.37.234 台灣 05/16 12:58

有可能舊制也違憲啊

你可以申請舊制去釋憲看看

stormsnow: 笑死 不足額的情況有無入法你說說看啊9F 45.144.227.12 台灣 05/16 12:58
yueyi313: 在宣告無效前仍仍然有效好嗎10F 49.215.22.86 台灣 05/16 12:59
※ 編輯: chal (36.235.97.131 臺灣), 05/16/2025 13:00:02
stormsnow: 你今天不足額還開會就是違法亂紀啦11F 45.144.227.12 台灣 05/16 12:59
java596189: 負責解釋的大法官怎會生出一致決的法12F 101.8.129.210 台灣 05/16 13:00
stormsnow: 大法官是多大 可以無視法律橫著走喔13F 45.144.227.12 台灣 05/16 13:00
java596189: 條呢?那不是立法權嗎14F 101.8.129.210 台灣 05/16 13:00
Heyer: 負責解釋憲法不是代表你就是憲法欸15F 49.216.25.20 台灣 05/16 13:00
chuangtzu: 通篇亂講 大法官自己違法違憲16F 114.137.113.120 台灣 05/16 13:01


如果違憲為何可以開會呢

boredboy: 負責解釋一樣不大於憲法且要守法17F 118.163.124.95 台灣 05/16 13:01
jarrodqq896: 黨自己不提名 怪人家讓你不足額哦18F 114.42.180.154 台灣 05/16 13:01
yueyi313: 你猜那什麼時候輪到人民猜?法律用猜的19F 49.215.22.86 台灣 05/16 13:01
※ 編輯: chal (36.235.97.131 臺灣), 05/16/2025 13:02:08
onlykeiryo: 大法官只能解釋憲法但不能因為解釋而創造法律概念,且大法官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行為應受法律規範。21F 111.71.88.176 台灣 05/16 13:02

只要解釋違憲 該法就無效了

自然就不受法律規範
※ 編輯: chal (36.235.97.131 臺灣), 05/16/2025 13:03:06
yueyi313: 是說明會?要不要讀書?笑死24F 49.215.22.86 台灣 05/16 13:02
marinetauren: 原本機制是要避免少數人就能做裁定25F 101.138.149.180 台灣 05/16 13:02
d8888: 一般法癱瘓憲法不可取,那大法官取代國會當立法局就可取?兩害相權我還寧可選立法濫權,起碼立院還受民意制衡,立委可以罷免,請問大法官受誰制衡?怕民意機構失衡就給不受26F 42.77.33.254 台灣 05/16 13:02

大法官不能主動釋憲

他是被動受理

而民進黨是在新法公佈前申請釋憲

所以現在是受理是在新法公佈前

features: 台灣司法最獨立 海珊最不愛打仗30F 42.73.67.73 台灣 05/16 13:03
※ 編輯: chal (36.235.97.131 臺灣), 05/16/2025 13:04:58
guess0051: 真悲哀 你跟大法官都是人 你如先把自31F 111.83.202.241 台灣 05/16 13:04
beercat: 中標法第4條+第13條32F 223.139.179.217 台灣 05/16 13:04
guess0051: 己當成低階草民 那這些沒民意基礎的大法官會多謙虛?33F 111.83.202.241 台灣 05/16 13:04
Anoxia: 還解釋該法就無效欸,笑死,綠共就是輸不起阿35F 223.139.45.30 台灣 05/16 13:05
jerry7668: 綠共真是噁心 無視多數民意 搞獨裁37F 42.79.155.231 台灣 05/16 13:09
d8888: 新法公布生效前根本不存在可以作為釋憲標的的法律38F 42.77.33.254 台灣 05/16 13:11
super10000: 你這樣不就真的皇帝論了40F 114.136.107.29 台灣 05/16 13:11
deerdriver: 如果能這樣搞以後大法官任命一人就好 不用想辦法補足了41F 223.138.239.191 台灣 05/16 13:12
XiWen: 你憲法0分…可憐,大法官不是憲法的代言人,也沒有權力擴充憲法或刪減憲法。43F 111.83.108.199 台灣 05/16 13:12
d8888: 公布後則在宣告違憲前依照新法執行。生效前後都沒有按舊法受理的空間45F 42.77.33.254 台灣 05/16 13:13
deerdriver: 憲法大於法律 不代表大法官也大於法律 當自己皇帝是嗎47F 223.138.239.191 台灣 05/16 13:14
Vassili242: 何必那麼麻煩,一切黨說了算就好49F 223.136.168.237 台灣 05/16 13:15
d8888: 至於扯大法官只是被動受理那更是狡辯,古代皇帝很多案件也是被動受理,皇帝被動受理的案件就沒有獨裁?50F 42.77.33.254 台灣 05/16 13:15
marinetauren: 對還沒生效的法審理這是4讀嗎 笑話53F 101.138.149.180 台灣 05/16 13:16
ronga: 大法官只是解釋憲法而已54F 118.163.122.55 台灣 05/16 13:16
d8888: 照大法官這種離譜的搞法,除了下令政敵拖出午門外斬首不能做之外還有什麼不能做?55F 42.77.33.254 台灣 05/16 13:17
yooo0123: 未公佈前不能受理欸 現任某大法官說的啊 笑死57F 42.74.186.169 台灣 05/16 13:17
marinetauren: 以後三讀通過生效要再經過大法官嗎59F 101.138.149.180 台灣 05/16 13:18
ymfx000a: 負責解釋不是負責逾越 邏輯死去嗎60F 42.77.88.37 台灣 05/16 13:20
ATNB:61F 101.8.135.114 台灣 05/16 13:20
HuangJS: 早就公佈了62F 49.214.8.158 台灣 05/16 13:23
linecross: 被動受理?不都黨意左手轉右手?63F 36.230.189.131 台灣 05/16 13:24
jeffboy: 公告就生效了 公告前申請適用舊法是三小以後修法都提釋憲 讓司法綁架立法權好了64F 61.66.108.253 台灣 05/16 13:25
TaiLao: 看樣子大罷免沒大成功。66F 125.229.12.147 台灣 05/16 13:32
scum5566: 大法官不是皇帝好嗎67F 36.232.160.7 台灣 05/16 13:32
live1002: 呵呵68F 111.248.193.30 台灣 05/16 13:38
jun707: 樓上一堆連大法官是依憲法判決都不知道 憲訴法違憲的部分不需要遵守 畢竟「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不然國會都亂搞憲訴法、總統職權法就不用權力分立了變成中國的「民主集中制」。69F 42.72.185.175 台灣 05/16 13:42
super10000: 樓上先看看憲法第80條吧
還有中共是行政權獨大你確定要拿中共舉例?74F 114.136.107.29 台灣 05/16 13:45
hunter0954: 大法官不等於憲法,是解釋憲法,先要遵守憲訴法才能解釋憲法,那來的憲訴法與憲法牴觸,邏輯錯亂是嗎77F 27.242.101.188 台灣 05/16 13:48
eggjeffrey: 照你的邏輯修憲權利應該屬於犬法官對吧?
什麼時候犬法官從解釋憲法 變成憲法本身?80F 42.79.195.64 台灣 05/16 13:54
hunter0954: 69樓說憲訴法違憲不需要遵守,還沒開庭你怎麼知道違憲?要開庭前就該遵守憲訴法,否則就是違法。邏輯搞不清楚84F 27.242.101.188 台灣 05/16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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