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標題 Re: [新聞] 快訊/護理女神謝侑芯變謀殺案! 吉隆坡時間 Tue Nov  4 13:14:44 2025 
※ 引述《a0580531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之銘言:
: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 網紅謝侑芯猝逝命案重大進展,馬來西亞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宣布,警方援引刑事法
: 典302條文(謀殺)調查,全案將以謀殺案偵辦!
先補充警方的說法:
黃明志是「最後一個」與謝侑芯接觸和見面的人,所以按照標準作業程序進行調查,才會
決定轉朝殺人罪的角度應對。
下來看過一遍各大熱議情況:
《中國報》部分
【第一個帖(宣佈改謀殺罪)】
「要不要先拿掉護照?等下潛逃去台灣繼續做英雄……」
- 「應該會潛去他最愛的dannok,哈哈」
- 「他100%會潛逃」
「感覺這條水只是代罪羔羊,幕後應該還有一個“大老闆”,他就只是安排那些女網紅還
  是那些女k列飛給“大老闆”happy hour……結果當天出事了就自吞幾粒幫老板頂罪,
  就像某些電視劇那些劇情一樣。不是偏幫他,只是個人覺得事件不是那麼簡單。本人也
  不是對這個人很有好感。」
- 「你這劇情有點老套」
- 「香港tvb應該要找你編劇」
- 「傻嘛。還戴罪羔羊。有cctv的啊。如果有拍到別人離開酒店你以為會沒被調查嘛?別
    看那麽多戲了。回歸現實。即使有幕後老闆。那幕後老闆沒出現在那酒店裡酒店就只
    有他。那他要幫老板頂什麽罪?老闆都沒入鏡除非有突破性證據說有拍到第三方啦。
    要不然你的推斷根本不成立。」
- 「是的,事情的確沒那麼簡單,我想等中國報出到Part 100,就差不多知道事情全部了
    。」
「讓警方公平審查,還死著一個公道
  願:逝者安息,」
- 「以馬來西亞的歷史其實如果你有給夠喝茶錢這種case最後是不了了之呵呵」
「一下謀殺一下心臟病,又說身體沒有任何傷痕何來的謀殺?腦進水 等驗屍報告出來不
  是一清二楚咯」
- 「毒殺是沒有傷痕滴,援引謀殺深入調查就是暗示有他殺可能,並非純粹心臟病發。倘
    若逝者體內含毒,那麼黃就脫不了關系,但最終應該會變成誤殺。」
「這樣就對了,好好一個人給他玩死了。」
- 「幹完為了他去洗pet pet而送上自己一條命」
「人命來的,務必調查!」
「少年得志,目中無人!」
「冷眼看螃蟹,看你橫行到幾時?買了花白啤酒等看戲」
「珍惜生命,遠離網紅」
「感覺案件中的黃姓男子從一開始就隱瞞著很多事,希望警方能查個水落石出。」
「感覺之前他很有信心用價碼能洗白,只可惜他得罪太多政客,背後有一股勢蓋下來咬定
  他!要不然的話也會是一宗看不了真相的案!」
「去年假死流量不多,今年流量多」
「廣東話講“這次真是大碌夾長囖”……」
「謀殺就不至於,只是兩人共歡,一方不支而已」
「是的,是謀殺」
「可以創作監獄風雲歌曲了」
「最痛父母心」
「神不知 鬼不覺 但!人在做 天在看」
「上次睡的棺材準備一下」
「不知為什麽忽然覺得高興」
「為民除害替天行道」
「驗屍報告證明死者身前服用過毒品,namewee還會被捉進去協助調查」
「應該有新發現!
  我猜劇情是:
  查到女死者曾被人下藥迷姦,也許....
  違禁藥過量導致昏迷不醒,然後嘗試CPR搶救不果。也許.....
