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stelleRinz (小艾)標題 [新聞] 過斑馬線變紅燈被撞身亡 騎士改依過失致時間 Tue Jul 22 23:13:04 2025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鮑建信
3.完整新聞標題:
過斑馬線變紅燈被撞身亡 騎士改依過失致死罪
重判1年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尤姓騎士行經斑馬線,未禮讓當時轉為紅燈的行人陳姓女
子,又涉嫌超速行駛撞死人,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依過失致死罪嫌,從重判處有期徒刑
1年。
警方調查,2021年2月25日晚上,被告尤男騎機車,沿鳳山區澄清路北往南方向,行駛至
澄清路與中山西路口北側行人穿越道時,碰巧路人陳女由東向西,在行人號誌轉為紅燈後
經過被撞,經送醫急救,延至隔月10日傷重死亡。
鳳山分局受理報案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尤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不過,地院開庭調查後,認定兩造均有過失,並認為陳女死因,與車禍沒有因果關係,並
審酌尤男符合自首,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
雄檢和尤男均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卻有不同看法,據法醫死因鑑定報告
等證據,認定陳女死亡與車禍有因果關係,及尤男否認犯行,改依過失致死罪,從重判處
有期徒刑1年,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115876
6.備註:
哈哈哈
幸福歹員 幸福高雄 讚啦~~
看到這種新聞就安心了 歹員就是這麼奈斯
前幾天那個撞死人的公車司機 想必安心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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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97.161 (臺灣)
※ 作者: EstelleRinz 2025-07-22 23: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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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stelleRinz (36.239.197.161 臺灣), 07/22/2025 23:13:56
→ arlaw: 重判1F 39.15.16.198 台灣 07/22 23:14
推 qazzxc12351: 太重了吧 一個人有多少個一年青春2F 42.72.32.207 台灣 07/22 23:14
噓 cake10414: 1年3F 36.229.0.199 台灣 07/22 23:15
推 enthpzd: 沒党證就騎慢點4F 101.138.217.162 台灣 07/22 23:16
噓 hsupaijay: 太重惹吧,有期徒刑1年耶,果然不是撞法綠人6F 49.216.222.171 台灣 07/22 23:18
推 linda17a3: 謝謝民進黨8F 114.47.78.221 台灣 07/22 23:18
→ tokeep: 重判1年耶,好可怕唷9F 111.254.145.150 台灣 07/22 23:19
推 ininder30cm: 肯定是四輪大爺害的10F 36.237.128.20 台灣 07/22 23:19
推 kotorichan: 行人闖紅燈? 認定兩造均有過失 還判1年 太重了吧
雙方均有過失 通常不用關。 全責不和解大概判7個月。 這高等法院法官還算有良心11F 42.71.223.253 台灣 07/22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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