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ic12 (Eric)標題 [新聞] 助謝宜容走公務通道害法院挨批 律師聲明時間 Fri Aug 15 07:26:41 2025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王定傳
3.完整新聞標題:
助謝宜容走公務通道害法院挨批 律師聲明道歉對象只有「她」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8/14/5144212_1_1.jpg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週一開完庭,走法院「公務通道」離開,害新
北院挨批「給特權」。(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涉圖利廠商、侵
占三節禮盒等行為被起訴後,新北地院週一開庭審理時,謝在其委任吳姓及劉姓律師幫助
下,找台北律師公會派駐新北院休息室的林姓女會務人員,持門禁卡感應開門,讓「被告
」身分的謝女開完庭走法院「公務通道」離開,害新北院挨批「給特權」;怎料,吳、劉
2人今發表聲明僅向林女致歉,說林女不知謝女身分、可能誤認是律師才開門,不應懲戒
。
2名律師聲明大致為,因聲明人(即2名律師)當下決策致會務人員(指林女)事後波及受
累,2人對該名會務人員表達歉意;聲明人認會務人員當下並不知悉同行者(指謝女)身
分,甚或誤認同行者均為律師。聲明人確信,會務人員是出於單純善意協助律師的動機行
為,不應予以懲處等。
這起「特權」風波發生在本週一,謝女開完庭後,竟直接走法院公務通道離開,一度引起
外界誤會是法院給特權,經法院調查發現,是北律休息室人員協助謝離開,已收回林女門
禁卡。北律事後也聲明指,該同仁未經充分思慮,行為屬其個人判斷,除深表歉意也將依
相關規定進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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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ric12 2025-08-15 07: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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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umv: 誤會啦,就醬1F 61.224.163.145 台灣 08/15 07:28
推 syldsk: 跟某個賴皮鬼只跟支持者道歉八成像2F 27.51.32.136 台灣 08/15 07:29
推 hkcdc: 謝宜容算不算公關處理教科書了3F 49.218.138.78 台灣 08/15 07:30
噓 xiemark: 黨務也是公務4F 218.172.21.134 台灣 08/15 07:31
推 keny: 特殊的權限應該要善盡管理職責5F 223.140.185.10 台灣 08/15 07:31
推 Zibada: 那兩個委任律師吃懲戒吧6F 106.105.18.74 台灣 08/15 07:32
→ xulzj524: 跟民進黨 差不多模式7F 220.133.154.96 台灣 08/15 07:32
噓 obso: 綠師公會不就是民進党的附隨組織?8F 123.195.97.215 台灣 08/15 07:32
→ xulzj524: 看看近期被抓的那些詐騙律師
再看看她們怎麼被法院輕判就知道
台灣詐騙王國
偉大的執政黨跟司法 是主因9F 220.133.154.96 台灣 08/15 07:32
推 hkcdc: 這麼大事 搓到沒事13F 49.218.138.78 台灣 08/15 07:32
→ Forcast: 怕被採訪14F 114.25.146.223 台灣 08/15 07:32
推 Norme: 身為律師,但是沒有確認就放人過去,你法律讀假的,證據也是沒確認就拿出來了?15F 101.12.130.171 台灣 08/15 07:32
推 leocean9816: 感謝阿容召喚出義川立委17F 59.102.202.54 台灣 08/15 07:33
推 jupei5566: 又在唬洨 一堆記者會不知道這誰18F 116.241.152.25 台灣 08/15 07:35
推 FIRZEN45: 全部送懲戒啊19F 36.237.156.145 台灣 08/15 07:36
噓 beercat: 現在北院看起來就像這個公會的附屬組織20F 114.27.155.23 台灣 08/15 07:36
噓 deann: 不用解釋一下為啥要帶謝女?21F 49.216.162.57 台灣 08/15 07:37
→ neoa01: 司法會脆弱,就是一些自甘墮落為黨服務的法綠臭蟲所致22F 223.141.212.224 台灣 08/15 07:37
噓 dsfrf: 綠師又在唬爛了24F 223.139.175.198 台灣 08/15 07:38
推 huckebein12: 裝無辜耶,好囂張,後台通天庭喔?25F 42.72.53.161 台灣 08/15 07:38
→ kming327: 不要怪人家 背後的山誰都不敢惹26F 223.136.56.206 台灣 08/15 07:39
噓 A80211ab: 看到黨證就開了 很合理27F 111.252.226.57 台灣 08/15 07:40
噓 ojizz4u: 呵呵28F 114.24.82.120 台灣 08/15 07:40
→ baan: 綠共除了輸不起 還敢說謊脫罪29F 106.64.176.216 台灣 08/15 07:42
→ starbury32: 誤走啦!30F 49.216.255.107 台灣 08/15 07:45
推 Insania: 不查核身份直接放也很嚴重啊31F 101.12.206.208 台灣 08/15 07:46
推 t4lin: 「以為是律師就開門」,等等,這很危險吧,有磁卡門禁還這樣搞我還以為是某黨部32F 223.136.239.169 台灣 08/15 07:49
→ wanliers: 黨意外嗎 陳菊門人來法院走過場哈34F 49.216.174.191 台灣 08/15 07:49
→ t4lin: 下次放個高度危險但人模人樣的進去不就翻天35F 223.136.239.169 台灣 08/15 07:50
→ fanglala: 誤會 結案36F 1.172.104.19 台灣 08/15 07:50
→ hugowind: 真 巧啊。你信嗎?37F 59.115.128.134 台灣 08/15 07:56
噓 wryyyyyyyy: 繼續凹 垃圾39F 118.231.168.76 台灣 08/15 08:22
推 twerik: 很青鳥的聲明!40F 27.247.99.165 台灣 08/15 08:26
噓 s77329: 都是誤會啦41F 223.138.53.45 台灣 08/15 08:26
噓 eggjeffrey: 綠師會不知道這樣違規? 擺明怕當事人被堵麥才投機取巧 法律人知法玩法最厲害42F 42.79.211.25 台灣 08/15 08:33
→ kululualex: 門禁有兩種,一種是隨個人身分,一種是負責管理進出,不管是哪一種他都是違反規定,沒有什麼不應懲誡的問題。45F 122.213.198.74 日本 08/15 08:34
噓 qingalen: 對開後門給特權不道歉?48F 1.34.246.194 台灣 08/15 08:36
推 smallestegg: 綠圾不只是原諒的顏色,還是專門說謊的顏色49F 118.168.35.159 台灣 08/15 08:37
推 z0: 林北就是特權 懂 好霸氣51F 24.176.0.192 美國 08/15 08:45
推 rock0747: 如果是一般民眾,嘻嘻52F 101.10.62.2 台灣 08/15 08:49
噓 logan0226: 警察開槍打錯人也不用懲處我就給過53F 27.53.123.175 台灣 08/15 09:13
→ cuteyuyu1130: 會務人員不曉得有被告一起走公務門,的確不該懲戒!那兩位很清楚身份和規定的律師該被懲戒吧!54F 49.217.134.44 台灣 08/1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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