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icf129 (☆小艾克★)
標題 Re: [新聞] 高雄五口墜谷爸爸3度爬出坑洞 意外險竟不
時間 Fri Aug 15 16:24:04 2025


高雄一家五口墜谷案》爸爸不賠意外險?國壽澄清:拒賠非本公司 保險法專家:沒有不
賠理由

連結: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56223
高雄一家五口墜谷案》爸爸不賠意外險?國壽澄清:拒賠非本公司 保險法專家:沒有不賠理由 | 信傳媒
[圖]
高雄市台20線南橫公路日前發生一起一家5口墜谷的悲劇事件,經過數十日搜救,無奈5 ...

 

僅節錄專家的部分→

保險法專家搬出條文:若保險公司真的拒賠,那就太離譜了!

但不管是哪一家保險公司,從《保險法》本身來看,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志峰指出,
《保險法》第131條第二項所定義的意外傷害是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從目
前司法實務上,意外必須符合三個要件,包括外來性、突發性、非自願性;非自願性的白
話文就是指「非故意」。


李志峰指出,從這名李姓父親死亡的案例來看,不僅具備外來性、突發性,另外,所謂的
「故意」,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直接故意:「你知道這個行為會產生這個結果,然後你
還做,這個結果也是你想要的」;另一種則是未必故意:「沒有積極想要,但發生也沒關
係」。


「你覺得這個爸爸想死嗎?一定不想啊,他是為了救小孩才下去!」李志峰認為,倘若保
險公司真的拒賠,那就太離譜了,除非保險公司有其他的證據能證明,他的行為屬於除外
條款。


另外,政大法律學系主任葉啓洲也認為,《保險法》對於不賠事由有明確規定,一旦符合
意外事故的要件,除非是出於故意自殺或故意犯罪,否則均應理賠,並沒有「明知危險而
為之」就不賠的原則或規定;更何況《保險法》第30條也有規定,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致
損害,保險人應負理賠責任。




李志峰老師和葉啓洲老師都說要賠,保險公司別再硬凹了好嗎= =

好想知道到底是哪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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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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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ricf129 2025-08-15 16: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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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ves: 保險公司:老師你說沒用,法官說才有用
要是那些專家說有用,我們KP還會被關一年2F 114.38.54.217 台灣 08/1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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