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nHoPark (公園先生)標題 [新聞] 獨/學生抄補教名師教材變暢銷書作家 法時間 Mon Oct 13 14:36:4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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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內文:
師徒撕破臉!南陽街英文補教名師林錦(本名林欣茹)發現,昔日學生林尚德的暢銷書《
運用雙腦圖,72小時超人英文文法》,是將她24年前上課內容的「時態示意圖」改作後出
版,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起訴林尚德,但台北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屬於
程序判決,並未實質認定被告有罪或無罪),法官認定林錦無法證明自己與補習班之間屬
於「出資聘用」關係,也沒有提出著作權契約,林錦授課內容的「著作人」確實是她自己
,但「著作財產權」屬於補習班,林尚德出書的「被害人」是補習班不是老師,因此林錦
沒有提告的資格。
對於林錦來說,這形同「你的教材不是你的教材」,她不服一審判決,已請檢察官提起上
訴,二審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
林尚德是英文學習書《運用心智圖,72小時5000單:連美國教授都愛用的英語單字學習法
》、《一聽就懂!33小時完全制霸英文關鍵文法(上)、(下)》的作者,他曾在《運用雙腦
圖,72小時超人英文文法》作者序自我介紹:「小時候因為超痛恨英文,念國中時英文成
績平均是6分,別人連猜都能猜到20幾分」、「我當初開始學英文的年紀比我現在的學生
們都大,當初的英文程度連is、am、are,或名詞、動詞都不會分。如果連我都能用托福
申請到獎學金、多益985,只要你們願意,英文會比我還好。」、「我希望真的能幫助到
跟我一樣對英文學習有障礙、在學習英文的路上受過傷的同學們。有上過我的課的朋友們
都體會過,我教的內容和方式跟傳統的不一樣,不管你之前英文程度多爛,只要你肯聽、
肯花點時間,會聽得懂。」
林尚德其中一本暢銷書《運用雙腦圖,72小時超人英文文法》2018年出版,他在2020年主
動聯絡林錦,表明是多年前的補習班學生,還把書交給老師看。
原本林錦自己沒看,反倒女兒翻閱書籍後,提醒媽媽這和她上課內容一模一樣,她進行比
對才驚覺,林尚德把2001年補習班聽課筆記當成個人創作出版,因此向北檢提告。
檢方認定,林錦使用自創的文法記憶口訣來教英文,讓學生更容易背誦、學習,具有個人
教學特色;檢察官將林錦2001年授課影帶與林尚德的《運用雙腦圖,72小時超人英文文法
》送財團法人臺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鑑定,鑑定報告認定確實有違反著作權之處,因此
在2023年起訴林尚德。
北院審理期間,林尚德不認罪,反駁林錦的「時態示意圖」只是組合簡單符號線條,沒有
原創性,如果把文法名詞公式等部分抽離,純粹就文字部分觀察,看不出林錦有特別想傳
達的內容,不應受著作權法保障。
本案法官是林記宏,他審理網紅陳沂與律師李怡貞的「擷圖改錯字」官司,一度勸動雙方
考慮調解,但後來仍破局,最終他判決陳沂罰2千元並賠償李怡貞1萬2千元。林記宏審理
林錦、林尚德的案子也勸和,同樣因為雙方條件談不攏無法和解。
北院調查,林錦2001年教課的「大碩大為文理短期補習班」已在2007年結束營業,現在只
能找到「大碩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但發函詢問的結果是,「大碩大為文理短期補習
班」與大碩文化並非同一個主體,大碩文化沒有大碩大為補習班的相關資料,也沒有留存
任何與林錦老師有關的契約。
法官指出,林錦以口語傳授或寫板書的方式教英文,都屬於「語文創作」,她是著作人沒
有問題,但她是否也有著作「財產權」,要看她和補習班對於著作財產權歸屬有沒有相關
約定,但這部份林錦並未提出著作權契約。
北院認定,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依據《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老師是著作人
、補習班是著作財產權人,因此只有大碩大為補習班可以主張著作財產權遭受侵害,進而
對林尚德提告,林錦既然不是「犯罪被害人」,本案就是未經合法提出告訴,因此判決公
訴不受理。
林錦透過委任律師陳郁婷表示,一審雖判決公訴不受理,但認定林錦是原作者、擁有「著
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部分,要依據當年補習班與老師之間是「僱傭」關係或「出
資聘用」關係來認定,法官對此看法較保守,並未認定林錦授課內容與教材屬於她自己,
將來在二審會加強舉證。
記者詢問林尚德的辯護律師,截稿前均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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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5.119 (臺灣)
※ 作者: ChanHoPark 2025-10-13 14:36:48
※ 文章代碼(AID): #1ex9u3M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0337411.A.5B7.html
推 OPPAISuki: 黨:改寫 不是抄1F 36.225.182.166 台灣 10/13 14:38
→ leolarrel: 法官的意思是,可能教材的著作財產屬於習班,要告也是補習班開告這樣
所以要先釐清教材的著作財產到底在哪方2F 118.163.98.66 台灣 10/13 14:38
推 hkcdc: 莫名奇妙 補習班提的話又能反過來寫
說這是當事人的不是補習班5F 49.216.40.0 台灣 10/13 14:40
推 peterwu4: 法官的意思是如果是「出資聘用」的話,那著作權就是老師的。現在是苦無証據的階段。 這種東西沒有時限(有效期)?8F 61.222.220.37 台灣 10/13 14:46
推 a3n: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11F 27.242.5.193 台灣 10/13 15:04
推 SRNOB: 很聰明 回去翻高中補教老師的來蝦皮賣好了現在人都亂搞12F 122.121.64.45 台灣 10/13 15:53
推 koj: 補習班搞不好都倒了,查也沒用14F 136.226.241.34 台灣 10/1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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