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標題 Re: [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掛
時間 Sun Oct  5 08:56:05 2025


公務員就是不懂得彈性,

建議可以發函北檢詢問呀,

北檢現在可是土地法規專業,
也是貪污治罪條例專家。

比委員會和專家還利害,

北檢認定無問題,應該就沒問題了。

※ 引述 《kitty1010 (小喵喵)》 之銘言:
:  
: 有三方參與這次的土地轉移爭議:
: 輝達、新光人壽、台北市政府
:  
: 前情提要:
: 1. 2021年,新光人壽標得T17 T18的地上權,並與北市府簽約。
: 簽約內容包括「蓋好建物後才得以轉移地上權」
: 2. 「蓋好才能轉移」是契約內容,不是法律規定
:  
: Ps. 地上權*移轉*:當然不是免費的啦,輝達要付$$給新光
:  
: https://i.imgur.com/JG54mJf.jpeg
:  
: Nvidia輝達
: 想在台灣設總部的動機:
: 黃仁勳個人故鄉情懷
: 但總體上公司不支持,輝達並非非要台灣不可
: (推測:這次談不攏,可能就不在台灣設總部了)
:  
: 現況:
: 1. 選址找了一年多,覺得T17、T18這邊最滿意。
: 2. 新聞:「知情人士」表示輝達對台政治口水戰非常失望
:  
: 原則:
: 1. 只想在台北市設點
: 2. AI產業工程專業&複雜度高,需要確保建物符合高標準
: 要自己安排建物施工,不要新壽建好再轉移
:  
: -
: 新光人壽(新壽)
: 於2021年成功標得50年地上權(土地使用權)、與北市府有合約
:  
: 提出方案:
: 1. 新壽直接把地上權移轉給輝達,並依照「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

: 法」第18條,經北市府同意後即可移轉
: https://i.imgur.com/lJiNS6K.jpeg
: 2. 新壽蓋好再轉移給輝達
:  
: 表示:
: 1. 不同意與北市府「合意中止合約」方案,因為北市府提出的中止合約方案 未涵括到未

: 50年的預期收益。
: 2. 北市府實可基於重大公共利益,免除地上權契約的轉讓限制(就是指「蓋好才能轉移」

: 限制),並回歸適用上述地上權辦法的規定辦理。
:  
: -
: 北市府
: 擁有土地權
:  
: 提出方案:
: 1. 新壽與市府「合意中止合約」、再轉而與輝達簽約
: 2. 新壽把建物蓋好再移轉給輝達
:  
: 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
: 1. 不同意新壽提出的「直接轉移給輝達」方案。
: 「公務員要依法行政,絕對不會修改契約,讓新壽藉此賺取利益,否則會涉及圖利問題。

: 2. 若不同意北市府的版本,新壽可以提出自己的版本。
: 「市府會依據規定編列預算送議會審查」
:  
: Ps. 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新光應該要盡「企業責任與良心」,因北市府提出的中止契

: 條件沒有將其「50年地上權的預期租賃收益」考量在內就不同意是不合理的
:  
: -
: 也就是說北市府為了避免圖利罪,所以不願意修改掉契約中的「蓋好才能轉移」這項限制

: 所以卡關了
:  
: 但是我有點搞不懂
:  
: 已知要構成圖利罪,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 1. 公務員違反相關行政法規
: 2. 透過違反法規去謀取自己或其他人的利益
:  
: 目前已知「建好才能移轉」是合約內容,不是法規。所以:
:  
: 修改契約會構成公務員「犯法」嗎?
: 為了輝達而破例修改合約、同意轉移,不能是因為「重大公共利益」嗎?
:  
: 有掛ㄇ?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1.31.94 (臺灣)
※ 作者: violetking 2025-10-05 08:56:05
※ 文章代碼(AID): #1euS8dN7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9625767.A.5C7.html
volkov: 北檢回函:你呼吸就是圖利1F 118.167.151.102 台灣 10/05 09:02
suckpopo: 你要確認你到電腦沒有excel才能發問,不然每天加你一條貪污罪2F 118.168.238.44 台灣 10/05 09:09
SHANGOYANYI: 去函不就剛好坐實明知違法XD4F 111.250.139.128 台灣 10/05 09:18
yes920101: 那你太不懂公務機關了,機關只會回請貴府依據什麼條例辦理,也不說清楚,改天你下台就是複製那一套一條龍關進5F 101.10.86.221 台灣 10/05 09:18

--
作者 violetking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