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bo (shark)
標題 Re: [新聞] 黃國昌申請禁止集會遊行區域路權被駁 林
時間 Fri Aug 29 23:16:03 2025


:
: 再來中正第二分局報告:
: 一、有關媒體報載民眾申請總統官邸旁路權遭警方駁回一案,說明如下:
: (一)本市辦理相關市區道路路權審核,係由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與警察局共同審核,
: 並由轄區分局、警察局與新工處依流程進行,合先敘明。
: (二)經查民眾於8月25日於本府新工處建置之「臺北市申請使用道路網系統」申請道路
: 路權,申請地點為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巷西側及湖口街○側。因上揭路段為內政部訂頒
: 之總統官邸集會遊行禁制區範圍內,本分局爰依集會遊行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略以,「
: 集會、遊行不得在總統官邸及其週邊範圍舉行。」,建議市府新工處核准路權時,應依法
: 不予許可。
:
: 噓 playboy007gy: 1. 如果依法不能借不會用建議。2.     111.71.13.147 08/28 18:34
: → playboy007gy:  真的不能集會的地方網頁上連選都     111.71.13.147 08/28 18:34
: → playboy007gy: 不能選。你去騙騙傻鳥還行,或者你    111.71.13.147 08/28 18:34
: → playboy007gy: 就是被騙的傻鳥                      111.71.13.147 08/28 18:34

我也很懷疑為什麼一開始能申請,因為我自己試過,但沒辦法點選那個路段(有興趣也可
以自己試試),可能要詢問新工處或市府資訊局關於網站的設定,為什麼民眾黨申請時可
以點選,現在卻不行(這網站百分之一百是台北市政府架設的,可別又說是民進黨搞的鬼
)?


: 噓 SaChiA5566: 廢集遊法是民進黨自己提的             49.218.241.111 08/28 18:45
: → SaChiA5566: https://i.imgur.com/XogvXrh.jpeg     49.218.241.111 08/28 18:46
: → SaChiA5566: https://i.imgur.com/XkLBqnQ.jpeg     49.218.241.111 08/28 18:46
: → SaChiA5566: 要還原就還原到民進黨在野時提廢,執   49.218.241.111 08/28 18:47
: → SaChiA5566: 政又好棒棒了                         49.218.241.111 08/28 18:47

至於有沒有法律規定,中正二分局的回復講得那麼清楚,「集會遊行法」第6條規定得那
麼清楚是看不懂嗎?對這法律不滿意,就請黃國昌去修法啊。但在法條修訂前,公務人員
(不管是中正二分局還是新工處)依法行政有什麼問題?而且,現在明明是在討論這件事
到底是誰在說謊,如果要討論集會遊行法存廢問題,麻煩另外開篇文,別轉移話題,謝謝


: 噓 treeeasy: 分局審核應依法不予許可建議新工處駁回     42.79.133.86 08/28 18:55
: → treeeasy: ,為什麼要硬推鍋給蔣呢?中正二就先駁     42.79.133.86 08/28 18:55
: → treeeasy: 回了呀,新工要怎麼準許啦,等中正二同     42.79.133.86 08/28 18:55
: → treeeasy: 意新工駁回,再來推給蔣吧。               42.79.133.86 08/28 18:55

理解文字有那麼困難嗎?中正二分局明明說:「建議市府新工處核准路權時,應依法不予
許可。」,中正二分局建議,由新工處駁回,如果是由中正二分局直接駁回,那公文就是
:「本局依法不予許可。」,還是你的意思是中正二分局說謊?申請案還沒轉到新工處手
上分局就越權直接駁回?不,依黃國昌的說法,就是新工處准了後,中正二分局卻又跳出
來打臉新工處將路權收回?而事後還公開說謊想把責任推給新工處?


哇,這手段可真無恥,麻煩請蔣市長為可憐的新工處主持公道。

所以答案很簡單,黃國昌說了兩個謊:一、申請曾被准許。二、路權被民進黨收回。如果
要歸責於中正二分局或民進黨那請提出證據,線上申請的結果一定會用電子郵件通知,把
郵件公開就能看出真相了。還是說因為黃夫人又會生氣,所以黃國昌不能公開那封電子郵
件?不對,如果真有許可後又收回,那就是兩封電子郵件了,不會都不小心刪掉了吧?


: 噓 mersma: 廢集遊法可是當年民進黨的強烈主張耶 你       27.52.30.52 08/29 09:29
: → mersma: 要不要做點功課 不要出來被打臉               27.52.30.52 08/29 09:29

可是集遊法就是還沒廢啊,沒廢的法律公家機關就是要依法行政啊。

另外補充,我不是青鳥,事實上我最後一次投票是柯文哲第一次當選市長那年,最後一次
參加政治活動是黃國昌號召的反紅媒,我因民進黨把所有反對派都說是共諜而排斥,很遺
憾現在又看到一群人把反對者都歸類到民粹、側翼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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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4.86.156 (臺灣)
※ 作者: lbo 2025-08-29 23: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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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申請禁止集會遊行區域路權被駁 林
08-29 23:16 lbo
sincere77: 好喔,青鳥誓死捍衛集遊惡法1F 118.160.57.224 台灣 08/29 23:17
Nemophila: 人不會因為單純的投票意向有什麼差別的2F 59.126.51.172 台灣 08/29 23:17
rabbit83035: 所以民進黨說要修 九年了 修在哪3F 1.163.108.32 台灣 08/29 23:17
Nemophila: 本質就是這樣 無關他們投給誰或支持誰4F 59.126.51.172 台灣 08/29 23:18
owo0204: 你跟八卦版認真什麼5F 49.218.141.148 台灣 08/29 23:23
gully: 喔是喔  不是綠色的朋友就不投不支持了對吧6F 111.242.173.13 台灣 08/29 23:32
auction88: 錢都繳了才說不行,耍人喔
不行就直接反白不能選很難嗎7F 42.70.19.166 台灣 08/29 23:34
icysky08: 我支持台灣弱智文化9F 36.226.163.180 台灣 08/30 01:41
IronSnake: 上午申請到了,錢繳了,也號召了,晚上跟你說不行10F 49.215.29.76 台灣 08/30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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