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tushi ()標題 Re: [新聞] 「訴訟中案件若陳情轉研議就是圖利」 彭時間 Tue Sep 2 17:55:55 2025
原文43
早上關於彭振聲說研議不違法的後續律師詰問,有點複雜,算是本案關鍵爭點
1. 根據「台北市府處理人民陳情案注意事項」,行政單位若與自訴人正訴訟中則不得同
時接受自訴人的陳情,應通知陳情人依原法定程序處理之
2. 彭振聲可能當下不知道不可接受陳情,但應該知道本案尚在訴訟中。但因彭認陳情已
經轉研議且都委會拒絕研議案(12萬樓地板,678%),故他當下沒有圖利的犯意
3. 偵訊時彭振聲受檢察官影響,才接受了檢察官說「陳情轉研議」是違法的行為,所以
認罪
4. 檢察官也是用同樣的邏輯去套用柯文哲看到轉研議簽呈後說「不坐牢為前提」就是知
道「陳情轉研議」是圖利的行為,才會一口咬定柯文哲有圖利的犯意,媒體也都是用同樣
這個論點咬死柯文哲涉圖利
5. 媒體與檢察官都是主觀認定「陳情轉研議」就是柯文哲想要強渡關山的圖利罪犯意…
但事實上是轉研議的結果通過與否根本不是柯文哲可以決定的。我個人認為不能倒果為因
,最終研議通過與否都不是柯文哲的職權所能決定,柯文哲仍然無涉圖利罪
6. 有點複雜,需要好好想一想這個法律的前後邏輯
我已盡力做到查核內容,若有出入,以聽庭筆記為準,僅請見諒
以上,心存善念,盡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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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stushi 2025-09-02 17: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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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7:55 ast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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