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wi0526 (wiwi)標題 Re: [新聞] 丟臉丟到國外!CNN大幅報導「台藝人閃兵時間 Tue Jun 24 14:46:27 2025
閃兵就該用軍法辦,
當年閃兵是當成逃兵辦
有辦法就閃到國外去,
永遠不要回來
就算超過40歲還是先判軍法關三個月
再決定你要不要當一般兵,
還是年紀太大拖去當國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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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wiwi0526 2025-06-24 14: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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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ndtty: 應該要先有臉才能丟吧?1F 42.79.180.208 台灣 06/24 14:48
噓 ssccg: 你是不是沒看內文,人家老美很清楚問題出在更新訓練內容並實現現代化改革
然後你的說法就是文章中當反例的那個國防部幹話
你就是老害代表,還有臉回文啊
不再將兵役視為形式與負擔,而是視為國防準備。不是想著怎麼抓人,是想怎麼讓人想受訓2F 118.163.87.133 台灣 06/24 14:49
→ wiwi0526: 怎麼受訓是一回事,閃兵又是一回事9F 101.9.33.129 台灣 06/24 15:00
推 wilmachiang: 不只藝人 貪官子孫也都是閃兵10F 123.192.202.62 台灣 06/2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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