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1164 (口業姬)標題 [新聞] 連罰25次也沒用!他放3犬趴趴走狂吠+咬人時間 Fri Oct 31 14:45:13 2025
1.媒體來源:
東森
2.記者署名:
柏淨予
3.完整新聞標題:
連罰25次也沒用!他放3犬趴趴走狂吠+咬人 下場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一名陳姓男子飼養3隻大型杜賓犬,卻因多次違反住戶規約及寵物管理辦法,放任犬
隻在社區公共區域四處遊蕩、便溺,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及衛生。儘管社區管理委員會已要
求他進行改善,甚至犬隻在今年9月咬傷總幹事,但他仍屢勸不聽,堅持飼養,該社區多
名住戶再也無法忍受陳男的行為,紛紛同意對其提起強制遷離訴訟。
根據判決書,社區管委會表示,陳男自2022年8月起飼養3隻大型杜賓犬,但未遵守社區住
戶規約及寵物管理辦法,導致犬隻在公共區域四處遊蕩、排泄,影響公共安全及衛生,住
戶經過時甚至會被追逐,晚間也會大聲吠叫。管委會多次勸阻無效,依規定對陳男處罰並
要求改善共25次,但陳男未採取行動,犬隻還在今年9月咬傷總幹事,但他仍堅持繼續飼
養。
此外,管委會指出,陳男擅自拆除社區內路燈,並在路燈基座鑿出暗管,將公共用電引入
自家花圃,再以明管接至牆面接線盒,疑似將電力接入自家竊電,針對此點,管委會將會
委請專業水電人員確認,是否屬實。
另,在住戶大會中,陳男被認為違規情節重大,要求其搬離社區,但也遭陳男拒絕。管委
會因此提起訴訟,請法院處理,並向陳男求償10萬元。陳男表示,犬隻需要社會化,約18
個月才會穩定,陳男更直言,犬隻見到陌生人本來就會叫,認為管委會指控過度。
由於陳男飼養的犬隻確實多次在社區排泄,且未牽繩放任遊蕩,審理期間還發生咬傷事件
,已數次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4項及社區寵物管理辦法。2024年1月住戶開
會時,因陳男多次溝通無效,122名住戶中有120票同意提起強制遷離訴訟。後續經法官判
決,陳男須搬離社區,並賠償違規罰款2萬5千元,以及竊電費1萬4525元,共計3萬9525元
,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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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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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u1164 2025-10-31 14: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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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huei252: 他搬到哪裏 不就換哪裡倒霉5F 36.235.220.34 台灣 10/3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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