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tan (警察先生就是這個人)標題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應曉薇交保 北院裁定4大時間 Mon Sep 15 20:33:51 2025
可悲啊,台灣的司法。
北院這是在告訴我們,不是他們一直想羈押,是他們裁定交保也會被高院駁回。
所以台灣司法只要抓住高院、最高,甚至憲法法庭的任命權,就掌控了司法。
謝謝台灣司法用事實告訴我們,只要是人,就不存在絕對的公正。
任命權無敵。
※ 引述《a0580531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黃哲民、柯沛辰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訊/柯文哲、應曉薇交保 北院裁定4大理由曝光
: 4.完整新聞內文:
: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前議員應曉薇深陷京華城案,5日分別以7000萬、3000萬元
交
: 保,經北檢提出抗告,高院發回更裁,北院15日晚間維持原裁定,並說明裁定理由。
: 北院指出,本案已密集開庭進行,與柯文哲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相關的重要證人
多
: 已完成交互詰問,公益侵占部分亦有進展。尚未到庭的證人,均已於偵查中具結作證,
且
: 辯護人並未爭執其證述的證據能力。至於共同被告部分,先前也多次於偵查階段陳述意
見
: ,因此相關訴訟攻防已趨明確。
: 法院強調,雖仍有部分證人尚未出庭,但不能單以此認定羈押之必要,否則將使羈押審
查
: 流於形式,無法落實。
: 北院認為,雖柯文哲與應曉薇羈押原因仍存在,但可透過具保金額與限制措施達到相同
效
: 果。法院考量柯文哲須仰賴家人協助籌措保證金、應曉薇則由家人商借資金,顯示具保
金
: 額已對兩人形成足夠心理壓力與拘束力,可作為羈押替代手段。
: 針對檢方抗告,法院補充說明,若一概禁止與起訴書所列全部證人接觸,恐過度限制被
告
: 一般行為自由。最終裁定內容為:兩人除開庭期間基於訴訟行為必要外,不得與共同被
告
: 及後續尚待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至於證據清單
上
: 所載證人,則不得有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
: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針對柯文哲及應曉薇之羈押爭議,法院已於9月5日裁准2人分別以
: 7000萬元及30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8個月,同時加裝電子腳鐐及手機
監
: 控。明定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
: 高等法院日前曾撤銷發回,北院經補充理由後,再次針對限制接觸範圍加以明確界定,
並
: 重申羈押審查的必要性與比例原則。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reurl.cc/rY26LN
: 6.備註:
: 校長又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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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otan 2025-09-15 20: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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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lcifer: 讓你知道蛇ㄇ是更大ㄉ民主1F 118.170.28.127 台灣 09/15 20:34
→ u9005205: 很實質影響力....2F 111.83.253.193 台灣 09/15 20:36
推 taiwan1789: 要先控制檢調,不然還有壓案七年不辦的4F 36.227.193.202 台灣 09/15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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