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nt (大屌肯特)
標題 [新聞] 染髮時指侵女鄰居 理髮師求饒喊「掏耳
時間 Sun Sep 21 09:16:09 2025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簡銘柱

3.完整新聞標題:
染髮時指侵女鄰居 理髮師求饒喊「掏耳朵一輩子」換原諒

4.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南港一名經營家庭理髮廳的陳姓男子,竟利用鄰居女子前來染髮的機會,在店內按摩
時涉嫌指侵得逞。被害人事後透過通訊軟體質問,陳男還不斷道歉求饒,甚至願意賠償30
萬元換取原諒。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112年12月15日晚間10時許,陳男與被害人為多年鄰居關係,
當天被害人前往陳男經營的理髮廳染髮,卻在等待染髮劑作用的空檔遭遇狼爪。陳男假借
按摩名義,先將手伸入被害人裙內按摩腿部,最後竟得寸進尺將手指插入被害人陰道性侵
得逞。


令人髮指的是,陳男犯後還若無其事地幫被害人完成染髮程序,被害人則因驚嚇過度,當
下未能立即反抗。直到返家後越想越不對,才透過LINE向陳男質問,陳男卻回傳「對不起
」、「我錯了」、「我不敢了」等訊息,甚至表示願意「掏耳朵一輩子」作為補償。


更誇張的是,當被害人提出30萬元賠償要求時,陳男還討價還價,聲稱只能先籌措20萬元
,剩下的10萬元要分期支付,還強調「若被告刑法,小孩撫養權會歸女方」,希望被害人
不要張揚。


法官審理時,陳男雖坦承有將手伸入被害人裙內按摩,但否認指侵。辯護律師也主張,被
害人若真的被指侵,為何當下不反抗、不求救?且被害人對另起摸胸事件的指控也已獲不
起訴處分,質疑其證詞可信度。


然而法官認為,被害人案發後立即與家人討論,且陳男在對話中完全未反駁指控,還不斷
道歉求饒,顯然默認犯行。加上被害人證詞始終一致,還有相關對話紀錄佐證,因此不採
信陳男辯詞,認定犯行明確。


法官痛斥陳男僅為滿足私慾,對多年鄰居女兒伸出狼爪,造成被害人心理嚴重創傷,犯後
又毫無悔意,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可
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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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ent 2025-09-21 09: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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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cang: 掏耳朵=性暗示1F 111.251.149.215 台灣 09/21 09:17
aggressorX: 都插進陰道了沒反抗?2F 61.230.143.182 台灣 09/21 09:17
excercang: 明著就是說想幹她一生3F 111.251.149.215 台灣 09/21 09:17
bonfferoni: ???4F 118.232.105.90 台灣 09/21 09:17
enthpzd: 直到返家後越想越不對?也是奇葩。5F 223.23.18.165 台灣 09/21 09:18
frommr: 4年!?6F 122.99.15.176 台灣 09/21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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