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標題 Re: [問卦] 私人宗教一直害死人政府為何不列管?
時間 Wed Oct  8 16:14:45 2025


因為憲法保障宗教自由啊

但是即便是自由

如言論自由

也是在一定的範圍之下所保有的

甚至是人身自由

你被判刑,要關,那也是被政府剝奪的




所以宗教自由理論上也該列入管制

違法的東西就不用說了

甚麼騙財騙色的玩意

基本已經有刑法來規範了

但為什麼這類案件還是層出不窮?

我覺得可以增加一個針對宗教的規定

一個最基本的東西就是

禁止"秘密主義"




具體的操作上

先規定所有的宗教團體

都強制必須跟政府登記

採報備制

申請者必須要詳列所有宗教之儀式

具體施行上,不得超出登錄的內容

但政府方面不會去審查教義與儀式

只要你去登記,就能成立宗教

所以叫做報備制,是方便列管用的

別說妨礙自由啊

公寓大廈住戶條列規定,住戶公約也是需送去地方政府存查的

而只要但凡沒登記的

一律不得開設:教堂、宮廟、神壇、算命、星座、塔羅牌等等

抓到就是罰錢不囉嗦

成員更新也必須要跟公司股東更新一樣

有義務去做

沒做一樣罰錢






而只要在政府登錄的合法宗教

都必須有公開之義務

一些邪教之所以能生存

就是因為秘密主義

他們都會跟信徒說,對外不能宣揚

才導致身陷其中者很難對外求援

而外界的人也因為其宗教的封閉環境而無法援手

現在雲端與直播等技術已經非常成熟

白癡到有隻手機能上網都能處理全部的事情

因此,將之規範成宗教之義務並沒有技術上的難度




你要扯說

我的宗教教義就是不能觸碰3C不能上網

我也接受

那你所有的宗教儀式,都必須要公開進行

否則一樣違法

你就別扯甚麼我的宗教教義就是秘密主義

那抱歉啊,在我國就是不合法

就如同講求言論自由的德國,一樣不能鼓吹納粹主義

所謂的自由從來不是毫無底線與限制的東西




當一切公開甚至上網留存了

你要搞甚麼打死你個惡魔啊

監禁啊

多P輪姦啊

很快就直接有警察或檢調上門查水表了

因為直接是違法行為根本就不用解釋

檢警調面對犯罪行為本來就有主動偵辦的義務





如此

某個人要去信某個宗教

先上網查查這破玩意平常都在幹甚麼東西

自己先評估一下吧

且列管有好處

如果哪天真的要課稅了

那全部一清二楚

反正既然要登錄了,煩請公開財務報表

上市櫃公司怎麼管,那宗教法人就怎麼管




不過這個事情的難點在於

如果是私人的宗教儀式

譬如祭祖啊,自己在床前禱告啊

要不要列管?

或許可以由幾個部份去看作為標準

1.是否收費?香油錢、十一奉獻制、餐費場地使用費清潔費都算

2.是否有集中住宿的活動?

3.人數是否達到一定規模?

4.禁止相關用語,如:必須對外保密/不得向家屬透露」「若洩密將處罰」等控制性規定

反之


你不收錢,沒有集中人員住宿活動,人數很少(譬如10人以下)

那基本政府就不管了

如此應該能有效遏止不少假藉宗教名義的惡行






至於心靈課程那就更簡單了

直接就跟醫生、律師一樣列為特許職業

非通過政府相關執照者

不得執業,不得開立相關公司,不得執行相關業務

違者罰錢

根源直接杜絕你

如果專業的心理諮商師要搞邪教類的心靈課程

那就另外刑法處理

不過都已經列為特許職業了

油水已經很多,應該可以減少不少違法狀況

至少也會提高違法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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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22.134 (臺灣)
※ 作者: hamasakiayu 2025-10-08 16:14:45
※ 文章代碼(AID): #1evXrtlc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9911287.A.BE6.html
gogobar: 台灣的斂財宮廟幾乎都是民進黨的金主1F 220.133.218.212 台灣 10/08 16:16
cdmlin: 宗教的界線很模糊 部分政治 身心靈課程...2F 123.240.181.89 台灣 10/08 16:17

所以宗教部分強制登記,那只有登記的才能算是宗教

身心靈課程,就透過特許制度來管制,沒執照的一律不算心靈課程

政治甚麼領袖課啊,或者甚麼領袖營啊(我記得妙X就是搞這套)

這種巧立名目的玩意

我們就看實質內容

有沒有收費、超過一定人數、集中住宿認定

反正只要有這三個玩意,就認定為宗教行為

你沒申請,那就一定是要罰錢的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4.122.134 臺灣), 10/08/2025 16:20:19
cdmlin: 掛法輪才能收供養金嗎? 騎飛輪不行嗎?3F 123.240.181.89 台灣 10/08 16:19

你政治人物其飛輪收錢

那是政治獻金法管制

現在宗教的問題是

無法可管

用個宗教自由大帽子套下去

但其實如我內文所說的

自由從來都是有限制的

宗教教義與儀式要送政府存查

住戶公約也要送政府存查

公司規範也有送政府存查

執行面先不論

至少是有法可管的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4.122.134 臺灣), 10/08/2025 16:21:55
chunfo: 宗教就是詐騙 根本不該有自由4F 111.82.121.158 台灣 10/08 16:21
child1991: 先修法要宗教團體公開資金來源跟流向吧 現在的宗教團體就是洗錢中心5F 101.10.216.240 台灣 10/0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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