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Bird5566 (賴粉-青鳥56)標題 [新聞] 再打臉民眾黨! 林志潔:認定事實和主管時間 Wed Jul 16 15:46:29 2025
自由
再打臉民眾黨! 林志潔:認定事實和主管機關是兩件事情
2025/07/16 11:25
黃其豪/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竹市雙罷免總部發言人林志潔今天發文稱,收到法務部廉政署公
文回覆檢舉涉貪停職26日要被罷免投票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和新竹市政府違反行政中立,公文
明確指出新竹市府違反行政中立原則,卻遭市府發聲明指控其造謠,對此,林志潔表示,民
眾黨不要笑死人好嗎!認定事實和主管機關是兩件事情,能否做某種法律的判斷,與是否為
主管機關,根本沒有必然關係。
林志潔在臉書PO文表示,檢察官可以認定某機關或某人違反個資法,但個資法的主管機關不
是法務部而是國發會。又如法官可以認定專利侵權,但專利法主管機關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而不是司法院,廉政署負責維護調查公務廉潔,有調查公部門是否有濫用公家資源、是否有
公器私用、是否有違反利益衝突、是否有圖利他人的執掌!本來就可以調查,也是廉政的義
務,這就是設置廉政官和政風的目的。
林志潔指出,聽說現在有民眾黨的立法委員,正在質詢法務部本案,大委員應該要知道,本
案廉政署已經將相關情資移送地檢署,就偵查中個案質詢並不適當,請問是要施壓法務部和
廉政署嗎?林志潔是本案檢舉人,廉政署當然要回函給她,告知檢舉結果,她收到的回覆函
文字號是廉政字11412015470號,基於檢舉內容涉及公益,因此向各界說明檢舉結果。
林志潔續指,高虹安市長和邱臣遠代理市長,不但利用公家資源反罷免,還用官網直播反罷
免宣講,十目所視十指所指,大家都一清二楚!現在居然惱羞成怒,去遷怒廉政署,利用質
詢羞辱官員,實在很惡質。
林志潔直言,至於又要告她嗎?她個人是不希望各位浪費司法資源,但要告就來,難道還怕
你告嗎?違反行政中立還不知檢討反省,請大家726趕快站出來罷免這種視法律為無物,濫
用公權力的縣市首長和立委!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109606
林志潔造謠被打臉
開始口不擇言說
認定事實和主管機關是兩件事情
意思是 認定是否有罪 跟 審判法院 是兩件事情 同樣的神邏輯
而且還在FB承認自己是加字造謠
https://i.imgur.com/PhC753x.jpeg
聽說這咖是法學博士
真是丟人現眼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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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lueBird5566 2025-07-16 15: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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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rkzeon: 你就直說我有党证就好2F 39.15.2.250 台灣 07/16 15:47
→ rex0217: 不就急了4F 49.217.60.6 台灣 07/16 15:47
→ appledick: 這男的還女的啊5F 210.58.90.254 台灣 07/16 15:47
推 chen31502: 這叫打臉?6F 39.9.66.111 台灣 07/16 15:48
→ fallinlove15: 所以密件到底可不可以公開7F 118.166.197.222 台灣 07/16 15:48
→ neoa01: 他還沒被移送法辦嗎8F 223.138.255.196 台灣 07/16 15:48
推 sted0101: 想當政府的狗啊9F 45.144.227.62 台灣 07/16 15:48
推 whitehumor: 原來是他認定幹交大什麼時候要開掉他10F 213.55.184.75 瑞士 07/16 15:48
→ preisner: 可以調查,但可以直接判決?????11F 60.248.161.28 台灣 07/16 15:48
→ scum5566: 可是廉政署的職責不包含認定行政是否中12F 125.224.142.79 台灣 07/16 15:48
→ c666: 司法不就綠共說的算嗎?13F 39.12.56.28 台灣 07/16 15:48
→ scum5566: 立欸14F 125.224.142.79 台灣 07/16 15:48
