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Per (CPer)標題 Re: [新聞] 柯文哲慘了?陳智菡、陳宥丞是證人!律師時間 Thu Sep 11 14:20:27 2025
這就奇怪了
我看陳智菡只要開庭大多都會去裡面聽
聽庭完還出來講給大家聽
每次聽他們轉述聽庭的人
都能跟阿北眉來眼去
這樣接觸不只一次 法官怎沒趕她出去
怎麼現在變成不能接觸的證人
不過我還是建議不如直接禁止公開聽庭吧
不然柯文哲在法庭上講話藏頭或是打摩斯密碼串供也很難發現阿
且真要串供誰說一定要跟證人面對面才能勾串
找個白手套勾串不就也能串
※ 引述《lazyjohn (懶約翰)》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中天
: 2.記者署名:李奕緯
: 3.完整新聞標題:
: 柯文哲慘了?陳智菡、陳宥丞是證人!律師抱歉:被動接觸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今(11)日再開庭,傳喚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木可公司員
: 工李婉萱作證,釐清政治獻金案部分案情,同時高院也將審理柯文哲7000萬交保抗告案。
: 今天開庭最後,針對北檢以「接觸證人陳智菡、陳宥丞」等理由抗告柯文哲交保,柯文哲
: 辯護律師鄭深元特別表示,8日交保時柯文哲尚不完全清楚裁定內容,在群眾簇擁下被動
: 跟2位被告同台或同車,「跟庭上抱歉!」請求禁止接觸證人的範圍限於未到案之證人,
: 否則名單多達2、300人,會使柯文哲限於孤立。
: 檢察官林俊廷回應,交保裁定早在5日就做出,距離柯文哲8日辦保已過了3天,且起訴書
: 明載陳智菡、陳宥丞為證人,裁定書白字黑字就是禁止接觸,不得自行解釋。
: 審判長江俊彥諭知,因為裁定經檢方抗告今早已送高院,如果現在加以變更、補充,會使
: 上級審無法特定審理對象,因此裁定前不適宜變更、補充,後續再視情況處理。開庭至中
: 午12點多暫休庭10分鐘,證人周榆修作證完畢請回,接著換李婉萱作證。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ctinews.com/news/items/p5W9Rv5Aao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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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Per 2025-09-11 14: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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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Per (220.133.86.34 臺灣), 09/11/2025 14:21:04
→ preisner: 不會開庭傳喚的人列入證人,要串三小供??1F 60.248.161.28 台灣 09/11 14:22
→ POD0741: 白紙黑字,起訴書有寫明你就不能接觸,就算寫上2300萬人,你也都不能接觸2F 49.216.18.172 台灣 09/11 14:22
推 hhnhhnhhn: 因為智菡小姐姐主動上車了!.阿北太被動4F 210.240.156.114 台灣 09/11 14:23
→ caity: 她是證人嗎?黃珊珊上次要去聽庭京華城案就被請走了,陳明顯跟京華城無關吧都聽超多次了5F 223.139.90.28 台灣 09/11 14:23
→ preisner: 好啊, 就來看高院怎麼判8F 60.248.161.28 台灣 09/11 14:23
推 henseneg: 重點要傳喚的證人都是辯檢審三方討論過的,你北檢就沒有要傳,在那邊亂扯9F 114.137.213.202 台灣 09/11 14:24
→ caity: 可以用眾望基金會的證人壓京華城案的羈押11F 223.139.90.28 台灣 09/11 14:25
→ STORMSQ: 並不是起訴書列就一定有 還要經過裁定的12F 60.250.74.208 台灣 09/11 14:25
→ preisner: 禁止接觸的本意在防止串供,沒要傳喚的人13F 60.248.161.28 台灣 09/11 14:25
→ caity: ?14F 223.139.90.28 台灣 09/11 14:25
→ preisner: 是有什麼好串供的???
不是你列入起訴書你就一定對15F 60.248.161.28 台灣 09/11 14:25
推 froce: 她昨天有講,她當證人的是木可案,
跟金華城沒關係。
就智障又發病了而已17F 111.83.140.227 台灣 09/11 14:26
→ STORMSQ: 政黑柵欄仔看到關鍵字就傾巢而出了20F 60.250.74.208 台灣 09/11 14:28
推 harry0702000: 北檢下次再補充起訴書啦,建議把全台所有人列為證人,看他怎麼繼續政治生涯對吧?拜票就串證,餐廳吃飯也串證,搭公車還是串證。拿B案證人去做A案羈押,怎麼這麼天才,不愧是天下第一檢。21F 101.10.238.29 台灣 09/11 14:28
推 ronga: 33就要被傳喚 所以都不能去旁聽27F 118.163.122.55 台灣 09/11 14:30
推 Ben40: 就簡單邏輯阿 後續庭審都沒有要傳喚的人
哪裡有串證問題? 就算是庭審證人翻供法官都可以裁定只認舊證詞了 連庭都不用出的人 有什麼串證滅證的問題?28F 111.83.101.198 台灣 09/11 14:32
推 hhnhhnhhn: 戰狼小姐姐如可上車!律師在道歉幾點的?32F 210.240.156.114 台灣 09/11 14:33
→ m791017: 我看這些人都不知道他成為證人了 還可以一直再媒體講開庭的內容 強啊北檢33F 49.217.199.194 台灣 09/11 14:35
推 hifuyo: 關一年還沒問完,狗檢瀆職要被告承擔,厲害了35F 125.228.81.76 台灣 09/11 14:35
→ veryGY: 先犯規就沒救 違法在先乖乖回去蹲 賴又贏37F 36.229.114.150 台灣 09/11 14:42
→ STORMSQ: 我看了所謂的律師道歉,像是疑問以誰為主38F 60.250.74.208 台灣 09/11 14:43
→ binser: 回去關 慘的是誰的民調 XD39F 61.220.175.67 台灣 09/11 14:55
→ boredboy: 原來起訴書寫明不能接觸就不能接觸 完全不用看法院的裁決書喔 法盲小粉綠有夠脫離現實 乾脆以後起訴書寫有罪就有罪好嗎40F 118.163.32.35 台灣 09/11 15:05
→ STORMSQ: 笑死誰跟你講的43F 42.70.236.25 台灣 09/11 15:15
推 EZTW0000: 法盲怎律師道歉,還是你去當比較厲
害44F 59.126.97.128 台灣 09/11 15:21
推 dapei842110: 現在是院審期間 檢察官越俎代庖替法官裁定哪些人不能接觸 法官果然是檢小弟難怪開庭特別在乎檢方爽度46F 220.136.67.53 台灣 09/1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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