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tkuang (歪踢光)標題 [新聞] 逼懷孕女律師離職呂秋遠挨罰30萬 律師職時間 Sat Sep 27 23:39:31 2025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林嘉東
3.完整新聞標題:
逼懷孕女律師離職呂秋遠挨罰30萬 律師職業工會:嚴厲譴責
4.完整新聞內文:
針對律師呂秋遠遭控懷孕歧視,還要懷孕女律師「不用來上班」,今(27日)被台北市政
府勞動局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晚間發聲明指出
,堅定支持勞動局之裁決,並對任何形式的職場歧視,特別是針對懷孕女性的差別對待,
予以最嚴厲的譴責。
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呂秋遠遭實習律師林沄蓁指控,她與呂秋遠發生感情,卻在
懷孕後遭到呂逼墮胎,呂甚至要她「不用來上班」。勞動局接獲調查後認定,確實違反性
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懷孕歧視規定,處30萬元罰鍰。
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指出,此次事件不僅揭示了懷孕女性在職場中可能面臨的困境,更凸顯
了部分雇主對於勞動權益的漠視,此風斷不可長。本案特殊之處,在於事件發生於法律專
業場域,且涉及權力不對等的權勢關係。身為法律專業的雇主,理應更深刻了解並恪守法
律規範,然而卻帶頭違法,對員工進行懷孕歧視,令人深感遺憾與痛心。此事件嚴重傷害
了律師的專業形象,更對所有在職場奮鬥的女性,特別是年輕的實習與受僱律師,造成了
負面的影響。
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嚴正指出,當代職場中的「權勢性且複合交換式的性騷擾與歧視」是一
個亟待正視的議題。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中,弱勢方往往難以自由表達意願,其所謂的「
合意」背後可能隱藏著脅迫與交換關係。當情感關係與僱傭關係交織時,雇主更應自我警
惕,不應利用權勢影響另一方的勞動權益。一旦涉及懷孕與生育成家之人權議題,任何以
工作為要脅的言行,都是法律所不容許的。
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呼籲,此裁罰不僅是對個案的糾正,更是對社會的宣示,職場懷孕歧視
零容忍外,更要保障律師勞動權益,無論是實習律師或受僱律師,其勞動權益皆應受到法
律的完整保障;此外,律師事務所作為雇主,應建立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確保所有員工
的勞動尊嚴與人身安全。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193260
6.備註:
我就問
不痛不癢的嚴厲譴責是哪一招???
「律師倫理規範」
第三條
律師應共同維護律師職業尊嚴及榮譽。
第六條
律師應謹言慎行,避免損及律師形象,以符合律師職業之品位與尊嚴。
第五十四條
律師違反本規範,由所屬地方律師公會審議,按下列方法處置之:
一、勸告。
二、告誡。
三、情節重大者,送請相關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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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tkuang 2025-09-27 23: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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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85270607: 綠師三劍客 有沒有發現呂秋遠沒版面了1F 101.12.177.116 台灣 09/27 23:40
噓 Calcifer: 靠北,綠師蛇ㄇ時候有專業形象2F 111.246.248.213 台灣 09/27 23:40
→ cs09312: 勸告 告誡 不就是嚴厲斥責嗎3F 1.171.59.172 台灣 09/27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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