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reeeasy (無)標題 Re: [新聞] 不只徐國城 13委員、市府官員曾提京華城時間 Tue Sep 9 21:20:58 2025
※ 引述《Waitaha (球棒俠)》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不只徐國城 13委員、市府官員曾提京華城案適法性有疑義
: 4.完整新聞內文:
: 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前委員徐國城今出庭作證,表示自己反對京華城的提案,認為京華
城
: 容積率560%是法律規定,不容變更,並證實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忽視委員反對意見。本
報
: 整理過去京華城案在專家諮詢會議、都委會審議期間,有13名委員、市府官員表達適法
性
: 有疑義,其中曾光宗更明確點出,京華城訴求於法無據,不應送都委會。
: 2020年10月12日,專家諮詢會議紀錄明示,京華城非都更案件,容積獎勵申請已違反都
更
: 條例等法令。
不是申請都更獎勵。
: .都發局都市設計科代表劉惠芳、李建輝:檢視過往都市計畫案件的設計準則,在生態
、
: 智慧建築、充電停車位等,未曾提供額外容積獎勵,且依都市更新法源申請的獎勵項目
,
: 是由都市更新審議核實給予,不涉及都市設計審議程序,本案申請項目的適宜性,建請
申
: 請單位再行斟酌。
都計獎勵,非都更也非都設。
: .都發局都市更新處代表邱于真:本計畫草案所列容積獎勵額度的法源是為鼓勵都市更
新
: 老舊建物改建,本案非都市更新案建,得否引用更新法源有疑義,且京華城基地上不適
用
: 自劃評估標準。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時,更新處出席代表,未提出異議。
: .委員劉玉山:本案非都市更新案件,法源不宜引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該法
僅
: 為參考性質。
非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
: .委員白仁德:本案不符合法令定義的都市更新地區。
非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惟前日出庭作證並未指違法,且支持區域發展。
: .委員徐國城:本案非都更地區,但引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容積獎勵項目的
適
: 法性需再釐清。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指示本案送大會之小組召集人,今日表示未提反對意見。
: .委員林志崧:法源部分,本案非都市更新地區,容獎比例及額度不宜引用都市更新建
築
: 容積獎勵辦法,且公益性說明不足,缺乏周邊區域公益性或帶動整體發展契機。
非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
: 2020年12月24日,都委會775次會議,彭振聲於都委會不顧反對意見執意推案。
: .委員曾光宗:申請單位一直希望市府開無限期動白支票,想要多少樓地板面積自己填
,
: 心態很不對,個人堅決反對申請人提的方案。此外,京華城就回復120284平方公尺樓地
板
: 面積,已違背北市府2018年都市計畫認定,且訴求於法無據,不應再送都委會以765、7
68
: 次會議進行研議,續行不合法的容積獎勵申請。
非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
: .委員宋鎮邁:同意曾光宗提醒的,本案不適用本市土管條例、都更條例、危老條例,
京
: 華城卻要申請相關容積獎勵,顯非適法。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當日請假,未於下次會議確認會議記錄時提出異議)
: .委員郭中瑞:本案一昧地爭取容積,可能對整體環境不是很好,建議申請單位再跟建
築
: 師重新討論。
非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
: 2021年3月18日,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許多委員提及,京華城申請容積獎勵沒有任何
法
: 令依據。
: .委員何芳子:本案不是都市更新地區,要依照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及都市更新
條
: 例的規定申請容獎,是不符合的。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當日未提出反對意見。
: .委員黃台生:申請單位提案理由是因為其他獎勵項目沒辦法辦到,所以希望引用都更
條
: 例的規定,但這個案子不適用都更條例,這部分有問題,有法的問題,不適有對價關係
都
: 委會就可以給獎勵,都委會給予獎勵也要依法給予,除了對價關係,是依據什麼法令?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當日未提出反對意見。
: .委員馮正民:本案不適用現行法令,過去沒有特例,在符合什麼樣的公益性、對價性
、
: 適法性下,可以給予容獎,第一還是回到適法性怎麼解釋?可不可以準用?過去有無特
例
: ?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當日未提出反對意見。
: .法務局代表王道蕙:回應委員疑問,都委會審議的權限是否可以超越法規部分,依照
『
: 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規定,其職掌不包含創設容積獎勵制度。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時,法務局出席代表,當日未提出反對意見。
之前庭審都說過了,審議本來就是讓委員提出疑慮跟意見,若無妥善回覆,都委會怎會通
過?就是都有回覆了,才有本案第783大會通過。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除了上述,還有6位委員,也同樣未提出反對意見。
三民自硬要凹,不理解都市計畫審議流程,如此誆騙洗腦人民,真可恥。
又這時評論法庭案件就不違法了,柯P反對北檢的評論就不行,北檢真把自己當神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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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94.69 (臺灣)
※ 作者: treeeasy 2025-09-09 21: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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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uo05182: 黨報就是出來帶風向的阿1F 122.118.158.204 台灣 09/09 21:25
→ LFD: 沒有反對意見的就全都是共犯,應該調查有沒有收受違法金錢2F 1.170.128.120 台灣 09/09 21:25
推 vow70: 會議最後決議就是通過,共識決又不是一致決多數委員都覺得合法,少數反對被北犬當寶4F 23.108.96.79 新加坡 09/09 21:25
→ kimkim9988: 真的臭不可聞,原來長期以來台灣書法是這樣辦案的喔?
大家以為只有柯案這樣搞嗎?我合理懷疑過去長期都這樣搞?7F 61.61.166.199 台灣 09/09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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