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en10 (tom)標題 Re: [爆卦] 馬英九6月率團訪問中國大陸時間 Wed Jun 11 11:52:00 2025
原文43
大家好,我肥宅律師啦
我先前有辦理過一定數量的國安法跟反滲透法案件,應該有資格來回文(?
現在國安法案件跟反滲透法案件,部分能獲無罪判決的原因是,對岸派出的人或者案件當
事人接觸的組織或人,無法證明是國安法第2條的「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
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反滲透法第2
條的「滲透來源」,此外,反滲透法還有選罷法的要件要證明、國安法也有意圖等要件要
證明,所以,大家可以看到,有些案件被法院判無罪(甚至王炳忠涉違國安法案件也是)
。
但是,海峽論壇的主辦單位,基本上沒有上開證明的困難;而且,這個論壇的議程中,從
過往舉辦的經驗來看,要不提到「統」或者一家親等敏感、促進特定意識形態之認同的文
字,基本上不可能,那依照最高法院目前的穩定見解,發展組織只要提供接觸、籠絡機會
,就會該當的話,我能說,他們只要去,回來一定查,還會牽扯到無辜的學生們。
要知道,被調查局詢問整天+檢察官訊問,甚至還有可能被聲押,精神上跟生理上都是極
度的考驗與磨難;縱使學生們應該只是證人,也要接受前面兩關的磨難,真的有必要去嗎
??
反正之前有人來問的時候,我已經建議過也勸過,回來就不要再靠腰會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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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hen10 2025-06-11 1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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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veMakeLove: 見到統戰部和國台辦官員一定違法
國安法解釋的範圍太廣,完全是自由心證。1F 36.226.216.90 台灣 06/11 11:52
推 jarry1007: 先押再找證據就好了4F 101.14.4.183 台灣 06/11 11:53
→ achun1212: 台灣司法一切都可法官的心證
*看5F 219.80.60.223 台灣 06/11 11:54
推 Leeheaven: 吳釗燮先查完再來查別人也不遲7F 39.12.48.101 台灣 06/11 11:54
推 longyin: 先讓大領導確定判幾年然後再由檢察官找證據8F 203.145.94.135 香港 06/11 11:55
推 yoshilin: 憲法不就在談統一了?10F 101.138.239.197 台灣 06/11 11:57
在談統一已經不是重點了,只要有拉攏,就中了
推 Leeheaven: 藍白就是要看你雙標 辦藍白不辦綠11F 39.12.48.101 台灣 06/11 11:57
※ 編輯: chen10 (101.9.194.152 臺灣), 06/11/2025 11:58:11
→ angelology: 馬囧沒在怕啦每年一定要去的朝聖之旅12F 27.247.69.158 台灣 06/1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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