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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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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新聞] 大法官不足額仍同意受理 綠委聲請憲法訴
時間
Fri May 16 12:52:34 2025
三歲小孩都知道
憲法位階大於法律
妄想用一般道路紅綠燈去指揮路橋高速公路的車輛
妄想被告可以審判法官
笑死
翁上人給你小學生的期待
像這種法連緊急處分都不需要
因為你對這種法緊急處分
就是暗示這個法有效
有效才要緊急處理
但其實直接開會說此法無效即可
也不用緊急處分
其實我猜大法官的理由會是
這個法不完備
在完備之前無效
這個法如果要有效也很簡單
必須規定在大法官不足額時的處理條款
如果不這樣 不就可以用一般法去癱瘓憲法
豈有此理
大法官不足額有很多可能
也有可能是天災人禍
不一定是總統不願提
也可能是在野黨不願審
所以法律如果沒有考慮不足額的情況
就違反憲法本意
意思是你提高門檻不見得違憲
但你故意忽略不足額的情況就使憲法無法執行
在憲法法庭上
被告與原告是法庭下方聽大法官口令
所以被告如果可以指揮坐在法庭上的大法官
那世界就倒反了
台灣也就完了
就像小偷可以判法官有罪一樣
連小學生都懂這樣不行
真的想要大法官的提名權
就拿下民意 取得提名權
而不是紊亂憲法秩序
不該癱瘓憲法 意圖取得提名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97.131 (臺灣)
※ 作者:
chal
2025-05-16 12:52:34
※ 文章代碼(AID): #1e9iIK_h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7371156.A.FEB.html
※ 同主題文章:
[新聞] 大法官不足額仍同意受理 綠委聲請憲法訴訟法釋憲、暫時處分案
05-16 12:25
zoeapezoo
Re: [新聞] 大法官不足額仍同意受理 綠委聲請憲法訴
05-16 12:52
chal
Re: [新聞] 大法官不足額仍同意受理 綠委聲請憲法訴
05-16 13:00
Sinreigensou
Re: [新聞] 大法官不足額仍同意受理 綠委聲請憲法訴訟法釋憲、暫時處分案
05-16 13:07
devidevi
Re: [新聞] 大法官不足額仍同意受理 綠委聲請憲法訴訟法釋憲、暫時處分案
05-16 13:48
gueswmi
Re: [新聞] 大法官不足額仍同意受理 綠委聲請憲法訴訟法釋憲、暫時處分案
05-16 13:59
indene
→
zoeapezoo
: 憲法>法律 但大法官不大於憲法和法律
1F 101.10.109.190 台灣 05/16 12:53
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
※ 編輯: chal (36.235.97.131 臺灣), 05/16/2025 12:55:09
噓
deann
: 有提名權就一定要通過提名人???
2F 220.128.121.214 台灣 05/16 12:56
→
knives
: 的確是,藍白就想便宜行事
3F 114.38.13.176 台灣 05/16 12:56
噓
marinetauren
: 可以提足人選 想便宜行事的是綠吧
4F 101.138.149.180 台灣 05/16 12:57
推
yueyi313
: 不完備你認定的喔?
5F 49.215.22.86 台灣 05/16 12:58
→
gfabbh
: 如果限制大法官的法律都違憲的話,那舊制
也違憲喔,立法院憑什麼規範釋憲流程,釋
憲流程應該大法官最近說了算呀。
6F 101.9.37.234 台灣 05/16 12:58
有可能舊制也違憲啊
你可以申請舊制去釋憲看看
噓
stormsnow
: 笑死 不足額的情況有無入法你說說看啊
9F 45.144.227.12 台灣 05/16 12:58
→
yueyi313
: 在宣告無效前仍仍然有效好嗎
10F 49.215.22.86 台灣 05/16 12:59
※ 編輯: chal (36.235.97.131 臺灣), 05/16/2025 13:00:02
→
stormsnow
: 你今天不足額還開會就是違法亂紀啦
11F 45.144.227.12 台灣 05/16 12:59
推
java596189
: 負責解釋的大法官怎會生出一致決的法
12F 101.8.129.210 台灣 05/16 13:00
→
stormsnow
: 大法官是多大 可以無視法律橫著走喔
13F 45.144.227.12 台灣 05/16 13:00
→
java596189
: 條呢?那不是立法權嗎
14F 101.8.129.210 台灣 05/16 13:00
噓
Heyer
: 負責解釋憲法不是代表你就是憲法欸
15F 49.216.25.20 台灣 05/16 13:00
噓
chuangtzu
: 通篇亂講 大法官自己違法違憲
16F 114.137.113.120 台灣 05/16 13:01
如果違憲為何可以開會呢
→
boredboy
: 負責解釋一樣不大於憲法且要守法
17F 118.163.124.95 台灣 05/16 13:01
→
jarrodqq896
: 黨自己不提名 怪人家讓你不足額哦
18F 114.42.180.154 台灣 05/16 13:01
推
yueyi313
: 你猜那什麼時候輪到人民猜?法律用猜的
?
