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GIknight (炸誰總統府要不)
標題 Re: [問卦] 行人正常過馬路也會被車撞,為什麼?
時間 Sat Aug 30 17:39:58 2025


※ 引述《amanda815625 ()》之銘言:
: https://reurl.cc/1O8nkX
: 如題
: 這位小姐只是正常過馬路而已
: 竟然就被車撞
: 請問這部汽車到底有什麼問題?
: 為什麼會去撞行人?
: 而且看起來似乎是肇事逃逸
: 希望熱心的正義網友們檢舉起來
: 不能縱容危險駕駛的行為
: 這真的危害公共安全吧?

現在的法律就規定
不能從行人行進方向3M內通過
實際執行加上行人前進中,所以區域超過3M
這代表超過一個半的車道
一條兩線道只要行人通過就近全封


所以如果車輛等的不耐煩就會從行人後面貼背通過
這就是現在立法後增加的危險


行人過馬路本來就應該要儘速通過
因為那地方是車道,絕不屬於人行道
要不就是去走天橋100%保證安全

還有肇事逃逸的要件之一是認知發生車禍
所以駕駛如果沒有認知造成車禍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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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72.83 (臺灣)
※ 作者: AGIknight 2025-08-30 17:39:58
※ 文章代碼(AID): #1eiiRmn5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6546800.A.C45.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問卦] 行人正常過馬路也會被車撞,為什麼?
08-30 17:39 AGIknight
※ 編輯: AGIknight (42.73.172.83 臺灣), 08/30/2025 17:41:29
GAIEGAIE: 最後一段你確定?一堆沒撞到但是肇因的都算肇逃了 哪有看人主觀認知的1F 42.73.246.215 台灣 08/30 17:43
我確定   要駕駛認知有發生車禍
撞擊後停頓或是查看都會被客觀判為已認知
另一個要件是車禍有人受傷
除非這幾年法律被修改

s6525480: 不要自己又發明奇怪的本來了好不好3F 223.137.43.228 台灣 08/30 17:46
10年前都是這樣宣導的
馬路入虎口,儘速過馬路
慢慢走才是莫名其妙出現的非科學觀念
所以「本來」就是這樣
是你錯

s6525480: 難道這種事情也要立法嗎
-請勿自行判斷行程是不是最高速過馬路-4F 223.137.43.228 台灣 08/30 17:46
※ 編輯: AGIknight (42.73.172.83 臺灣), 08/30/2025 17:49:18
s6525480: 博愛座被一些奇怪的人弄到得立法修掉了6F 223.137.43.228 台灣 08/30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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