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zan (僅供參考)標題 [新聞] 新北女開價3千 台中兄弟檔開車衝摩鐵...時間 Tue Sep 23 22:06:30 2025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曾羿翔
3.完整新聞標題:
新北女開價3千 台中兄弟檔開車衝摩鐵...輪流激戰整夜!結束慘了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一對兄弟阿明與阿財(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網友後,雙方協議以3千元
代價發生性關係。兩人隨即開車北上會面,於旅館內輪流與對方發生行為。事後因女方家
屬報案,全案才曝光並進入司法程序,近日判決出爐。
根據判決內容,事件發生於2022年10月,當時20歲的阿財透過交友平台結識女方後,發現
對方從事有償性交易,遂找來31歲的哥哥阿明一同前往新北與其見面。兩人由阿明駕車接
送女方至旅館開房,於房內輪流發生性行為。
儘管兩人表示不知對方實際年齡,但調查指出,女方雖曾聲稱已滿16歲,外表卻仍顯稚嫩
,且事後經醫療及心理鑑定發現其具智能發展障礙,並未達法定年齡。檢警認為兩人已有
社會經驗,應能辨識對方可能為未成年人,最終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提起公
訴。
審理期間,阿明與阿財皆坦承犯行,並與女方達成金額為18萬元之調解協議,全數當場給
付,女方亦表示願意原諒兩人。法官審酌其悔意、調解結果、個人經濟與家庭背景後,近
日最終判處兩人各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完成法治教育課程兩場次。判決
目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923/3038803.htm
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4 年度簡字第 1725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4 年 09 月 12 日
裁判案由: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犯罪事實
一、丙○○於民國111年10月30日2時18分許前某時,經由LEMO交友軟體結識代號
AD000-A112015女子(民國00年0月生,真實姓名年籍詳對照表,下稱A女),獲知A女有償
從事性交行為,與其兄乙○○商議後,旋與A女議定2人次新臺幣(下同)3000元之價格,
北上與A女會面為性交行為,並隨即搭乘乙○○駕駛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小客車,至
屬未成年女子,其等竟仍基於與未滿18歲女子為性交易之共同犯意聯絡,由乙○○先行支
付3000元與A女,而經A女同意,在上開265號房內,輪流與A女發生性交、口交等行為,直
至同日7、8時許,A女始離去。
二、案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報告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陳請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
核轉本署偵辦。
本案除起訴書犯罪事實欄倒數第3行、第4行「其等竟仍基於與未滿18歲女子為性交易之共
同犯意聯絡」修正為「其等仍各自基於與未滿18歲女子為性交易之犯意」,倒數第1行、
第2行「輪流與A女(即起訴書所載AD000-A112015女子,後亦均稱A女,真實姓名年籍詳卷
)發生性交、口交等行為」補充修正為「先由乙○○與A女為一次性交行為,再由丙○○
與A女發生一次性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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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1.23 (臺灣)
※ 作者: razan 2025-09-23 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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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azan (111.184.11.23 臺灣), 09/23/2025 22: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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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萬划算啦,回收業180萬只能用老鬆的大概回去走路姿勢怪怪的被發現19F 1.34.94.158 台灣 09/23 22:26
推 berryc: 未成年本來就是由監護人提告啊..
可是怎麼怪怪的? 報導寫是15歲, 但法院是當滿16歲未滿18來判
而且是用性交易的刑責, 超輕der22F 122.116.89.28 台灣 09/23 22:54
推 PCC2003: 因為女生騙被告已滿16歲了,法官相信這個說法,所以用滿16來判26F 118.166.87.116 台灣 09/23 23:12
推 TsaoJJ: 江月行館還不錯耶28F 223.137.140.250 台灣 09/24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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