19F 49.215.22.86 台灣 05/16 13:01
※ 編輯: chal (36.235.97.131 臺灣), 05/16/2025 13:02:08
→
onlykeiryo
: 大法官只能解釋憲法但不能因為解釋而
創造法律概念,且大法官不能凌駕於法
律之上,行為應受法律規範。
21F 111.71.88.176 台灣 05/16 13:02
只要解釋違憲 該法就無效了
自然就不受法律規範
※ 編輯: chal (36.235.97.131 臺灣), 05/16/2025 13:03:06
→
yueyi313
: 是說明會?要不要讀書?笑死
24F 49.215.22.86 台灣 05/16 13:02
→
marinetauren
: 原本機制是要避免少數人就能做裁定
25F 101.138.149.180 台灣 05/16 13:02
噓
d8888
: 一般法癱瘓憲法不可取,那大法官取代國會當
立法局就可取?兩害相權我還寧可選立法濫權
,起碼立院還受民意制衡,立委可以罷免,請
問大法官受誰制衡?怕民意機構失衡就給不受
26F 42.77.33.254 台灣 05/16 13:02
大法官不能主動釋憲
他是被動受理
而民進黨是在新法公佈前申請釋憲
所以現在是受理是在新法公佈前
→
features
: 台灣司法最獨立 海珊最不愛打仗
30F 42.73.67.73 台灣 05/16 13:03
※ 編輯: chal (36.235.97.131 臺灣), 05/16/2025 13:04:58
噓
guess0051
: 真悲哀 你跟大法官都是人 你如先把自
31F 111.83.202.241 台灣 05/16 13:04
推
beercat
: 中標法第4條+第13條
32F 223.139.179.217 台灣 05/16 13:04
→
guess0051
: 己當成低階草民 那這些沒民意基礎的大
法官會多謙虛?
33F 111.83.202.241 台灣 05/16 13:04
噓
Anoxia
: 還解釋該法就無效欸,笑死,綠共就是輸不
起阿
35F 223.139.45.30 台灣 05/16 13:05
→
jerry7668
: 綠共真是噁心 無視多數民意 搞獨裁
37F 42.79.155.231 台灣 05/16 13:09
噓
d8888
: 新法公布生效前根本不存在可以作為釋憲標的
的法律
38F 42.77.33.254 台灣 05/16 13:11
噓
super10000
: 你這樣不就真的皇帝論了
40F 114.136.107.29 台灣 05/16 13:11
噓
deerdriver
: 如果能這樣搞以後大法官任命一人就好
不用想辦法補足了
41F 223.138.239.191 台灣 05/16 13:12
噓
XiWen
: 你憲法0分…可憐,大法官不是憲法的代言人
,也沒有權力擴充憲法或刪減憲法。
43F 111.83.108.199 台灣 05/16 13:12
→
d8888
: 公布後則在宣告違憲前依照新法執行。生效前
後都沒有按舊法受理的空間
45F 42.77.33.254 台灣 05/16 13:13
噓
deerdriver
: 憲法大於法律 不代表大法官也大於法
律 當自己皇帝是嗎
47F 223.138.239.191 台灣 05/16 13:14
噓
Vassili242
: 何必那麼麻煩,一切黨說了算就好
49F 223.136.168.237 台灣 05/16 13:15
→
d8888
: 至於扯大法官只是被動受理那更是狡辯,古代
皇帝很多案件也是被動受理,皇帝被動受理的
案件就沒有獨裁?
50F 42.77.33.254 台灣 05/16 13:15
→
marinetauren
: 對還沒生效的法審理這是4讀嗎 笑話
53F 101.138.149.180 台灣 05/16 13:16
推
ronga
: 大法官只是解釋憲法而已
54F 118.163.122.55 台灣 05/16 13:16
→
d8888
: 照大法官這種離譜的搞法,除了下令政敵拖出
午門外斬首不能做之外還有什麼不能做?
55F 42.77.33.254 台灣 05/16 13:17
噓
yooo0123
: 未公佈前不能受理欸 現任某大法官說的
啊 笑死
57F 42.74.186.169 台灣 05/16 13:17
→
marinetauren
: 以後三讀通過生效要再經過大法官嗎
59F 101.138.149.180 台灣 05/16 13:18
→
ymfx000a
: 負責解釋不是負責逾越 邏輯死去嗎
60F 42.77.88.37 台灣 05/16 13:20
噓
ATNB
:
61F 101.8.135.114 台灣 05/16 13:20
噓
HuangJS
: 早就公佈了
62F 49.214.8.158 台灣 05/16 13:23
噓
linecross
: 被動受理?不都黨意左手轉右手?
63F 36.230.189.131 台灣 05/16 13:24
噓
jeffboy
: 公告就生效了 公告前申請適用舊法是三小
以後修法都提釋憲 讓司法綁架立法權好了
64F 61.66.108.253 台灣 05/16 13:25
噓
TaiLao
: 看樣子大罷免沒大成功。
66F 125.229.12.147 台灣 05/16 13:32
噓
scum5566
: 大法官不是皇帝好嗎
67F 36.232.160.7 台灣 05/16 13:32
噓
live1002
: 呵呵
68F 111.248.193.30 台灣 05/16 13:38
推
jun707
: 樓上一堆連大法官是依憲法判決都不知道 憲
訴法違憲的部分不需要遵守 畢竟「法律與憲
法牴觸者無效」 。不然國會都亂搞憲訴法、
總統職權法就不用權力分立了變成中國的「
民主集中制」。
69F 42.72.185.175 台灣 05/16 13:42
→
super10000
: 樓上先看看憲法第80條吧
還有中共是行政權獨大你確定要拿中共
舉例?
74F 114.136.107.29 台灣 05/16 13:45
噓
hunter0954
: 大法官不等於憲法,是解釋憲法,先要
遵守憲訴法才能解釋憲法,那來的憲訴
法與憲法牴觸,邏輯錯亂是嗎
77F 27.242.101.188 台灣 05/16 13:48
噓
eggjeffrey
: 照你的邏輯修憲權利應該屬於犬法官對
吧?
什麼時候犬法官從解釋憲法 變成憲法
本身?
80F 42.79.195.64 台灣 05/16 13:54
噓
hunter0954
: 69樓說憲訴法違憲不需要遵守,還沒開
庭你怎麼知道違憲?要開庭前就該遵守
憲訴法,否則就是違法。邏輯搞不清楚
84F 27.242.101.188 台灣 05/16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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