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se4433 (Remax)標題 [問卦] 殺了11個人分屍烹食,在台灣會怎判決?時間 Thu Aug 14 03:49:42 2025
如題
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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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上是說蘭州一對兄弟因為負債,劫殺一個妓女
先強姦了之後逼她說出提款卡密碼
領到錢之後就殺了女生,分屍後裝在垃圾袋分開在不同郊外拋棄
事後躲在老家兩個月發現沒人找上門,感覺殺妓女沒什麼人在乎
而且打電話就能讓妓女到府服務,妓女也沒甚麼戒心
接下來就開始召妓,先劫色再劫財,然後殺人分屍
但分屍棄屍還是很有風險
所以他們決定殺完人之後煮來吃,剩下的零碎也比較方便處理
還買來絞肉機
接著他們覺得召妓劫財的效率太低,來的妓女不一定有現金或存款
就算有存款,要逼問出來也很麻煩
所以他們一次找了兩個妓女,說只能活一個,誰殺了對方就能活下來
逼其中一個妓女殺掉另一個之後,還叫她參與分屍烹食
接下來叫那個妓女回去物色有錢的同事,再謊稱遇到有錢人要3P找同事上門
兄弟倆隨即劫財劫色殺人食屍
就這樣一路殺了11個女生
中間也換過同伴
找新同伴的手法就是兩個妓女互殺,誰殺了對方就能入夥,不殺就死
新夥伴有的也不一定是妓女,反正就差不多的手法
入夥的女人負責拐騙有錢的女生上門
但最後還是事跡敗露被逮捕
租屋處還散落人體殘骸,冰箱也有一堆人類臟器
總之最後都是死刑
那麼問題來了
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台灣
兄弟聯手劫財劫色,並且連殺11個人並且分屍烹食
這樣的行為會怎麼判?
會死刑嗎?還是說不會
有無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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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30.96 (臺灣)
※ 作者: tose4433 2025-08-14 03: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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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itefox: 司改委員+21F 114.24.68.223 台灣 08/14 03:51
→ ah937609: 放心 台灣沒死刑 而且 關 也不會比柯
長2F 49.218.251.178 台灣 08/14 03:53
噓 poqwiuer: 這麼慘忍肯定有精神病,精神病不會判死4F 42.72.67.158 台灣 08/14 04:14
→ bobocatcat: 一致決 一定不會死 開心5F 223.138.83.41 台灣 08/14 04:18
→ xBox1Pro: 可教化6F 123.194.10.243 台灣 08/14 04:20
推 asters: 司改委員12F 61.71.214.154 台灣 08/14 04:22
推 g4zoco196: 無罪 當庭釋放14F 101.12.153.106 台灣 08/14 04:31
→ NgJovi: 捷15F 219.68.56.90 台灣 08/14 04:37
推 BBQman: 會被民進黨政府重用,出來司法改革或反核16F 118.168.20.41 台灣 08/14 04:50
推 Piker: 好厲害 台灣搞不好也有17F 60.250.227.181 台灣 08/14 04:57
→ gy206578: 有死到司法權貴嗎?沒有嘛18F 101.10.244.217 台灣 08/14 05:07
推 Xaymaca: 不知道 反正趕快統一跟這些人一起生活19F 50.92.37.83 加拿大 08/14 05:10
推 myyalga: 我猜廢死會說:
分屍是對物的侮辱,因為屍體是物不是人會查一下加害人的學經歷,曾是好學生就應該會免死^_^
強姦的部分會叫你提出強姦時點的證明,看是死前或死後。
死後是姦屍,罪行不大!
死前雖是姦人,但一般強姦的話應該也不會激起他們法律人的情緒波瀾,若要證明是凌虐、非人道的強姦,八成又要在那死鴨子嘴硬爭論這是死前或死後!20F 110.28.112.247 台灣 08/14 05:14
推 lionsss: 加入民進黨 當228館長31F 49.217.120.139 台灣 08/14 05:21
→ chinnez: 重判拘役30天,得易課罰金32F 61.63.114.25 台灣 08/14 05:23
→ teiamatozero: 無殺人意願且有抄佛經10年意思一下33F 42.78.206.11 台灣 08/14 05:49
推 onegaisimasu: 刑期低於找不到證據的柯文哲34F 220.135.68.150 台灣 08/14 05:51
推 sunluna: 哪次不可教化35F 1.164.44.233 台灣 08/14 06:01
→ shs916018: 反正不會是死刑36F 58.115.14.80 台灣 08/14 06:11
→ twpost: 這種案件檢方一定是求處死刑37F 1.171.178.104 台灣 08/14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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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72716: 以前可能會死刑 現在可教化39F 49.215.232.156 台灣 08/14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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