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
標題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不看新證詞? 沈政男批司法隨
時間 Thu May 29 13:56:38 2025


事實其實很簡單,
法官在裁定書裡寫得清清楚楚:

「合議庭認為,經訊問柯文哲等人後,4人均否認犯行,不過,依卷內證據資料,足以認
定柯等人犯罪嫌疑重大。」

換句話說,法院不但沒有忽視「是否有嫌疑」這一點,反而明白指出「嫌疑重大」。這不
是網路上的捕風捉影,而是白紙黑字寫在裁定書裡的事實。



然而,某位沈姓醫生——一位顯然受過高等教育、論文應該不只發過一篇的公共人物——
卻選擇性忽略了這段內容。
他不是看不懂字,也不是不知道法條的基本邏輯。
那麼,剩下的可能性就很單純了:斷章取義、誤導大眾、操弄情緒,目的就是要騙小草的
眼淚與按讚。



但可惜,這招對案情沒用。
若單靠話術就能讓罪犯無罪釋放,那他現在應該正在開記者會了,而不是還坐在看守所等
羈押。



我誠摯呼籲:請不要再矇騙小草了。
小草或許天真,但不代表他們應該被利用。
我們應該給小草的是對事實的尊重、對法律的信任,而不是一碗又一碗的情緒雞湯裡摻雜
著政治農藥。



身為「八卦關懷小草協會」的一員,本人謹此嚴正抗議。

也敬請各路意圖以情緒操弄代替事實論證的政治人物,停止餵養幻象,還政治一份清明。







※ 引述《jeff12280 (猜不透平常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
: 2.記者署名:
: 記者江良誠
: 3.完整新聞標題:
: 柯文哲延押不看新證詞? 沈政男批司法隨便羈押被告
: 4.完整新聞內文:
: 針對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再遭延押,醫師沈政男今天在臉書發文,直言法院

: 延押裁定書中引用的法律邏輯「離譜且混淆」,明明出自司法官考試解答與最高法院的

: 裁定,卻被扭曲成「是否犯罪與羈押與否無關」,但這樣的邏輯到底站不站得住腳?
: 沈政男指出,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中援引「被告是否成立犯罪,為法院實體審理問題,

: 是否羈押無關。」但此句實際源於司法官考試解答,而該解答所根據的最高法院106年

: 抗字第225號裁定真正意思是:「法院審查羈押,只需認定是否存在犯罪嫌疑,無需嚴

: 證明。」他強調,這僅是程度上的差異,並非說「羈押可以無視犯罪嫌疑是否仍存在」

:
: 柯文哲案這兩個月開庭多次,證人如朱亞虎、劉秀玲等人皆提供對柯有利的新證詞,案

: 已有變化,沈政男質疑「法官聽了北檢的片面說法,有沒有聽進這些新證詞?顯然犯罪

: 疑已經變了,為什麼在裁定書裡不說?」
: 沈政男進一步指出,羈押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重大措施,延押裁定若未具體說明「新事證

: 否改變犯罪嫌疑」,形同放任檢方片面主導,也讓「方便審案」成了羈押的唯一理由。

: 直批台灣司法「已經習慣了,為了辦案方便,隨便羈押被告。」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877224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再吵連你也押
: https://i.meee.com.tw/YKvnmGu.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161.131 (臺灣)
※ 作者: tn00270144 2025-05-29 13:56:38
※ 文章代碼(AID): #1eD_SOQ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8498200.A.69F.html
tpkgo:            沈政男以為他是孔明 其實是蔣幹1F 36.236.116.96 台灣 05/29 13:57
dnzteeqrq: 哪些證據 怎麼不說一下 =.=
哪些有力證據 列出來打臉一下小草 拜脫2F 49.216.165.58 台灣 05/29 13:59
起訴書寫著啊
你看不到 看不懂 不想看 沒關係
法官看得懂
※ 編輯: tn00270144 (101.138.161.131 臺灣), 05/29/2025 14:01:44
bj4j45: 咦?我還以為這裡是政黑4F 150.116.141.156 台灣 05/29 14:00
哎呀
差點忘記了。

