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標題 Re: [問卦] 高院見解:不應用串證羈押vs怕串證可羈押?時間 Fri Sep 12 14:31:12 2025
因為法官要判羈押或不羈押 有罪還是無罪
幾乎全部都是先射箭再畫靶啦
他要押你 或 不押你 哪裡是什麼根據他過去的法律見解還是什麼法律解釋或理由
都是已經心證決定了 或 高層已經給指示了
依照結果才再來寫理由而已 這就是自由心證原則
反正他寫得出來理由 就叫做不違背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 能不能接受是你家的事情
不服就去抗告或上訴
被說雙標也可以跟你說兩個案子的不同啦
如果你說一般性的案件 可能是完全取決法官個人的喜好或是偏好
但這種全國矚目的案子 法官要做裁定 一定都有高層打過招呼啦
不然用同理原則比照 鄭文燦一樣沒認罪 還不是當初一起訴就交保了
少扯說陳怡君已經認罪了 不就是因為他認罪範圍 跟 檢察官起訴內容不一樣
不然檢察官幹麻還是要在起訴後聲請羈押她
其實我的原則想法還是一樣
起訴後羈押 應該是目的是為了 防止被告不到庭接受審判
而不是在用什麼會跟其他被告串供啦 跟證人串供啦
阿 你證據如果還沒鞏固好 還沒辦法 蒐證驗證證人證詞跟證據相符的話
那你幹嘛起訴 就繼續偵查阿 起訴了還要繼續蒐證不就表示你起訴事實不夠齊全
羈押有期限 但起訴是沒有期限的阿 只是你要發動強制處分 你自己應該事前就已有事證
只是欠缺證人跟被告證詞來驗證而已 怎麼會都押人了才慢慢找證據
這樣的司法不就真的落入 押人取供 押人取證 的口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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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eann 2025-09-12 14: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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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44754: 「自由心證」1F 27.242.166.115 台灣 09/12 14:31
推 TBOC: 「我有党證」2F 123.192.191.244 台灣 09/12 14:33
→ Oggy: 扁案的「實質影響力」就已違反證據法則了
馬案的 大水庫 也是先射箭再畫靶3F 163.17.57.156 台灣 09/12 14:33
→ tm731531: 個案個案個案5F 203.121.248.44 台灣 09/12 14:34
→ IAMQT: 我們不評論個案 柯文哲要自己面對6F 114.136.214.167 台灣 09/12 14:35
推 AMAKOTO: 如果司法用同樣嚴格的標準對待每個嫌犯,今天不會這麼多人質疑柯案7F 61.222.214.55 台灣 09/12 14:37
推 simonwang: 知道還叫!當醫生不收紅包,當政客大9F 218.173.145.78 台灣 09/12 14:38
噓 baan: 先維持這樣 等玩完綠共再改10F 27.240.226.36 台灣 09/12 14:38
→ simonwang: 收特收,不就是靠人多嘴賤嗎?
你媽才新政治啦!11F 218.173.145.78 台灣 09/12 14:38
推 magamanzero: 所以dpp在野主張司法改革獲得支持阿結果執政後..www
連個直播都不想給 笑爛13F 60.248.126.193 台灣 09/12 14:39
→ simonwang: 當年藍綠之外長這樣,想到就真他媽的有夠噁心!17F 218.173.145.78 台灣 09/12 14:41
推 magamanzero: 這版當年一堆人投給阿扁吧19F 60.248.126.193 台灣 09/12 14:43
推 Resheph: 再怎麼樣都不能為難皇帝20F 114.136.210.147 台灣 09/12 14:44
→ gy206578: 朕就是王法21F 49.216.253.145 台灣 09/12 14:47
推 kei1823: 最近法官論壇開戰的事就很明顯了啊
,很多人都嘛有立場23F 36.233.200.208 台灣 09/12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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