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haskey (whaskey)
標題 Re: [新聞] 證據不足柯案才審這麼久?律師怒飆小草:
時間 Fri Aug 15 08:39:42 2025


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
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事實之認定,應
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
判基礎;又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
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據此,刑事訴訟上證明之資
料,無論為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均須達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於有所懷疑,而得確信為
真實之程度,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若關於被告是否犯罪之證明未能達此程度,而有合理
性懷疑之存在,致使無從形成有罪之確信,根據「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證據法則,即
不得遽為不利於被告之認定(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816號、40年台上字第86號、76年台上
字第4986號判例要旨可資參照)。


懶得看可以不要看

有念過刑訴的都會很熟悉這段
---------------------------------
懶人包

如果證據還讓人有合理懷疑 就必須依「無罪推定」原則 判被告無罪
罪證有疑 利於被告
今天還能夠在那邊慢慢爭執就代表證據還有疑點啊

今天如果像阿燦一樣 有錄音 有現金
這種直接證據

早就一刀斃命 還用在那邊慢慢拖嗎
當法官都是白癡 可以讓被告在那邊爭執
沒有疑點的證據嗎

橘子在怎樣也只是證人證言 證據力低於直接證據
不然幹嘛要交互詰問 一個證人能幹嘛

---------------------------------
這傢伙的刑訴誰教的 出來自首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3.167 (臺灣)
※ 作者: whaskey 2025-08-15 08:39:42
※ 文章代碼(AID): #1ede7GQ9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5218384.A.689.html
※ 同主題文章:
08-15 07:49 Dinenger
… ×12
08-15 08:19 bankingpaul
08-15 08:19 elmoman
08-15 08:20 pttbeigowow
Re: [新聞] 證據不足柯案才審這麼久?律師怒飆小草:
08-15 08:39 whaskey
macetyl: 有罪推定原則是升官發財的秘訣1F 101.138.187.186 台灣 08/15 08:41
treeeasy: 推,可惜法官都刻意遺忘這些基礎,昧著良心,給綠共撐腰打嘴砲。2F 42.79.180.198 台灣 08/15 08:41
lpc95: 橘子你只是證人快回來啊..4F 182.235.123.186 台灣 08/15 08:41
ellychen: 一審未完成, 所有人都是無罪的!!5F 60.249.15.42 台灣 08/15 08:42
a94037501: 我隨便傳一個死在國外的人說他是重要證人就可以無限羈押了6F 1.161.46.181 台灣 08/15 08:42
fire124: 強姦母豬的罪一直找不到證據8F 220.128.57.2 台灣 08/15 08:43
ellychen: 羈押的目的早就消失了,說白了法官也怕上級的壓力, 想要早點把一審送出去9F 60.249.15.42 台灣 08/15 08:45
反了 現在就是沒有直接證據判刑
只好程序上慢慢拖 找理由雞鴨飯啊

法官自己都說了 一堆證人 到底有沒有真正重要的
※ 編輯: whaskey (114.36.13.167 臺灣), 08/15/2025 08:47:42
mrcat: 法院在裁保放人被一再抗告以後,現在是礙於面子不得不續押了11F 101.12.130.241 台灣 08/15 08:46
ellychen: 不管一審結果都一定會上訴, 就沒他的事13F 60.249.15.42 台灣 08/15 08:50
mfhsieh2: 邱女士不是指證阿北有收獻金,但檢方查證卻無登記而私人佔用,這不就公益侵佔加背信的金流和人證了?14F 101.14.4.70 台灣 08/15 08:55
問題就是不同案子啊
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 -> 罰錢

京華城歸京華城 -> 刑事

----------------------
所以檢方才要想辦法找到錢是跟京華城相關啊
有這筆錢 不代表跟京華城有關
像妙天不是也有給錢

a94037501: 沒登記跟侵佔差很多17F 1.161.46.181 台灣 08/15 08:56
※ 編輯: whaskey (114.36.13.167 臺灣), 08/15/2025 08:58:57
niceyeh: http://i.imgur.com/9JGk9my.jpg18F 27.51.11.155 台灣 08/15 08:58
mfhsieh2: 原po第一段引文很專業,應該知道公益侵佔和背信都是刑事罪,不是行政罰吧?19F 101.14.4.70 台灣 08/15 09:01
a94037501: 背信可以找黃國昌去告他啊笑死
侵佔去找錢被柯文哲自己花掉的證據關一年找不到柯可以改行幹洗錢了21F 1.161.46.181 台灣 08/15 09:06
mfhsieh2: 又來個法盲,刑法的背信是非告訴乃論。24F 101.14.4.70 台灣 08/15 09:09

--
作者 whaskey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