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標題 [問卦] 有一說一 枉法裁判罪真的有成立過嗎?時間 Wed Aug 13 00:53:12 2025
有一說一 枉法裁判罪真的有成立過嗎?
法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查了一下 是有成立過的案子
BUT
都是查到法官收賄後才成立居多
那問題就來了
如果有個法官無視任何的證據 硬是用個人心證 無條件的相信檢方的指控
然後故意判有罪 OR 無罪
竟然不會成立枉法裁判罪?
不要說我唬爛
自己GOOGLE 日本御殿場事件
簡單講 一個日本少女跟男友約砲 晚回家怕被家人罵
於是說她在路上被四個男的輪姦
然後她說的日期 四個男的全有不在場鐵證
少女改口 記錯日期了 《-法官信了
少女說當天是晴天
結果那天是颱風天 大風大雨
少女說那個地方真的出太陽 〈-法官信了 理由是不排除那時間那地點真的出太陽
最後放大絕 那四位都是不良少年 所有辯詞不足採信
最後 照樣判有罪 四個全坐了牢。
這叫什麼? 心證無敵!
有一說一 枉法裁判罪真的有成立過嗎? 有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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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vorysoap 2025-08-13 00: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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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rrick1220: 官官相護 自古皆然1F 222.250.29.252 台灣 08/13 00:54
推 magamanzero: 如果有被抓到收錢 應該會有吧?2F 101.8.137.31 台灣 08/13 00:54
噓 LinFeiFun: 小草起手勢:那問題來了3F 101.12.130.50 台灣 08/13 00:54
推 chanifa: 先查法官背景、帳戶就知道了
不用講什麼心證4F 27.51.57.93 台灣 08/13 00:57
推 gueswmi: 查過了 官官相護 除非你是明顯故意違法6F 125.224.136.221 台灣 08/13 01:09
誰會蠢到明顯故意違法
照起訴書內容判就好 所有證據一律當放屁
不採信 這樣有違法嗎?
※ 編輯: ivorysoap (118.231.152.173 臺灣), 08/13/2025 01:10:36
→ gueswmi: 違反的就如原文所說收賄,惡性偏頗這種的屬於法官獨立審判的心證自由,自有上級重新審判,不存在使當事人枉法事實7F 125.224.136.221 台灣 08/13 01:10
推 mastoid: 所以要修改制度阿 憑甚麼讓這些人 有權利又不用負責?10F 118.231.169.133 台灣 08/13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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