  真相不是我所猜的。
  援引謀殺罪調查,未必以謀殺罪提控。」
「這次真的4896了」
「完了,完了,芭比Q了」
「夠力了」
「趁他病拿他命。」
「這樣的調查才公平」
「掌聲響起來」
「你是擊敗人,這次擊敗了」
「我們都是投火箭的賣華箭粉,為什麽有些變成針對明志哥。」
「一命換一命就對了」
「好好唱歌不是好咯又不是沒才華。。。現在好咯整天ddly越做越大單」
「謀殺罪就要扣留了」
「完完,大家爽就完了」
「大志大條」
「每次無視法律
  這次就給他夠力」
「色字頭上一把刀,一失足成千古恨。」
【第二個帖(將逮捕)】
https://images2.imgbox.com/29/31/mN8Qwu3u_o.jpg
「他本來是要溜走的,哪裡知道那裡剛剛好有警察,可能上天也看不過眼,那些本來還支
  持他的盲粉現在還有什麽話說。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
- 「溜走都沒辦法,走廊大廳都有cctv」
- 「談工事也不必住Bkt Bintang區一晚RM千多的5星豪房吧…..還是許多東盟國家代表住
    的。Hmmm....有貓膩有疑問,這廢志一臉xx樣」
- 「那天是asean summit 前幾天,警方在做安全工作!結果遇到這條狗剛好做壞事要溜
    走 引起可疑被攔下檢查」
「不打馬賽克了?」
- 「脫了帽子真的不像他哦!」
「真不賴,這張照片五官都看得很清楚,尤其是那雙大眼睛。」
「這次有得看他的真面目」
「沒馬賽克 這給小編讚~」
「小編報仇了。」
「希望快點水落石出,不要讓人有機逃脫。」
「上次葬禮是假的,這次還你心願了」
「警方要的是他背後的老闆,反正黃這一次是死定了看是怎樣死而已,死在司法還是死在
  私法……」
「謀殺很大條哦 , 打死都要認吸毒吸到high 然後不小心殺死女方。 如果沒吸毒就代表
  他在清醒的情況下殺人」
「原來他真的樣子那麽樣衰」
「玩出人命,事情那裡有那麽簡單,請查個水落石出,還死者與家人一個公道!」
「弱弱的問一下中國報的小編跟這條水是有過什麼過節嗎 ?」
- 「他得罪人多,稱呼人少,連台灣都踩幾腳,更何況是馬來西亞這裡」
「臉色黃黃,肝不好」
「別讓它跑了」
「這張大頭照裡的眼神,簡直是活死人。眼神完全空洞,知道自己這次tua ki料!完全喪
  失平日囂張跋扈的樣子。」
「到最後,只是一場戲,一場惡作劇」
「原來他的淋頭是這樣的怪不的包起來。包白布好一點。」
「賊眉鼠眼 獐頭鼠目
  意思:比喻人相貌醜陋,神情鬼祟,心術不正,猥瑣,神情狡猾、奸詐。」
「頭發都沒有,怎麽驗吸了多久的毒」
「这次夠力噢。」
《星洲日報》部分
【第一個帖(宣佈改謀殺罪)】
「人有多囂張就會有多墮落了
  看來還要睡棺材來補運了」
「事情大條。。。。
  這次光頭志撲街了。。。」
「你還記得嗎..四月一號..你所做的一切是要(還)的」
「監獄風雲2.0要開拍了」
「啊 來料!kick 來料!」
「這次不能蛇出來了,一命還一命。」
「BBQ 了。。。」
「人家不是說調查報告要等2-3個月」
- 「有動機和兇器構成合理懷疑就可以逮捕調查了」
「死火了這次」
「可能是屍體被搬運過的關係,所以會先以謀殺角度調查吧!」
「錢到位,多大條都不是問題,最終花錢了事,Malaysia boleh!!!這世界沒有公義!
  !!有錢有勢才是王道!!!」
「這次4896」
「想想若沒有人關注和持續追蹤,恐怕就真的以猝死結案了……」
【第二個帖(將逮捕)】
「青鳥鬼才光頭禍,藍色藥丸掀風波,
  頭套遮面紅挑奪,下身思考性勃勃,
  社會正義不沈默,眼前的黑未冷漠,
  網絡藝圈真墮落,輿論新聞成大作!」
「被鞭時,音可以飆到最高了!」
「一沉百踩 唉.... 平常這麽“串”」
「人生真的是像跑馬拉松,跑的快和遠的人,不代表可以第一個跑到終點。」
「Huat Arrrrrrrr,這次黃明志ho xie啦~」
「其實最讓我這個網民震驚的不是他吸毒或者私生活混亂。而是他怎麼還敢鬧出人命後,
  還大言不慚,發帖說什麼信我的人就信。。他心裡素質真的不是一般人強大。一般人見
  到朋友變屍體,就算沒有犯法,心裡都會不安很久吧。。他還好意思說 rip..」
「除了恭喜也不知道要說什麽」
「上次全家人合演了一半“假死”
  現在下半場戲碼要來了
  天在看的,啊黃」
「發生的是命案 人命來的 就應該這樣調查下去 還死者家屬一個真相」
「夜路走得多,總己時間到了,真的天有眼」
「這次出名咯!流量暴炸。做好本分,少管閒事!」
「囂俳無落魄的久」
「毒海無邊~遠離毒海
  害人終害己」
「要隱瞞事實就要承受法律的懲罰!」
「大馬警察等呢個機會好耐囉」
「我國警方要扣查嫌疑犯不是突擊行動得而是先報備天下的……」
「湖水一退,到底誰沒穿褲子....
