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mic (螃蟹)標題 Re: [爆卦] 法務部公告:黃國昌播偽造錄音檔恐觸法時間 Tue Jun 17 21:41:04 2025
這題 我想法務部 出問題了
一、什麼是「言論免責權」
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1]。」從文字上來看,賦予立法委員在立法院中所做的「言論」、「表決」等行為,可以不對立法院「院外」負責權利。(見圖1)
(一)目的
賦予民意代表在言論上有「免責」的特權,並不是讓立委可以亂罵人,而是為了確保民意代表能充分表達意見,宣達民意,
避免被其他政府部門干涉
發揮民主政治中決策、論辯與監督的功能,
達到為民喉舌的目的。
(二)起源(略過)
(三)免除的責任[3]
此制度讓立委在言論上
不必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及
不受「刑事追訴」,
而「行政責任」,只在立委違反議會自律規則[4]才要負責。即使如此,還是要承擔「政治責任」,而政治責任和人民的「罷免權」有關。罷免權是憲法賦予人民參政權的一種,如果認為立委在院內言論及表決不當,仍可以由「原選區選舉人民」提起罷免案使立委負政治責任[5]。
所以 法務部 應該是違憲囉
企圖利用行政權 干涉民主自由台灣立法委員
在民主政治中決策、論辯與監督的功能,
達到為民喉舌的目的。
對嗎?
我法盲
有請法律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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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imic 2025-06-17 21: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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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爆卦] 法務部公告:黃國昌播偽造錄音檔恐觸法
06-17 21:41 cimic
→ omoideomoi: 老柯一定說違憲1F 36.224.244.76 台灣 06/17 21:42
噓 sa87a16: 沒有干涉是指正
我們是怕黃先生犯罪,懂?2F 42.72.50.92 台灣 06/17 21:42
免責了 還犯罪?
你在恐嚇立委嗎?
※ 編輯: cimic (61.229.62.100 臺灣), 06/17/2025 21:43:42
→ sa87a16: 我錄取了嗎4F 42.72.50.92 台灣 06/17 21:43
哦哦 原來如此 馬上上班
推 jackythere: 法務部敢辦黃國昌,那三年後就是換辦6F 106.1.119.221 台灣 06/17 21:43
→ sa87a16: 我們不檢討自己管的到的檢察官,我們檢7F 42.72.50.92 台灣 06/17 21:43
※ 編輯: cimic (61.229.62.100 臺灣), 06/17/2025 21:44:23
→ jackythere: 他了。亂搞是吧8F 106.1.119.221 台灣 06/17 21:43
→ sa87a16: 討害我們被公開的吹哨者9F 42.72.50.92 台灣 06/17 21:44
推 KEYSOLIDER: 難怪要延會 垃圾昌為了躲在立院10F 223.136.126.16 台灣 06/17 21:44
噓 peiyun01: 製造假的語音內容來混淆誤導是不是還在免責權範圍內才是正常的法律問題11F 114.136.196.247 台灣 06/17 21:44
那就不能罵習近平維尼欸
因為客觀事實 習近平 不是 維尼
說習近平是維尼 是製造假消息
→ KEYSOLIDER: 造謠抹黑的垃圾果然跟阿貝好油一樣的13F 223.136.126.16 台灣 06/17 21:44
→ sa87a16: 這不是恐嚇是善意,我們怕人民模仿,我14F 42.72.50.92 台灣 06/17 21:45
→ albert221: 當場說是示範帶是誤導啥16F 36.226.208.184 台灣 06/17 21:45
→ sa87a16: 們是善意17F 42.72.50.92 台灣 06/17 21:45
※ 編輯: cimic (61.229.62.100 臺灣), 06/17/2025 21:46:39
→ albert221: 黃又沒有說那個是偵訊錄影 ==18F 36.226.208.184 台灣 06/17 21:46
→ sa87a16: 只要被監督我們一切就怪別人沒有在檢討的啦,我大綠色是原諒的顏色19F 42.72.50.92 台灣 06/17 21:46
→ mcucte: 黃國昌就說放棄言論免責了,檢察官快分案查辦,開庭就可以以勘查證物看原版問訊光碟了21F 42.79.85.181 台灣 06/17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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