我不能說實話的
※ 編輯: tn00270144 (101.138.161.131 臺灣), 05/29/2025 14:02:54
wordxp0815: 有利的證據?? 拜託快說一下在哪裡5F 42.70.152.97 台灣 05/29 14:02
harry0702000: 卷內證據?你說北檢一再被證人翻供的筆錄嗎?6F 101.10.244.179 台灣 05/29 14:02

一再翻供勒
真的被洗腦的很徹底耶

法官寫了白紙黑字,嫌疑重大
不信 不聽 不看


只相信斷章取義的話語。
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我建議直接去抗議司法不公了
結果必然跟你預期落差甚大
waijr: 都找苗博雅了 代表沒有證據8F 101.10.7.59 台灣 05/29 14:02
※ 編輯: tn00270144 (101.138.161.131 臺灣), 05/29/2025 14:05:16
waijr: 有證據你還需要苗博雅講那些 模擬兩可的話9F 101.10.7.59 台灣 05/29 14:03
dnzteeqrq: 最幾個月的開庭 北檢被各式打臉的冏樣10F 49.216.165.58 台灣 05/29 14:03
Amara: 不用講一堆 證據在哪?11F 39.14.64.48 台灣 05/29 14:04
dnzteeqrq: 根本沒啥強而有力的證據 =.=12F 49.216.165.58 台灣 05/29 14:04
IDfor2010: 卷內證據認犯罪嫌疑重大 XDD13F 101.10.219.174 台灣 05/29 14:04
idletime: 鳥鳥回去政黑鳥籠好嗎?14F 111.82.180.249 台灣 05/29 14:04
Marinelife: 洗地就免了,不要當大眾是40%腦15F 114.47.211.165 台灣 05/29 14:04
Remix00: 所以關幾個月了16F 42.73.225.51 台灣 05/29 14:05
yuyugh2015: 強而有力的證據在哪17F 42.79.113.55 台灣 05/29 14:05
Amara: 到底誰不識字18F 39.14.64.48 台灣 05/29 14:05
yuyugh2015: ……19F 42.79.113.55 台灣 05/29 14:05
Remix00: 所謂嫌疑重大的根據是什麼?20F 42.73.225.51 台灣 05/29 14:05
xulzj524: 難怪不敢直播
一直在那邊書面內容
書面內容就北檢寫的
絕口不敢提 這幾個詰問的內容
如果真的如媒體跟旁聽的說的那些內容
直播出來 北檢的臉真的被打到爛了21F 220.133.154.96 台灣 05/29 14:05
preisner: 那是起訴書都寫得證據確鑿一樣啊
法官看的是起訴書啊27F 60.248.161.28 台灣 05/29 14:07
elia0325: 這篇很純,嗑了多少??29F 220.133.203.39 台灣 05/29 14:10
preisner: 如果你完全相信起訴書,也會認為柯有罪30F 60.248.161.28 台灣 05/29 14:10
harry0702000: 笑死有夠死忠,法官隨便寫個嫌疑重大深信不移,找來的證人各種推測揣測我猜,柯肯定重刑有什麼好期望的,台灣法官心證無敵31F 101.10.244.179 台灣 05/29 14:11
r85270607: 嚴格證據法則:35F 61.231.223.149 台灣 05/29 14:12
dnzteeqrq: 這種人連基本邏輯推理都有問題  其實蠻36F 49.216.165.58 台灣 05/29 14:12
r85270607: 你就跟我說你起訴現有的證據37F 61.231.223.149 台灣 05/29 14:13
dnzteeqrq: 可憐的 =.=38F 49.216.165.58 台灣 05/29 14:13
r85270607: 有哪一個是經過嚴格證據法則能考驗的39F 61.231.223.149 台灣 05/29 14:13
kevinsun0423: 好喔40F 49.216.41.90 台灣 05/29 14:13
r85270607: 我這個嚴格證明法則可不是什麼自創
這是刑訴的基礎
還是你要說司法不必遵守這個原則?
那任何律師怎麼都玩不贏了
反正只是原則嘛  覺得你有 想關就關41F 61.231.223.149 台灣 05/29 14:13
SShirakawa: 嫌疑的佐證呢?北又翻幾次了還能裁定46F 223.137.174.242 台灣 05/29 14:16

--
作者 tn00270144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