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orgetme (老頭)標題 Re: [新聞] 發文驚吐「陳菊死訊」!高雄女4hrs秒落時間 Thu May 29 12:35:06 2025
簡直不可思議,警察到底是為什麼可以逮捕她?
社維法「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請問「足以影響公共安寧」怎麼定義?根本就很主觀吧,標準在哪裡?由誰來判?
我們應該不會像大陸一樣用尋釁滋事罪吧,這一條簡直萬用,而且完全不用過法官,公安
說你尋釁滋事就是尋釁滋事,直接「行政拘留」15天。
台灣當然不會像大陸那個樣子,但是最近社會風氣真的變得非常奇怪,警察的做法完全跟
風網路民粹,輿論一起來,即使有時候是錯誤的輿論,他們也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人送
辦再說,怎麼一點自己判斷的能力都沒有啊?
親戚在當警察的,他說現在他們真的不敢自己做判斷,反正只要有人報案就先送了再說
但是我記得警察明明就有自己的裁量權,如果
報案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例如沒有犯罪事
實或缺乏證據,警察可以拒絕受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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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forgetme 2025-05-29 12: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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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13211: 沒證據都能押11個月 你說呢?1F 42.72.16.156 台灣 05/29 12:36
→ baan: 黑熊就不會吵無法定義2F 118.231.168.80 台灣 05/29 12:36
→ stevieRV: 汪 汪汪汪 還用問?大家哉哉啦 遊戲規則談好 以後不管誰上台 就這樣玩 ok啦3F 42.73.185.15 台灣 05/29 12:37
→ veryGY: 警察真的比一般人還會揣摩上意 真的夠舔5F 36.229.99.74 台灣 05/29 12:37
推 gberg: 那來的自信不會和中國大陸一樣6F 101.10.8.81 台灣 05/29 12:38
推 IronSnake: 想升啊.. 總得被看到7F 49.215.156.114 台灣 05/29 12:42
推 roger840410: 講難聽點就算XXX真死了,又不是我家人朋友干我屁事。影響公共安寧?8F 60.249.90.109 台灣 05/29 12:43
推 okd0512: 元首死了才會恐慌.其他官員死沒死沒差10F 49.218.143.122 台灣 05/29 12:44
推 linbsing: 傻鳥:要是真有綠共早被抓了 咦 真抓?11F 101.10.245.227 台灣 05/29 12:45
推 ring9527: 破壞皇城和諧,乃是大罪。12F 61.230.122.141 台灣 05/29 12:47
推 e1q3z9c7: 公然侮辱、性騷防治 全都一樣隨便套用說你有罪就有罪 沒在講什麼客觀事實的13F 58.114.56.59 台灣 05/29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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