  一清二楚,一目了然...」
《光明日報》部分
【第一個帖(宣佈改謀殺罪)】
「今次真的睡棺材了,玩啦玩啦,不信邪!」
「這一個故事告訴我們得意別忘形。玩物別喪志。」
「這男的人很狂,拍自己死亡又拍被警捉,好的不靈衰的靈,終於出事了,人狂天收」
「罪名成立真的要睡棺材了」
「第一次這麽支持警方,大快人心」
「經常遊走在灰色地帶,這次終於碰到釘了,現在就要看你怎樣狡辯了!」
「剃人頭者亦剃其頭」
「上次葬禮是假的,這次還你心願了」
「人在做天在看
  是時候回報了
  不是每次都那麼幸運逃脫」
「活該!!從他開始出道 就非常不喜歡他. 作為網紅第一批的人 是他把“網廢”這種風
  氣帶出來 身為公眾人物 做事不經大腦思考 創作更是無厘頭 一個創作家人品從創作上
  就能知道 作品沒有最俗 只有更俗」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肯定改成謀殺,因為現場只有你兩個人」
「大綠!睡棺材睡出事了」
「他這次代誌大條料」
「仲唔死,唔死都一身殘,多次挑戰警方條水係大馬警察嘅眼中釘,落到大警方手有排受
  啦」
「黃明志很有可能被逼留在現場。末後的人物勢力恐怖。。。紙包不住火。。。讓火再燒
  燒吧。。很快就有答案」
【第二個帖(將逮捕)】
「睡了棺材真的是轉運了」
「支持警方 還死者公道」
「Lokap 房裡面的兄弟們,給力點好好招呼他」
「青鳥作風,平時最喜歡凸人痛處,現在踢到鐵板惹禍上身才知痛,現世報!」
「人命關天!一定要徹查到底!」
「沒事的黃明志,你是台灣青鳥的男神,反中人士會救你的。」
「這種人渣害人不淺,羞辱國家名譽。」
「社會敗類,陀哀曬華人。」
《東方日報》部分
「黃明志過去一直愚弄媒體,愚弄大眾,制造許多紛擾,時不時就有他的新聞,所謂"上
  得山多終遇虎",如今也是他自己搞出事情,沒人逼他走上這一步。看看這幾天的留言
  開心鼓掌。調侃的多過支持他的,就可見他在我們心中是什麼角色了。。。。」
「台灣青鳥現在用這幾種方法來洗白他們的偶像:
  1 誣賴大馬警方貪污腐敗
  2 說大馬政府是中共同路人
  3 把年輕人濫用毒品合理化,認為年輕人玩毒品是很平常的事」
「還等什麽。。。再等他就跑路了」
「鈔能力不夠強,談不妥」
「為什麼要排除扣查,公事公辦即可..」
看來是真的刺激了...
至於:
: 推 ice0101001: 有死刑嗎?                           114.136.172.52 11/04 11:07
併同其他推文的相同疑問,一次講清楚吧:
在約二年半前,經國會通過《刑事法典》修正案,已廢止「強制死刑、終身監禁(無期徒
刑」刑罰
當前第三百零二條(即故意殺人罪)的罰則是「死刑或三十至四十年有期徒刑」,不過就
馬來西亞方面的評論來看,似乎有點懷疑
且目前相驗報告還沒出來,所以還是先等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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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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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7.116 (馬來西亞)
※ 作者: laptic 2025-11-04 13:14:44
※ 文章代碼(AID): #1f2Ol9j_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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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護理女神謝侑芯變謀殺案! 吉隆坡
11-04 13:14 laptic 
 
推 LoveMakeLove: 謝謝馬來人補充 Terima kasih1F 36.229.48.110 台灣 11/04 13:16 
推 xoxo8: 脆友說是中共下的手,明志當天是去救人2F 210.64.71.116 台灣 11/04 13:22 
※ 編輯: laptic (180.74.217.116 馬來西亞), 11/04/2025 13:22:38
→ glacialfire: 如果是謀殺 一開始經紀公司幫忙編劇是嗎?3F 27.51.105.219 台灣 11/04 13:23 
推 AnpingTW: 我覺得那個大老闆的有可能5F 42.72.18.240 台灣 11/04 13:27 
推 a2156700: 被鞭打的時候可以飆高音了6F 101.8.233.159 台灣 11/04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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