→ soarling: 這人當教授真的沒問題嗎15F 42.73.60.6 台灣 07/16 15:49
→ parnshan: 摳連,法學博士當狗當成這樣!16F 223.136.214.44 台灣 07/16 15:49
噓 as2s2ss2s: 自由爛報說的打臉通常是指打自己的臉17F 49.217.63.0 台灣 07/16 15:49
推 boboking2: 真假啦八又翻18F 36.237.170.193 台灣 07/16 15:49
推 israfrl: 野獸好了啦回去打籃球好嗎19F 42.79.155.199 台灣 07/16 15:49
→ scum5566: 解釋一下行政院整個團隊下鄉造謠算不算行政中立?20F 125.224.142.79 台灣 07/16 15:49
推 zephyr105: 現在是警總時代 懂嗎22F 223.137.152.141 台灣 07/16 15:49
→ ljxc: 球給志傑23F 27.52.162.40 台灣 07/16 15:50
→ preisner: 檢察官可以認定某人違反個資法?????????24F 60.248.161.28 台灣 07/16 15:50
→ dreamelf: 這隻是麻柯犬?25F 42.79.31.154 台灣 07/16 15:50
噓 tyson777: 博士可以回收嗎26F 220.229.65.210 台灣 07/16 15:50
噓 marke18: 林志潔 你教的學生縱放犯人 先去反省好嗎27F 36.229.130.194 台灣 07/16 15:50
推 candaptt: 人一綠腦就28F 175.182.175.50 台灣 07/16 15:50
→ preisner: 檢察官認定只能去起訴不代表判決好嗎?29F 60.248.161.28 台灣 07/16 15:50
→ hina5611: 汪汪!30F 220.133.195.168 台灣 07/16 15:51
噓 polarfox: 笑死這樣是說主管機關造謠膩?31F 223.137.141.234 台灣 07/16 15:51
→ preisner: 廉政官認定就去起訴不是直接發文判決34F 60.248.161.28 台灣 07/16 15:51
噓 tomhawkreal: 國昌問法務部長 密件可不可以公開
法務部長根本迴避這題35F 220.137.218.188 台灣 07/16 15:52
→ rb79: 不是主管機關那是在認定什麼?隨便一個人認定37F 60.251.153.230 台灣 07/16 15:52
推 karkkunt: 說你有錯就有錯,法院怎判乾我屁事 0.038F 111.71.215.248 台灣 07/16 15:52
→ marke18: 學生如此 教學品質堪慮 交大還敢收留39F 36.229.130.194 台灣 07/16 15:53
→ rb79: 就算?那認定民進黨全都違法該就地消滅也行?40F 60.251.153.230 台灣 07/16 15:53
噓 IAMQT: 現在新聞都只會幫民進黨說話 反向的都不貼41F 223.136.100.212 台灣 07/16 15:53
推 zaonoort: 垃圾無能貪污低賤民眾堂42F 101.8.242.223 台灣 07/16 15:53
→ IAMQT: 是什麼垃圾43F 223.136.100.212 台灣 07/16 15:53
噓 preisner: 廉政署只有調查權,沒判決權好嗎!!!44F 60.248.161.28 台灣 07/16 15:53
推 ulli: 可憐啊 志傑45F 42.78.100.30 台灣 07/16 15:54
推 claymath: 有黨證就無敵46F 42.73.9.226 台灣 07/16 15:54
→ alwang: 好了啦 SBL退休就別再出來47F 125.227.140.245 台灣 07/16 15:54
推 zaonoort: 有比柯文哲貪污圖利丟臉嗎48F 101.8.242.223 台灣 07/16 15:54
噓 okichan: 新竹苗博雅49F 36.225.67.242 台灣 07/16 15:54
推 FrienDx: 豬油時報每天都是在打臉民眾黨 不意外50F 114.36.171.139 台灣 07/16 15:55
推 bicedb: 畢竟是麻柯集團的51F 180.176.208.45 台灣 07/16 15:56
→ mightshowgun: 開分身洗文比較丟臉吧 笑死哪來的下52F 59.115.48.71 台灣 07/16 15:56
→ marke18: 查無證據就不要出來造口業好嗎53F 36.229.130.194 台灣 07/16 15:56
噓 preisner: 廉政官認定就去起訴或給監察院,不是自己54F 60.248.161.28 台灣 07/1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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