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YA6655 (YAYA)標題 Re: [新聞] 台中女剛領保護令!警護送返家就遇襲 前時間 Thu Aug 14 23:43:51 2025
保護令要根據時代改良
以後申請保護令者,被控方需強制配戴電子手環。
被害方申請手機定位
透過電子手環與手機定位隨時監控距離
距離100公尺內,轄區監控系統發出警報,派出所警察立即出動探查。
這意思就是你別想在家裡附近繞來繞去,這都不行的。
現行的保護令,簡單說就是一張廢紙,我接近你又怎樣?等你再去跟法官講,
早被砍了,真的要砍你,你須要的是警察立即的介入,不是那張紙。那只是一張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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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16.9 (臺灣)
※ 作者: YAYA6655 2025-08-14 23: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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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rma: 還要搭配開放槍枝
不然100公尺,最好警察來的及1F 49.218.231.101 台灣 08/14 23:44
可以設定成300,500公尺。只要距離交疊就可以觸發。
警察就可以過去盤查,你是不小心路過?還是要來搞事?
真搞事的直接羈押了,要知道台灣現在羈押很方便的,看你不爽就羈押.
→ hrma: 而手槍應付這100公尺, 綽綽有餘
在槍械面前: 眾身平等3F 49.218.231.101 台灣 08/14 23:45
推 LeonardoChen: 本來就是啊,美國的電子腳還有設定,不能離開家,走出庭院就開始叫了,電影都嘛有演
電子腳環啦5F 212.102.51.86 日本 08/14 23:46
因為不是真的犯罪了,所以用手環比較好看。
受害者手機可以在距離內就在地圖上看到對方的點位,還可以自行繞路避開。
※ 編輯: YAYA6655 (59.126.16.9 臺灣), 08/14/2025 23:49:00
→ bookseasy: 搭配槍枝,不小心誤射自己的機率很高9F 123.193.229.85 台灣 08/14 23:48
推 hrma: 領照前, 當然要槍械訓練阿
老實說,新聞這個台女, 我真覺他活不過4010F 49.218.231.101 台灣 08/14 23:49
推 hermanwing: 最好能引爆
光嗶沒用
不能引爆就通電12F 101.8.160.138 台灣 08/14 23:51
→ logan0226: 誰給你幻覺法律保護受害者?16F 27.53.123.175 台灣 08/15 00:12
推 pauljet: 有一個殺掉女友的律師 關完出來當司改會委員 這個案子其實也是一樣的道理 只是進度條還停在沒殺掉女友
選票決定命運17F 49.216.165.55 台灣 08/15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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