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nkela1 (無敵金珂垃)標題 Re: [新聞] 大馬警方找不到人!黃明志人間蒸發近2天時間 Tue Nov 4 16:18:22 2025
一開始我和大家一樣 都覺得黃就是毒蟲 現在大馬朝謀殺案辦案?這用力過猛吧
反而讓我懷疑黃是不是真的被警察陷害耶 那黃到底有沒有吸毒也得重新思考了吧
黃就是個普通色色男人 愛正妹愛大奶 我看不出任何他找女方party再殺了對方的任何
表面理由 有沒有拉k用毒品?只能說只有他和警察才知道 但要講他害人致死?
抱歉 我直接不信 除非謀殺涵蓋了給人毒品讓人OD致死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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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inkela1 2025-11-04 16: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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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80211ab: 不懂大馬法律 要看屍檢報告1F 61.224.25.121 台灣 11/04 16:20
推 vv22hh: 根據馬來西亞刑事法典第302條的規
定2F 114.137.46.209 台灣 11/04 16:20
推 chnet3214: 他就已經是黑名單人物了 自己跳進去4F 61.220.191.26 台灣 11/04 16:20
→ vv22hh: 謀殺也包含刻意的消極不作為,如具
有法定義5F 114.137.46.209 台灣 11/04 16:20
→ chnet3214: 後續被人弄 也正常...7F 61.220.191.26 台灣 11/04 16:20
→ vv22hh: 務時,故意不履行救助義務導致死亡8F 114.137.46.209 台灣 11/04 16:20
→ A80211ab: 如果屍檢查的死因是外力因素 就很難說吧9F 61.224.25.121 台灣 11/04 16:20
→ chnet3214: 他如果逃不出大馬 大概率凶多吉少
到時候誰又關心真相呢 警方就是真相10F 61.220.191.26 台灣 11/04 16:21
推 windowhihi: 謀殺又不只有主動殺人一種12F 65.181.90.41 香港 11/04 16:23
→ jinkela1: 大馬警察的聲譽 其實比台灣北檢還不如13F 36.227.6.170 台灣 11/04 16:23
推 DavidJam: 其實這也蠻奇怪的,黃明志自己知道大馬跟台灣的法律差別,為什麼一定要在大馬玩,在台灣玩被抓到也不會像在大馬那麼嚴重,何況是殺人。還是說黃明志已經吸到連這麼簡單的邏輯都想不清楚呢?14F 223.140.228.82 台灣 11/04 16:23
→ jinkela1: 以前 很久前 就有過大馬政治人物安華被控案件 辦很多年而且過程很黑的19F 36.227.6.170 台灣 11/04 16:24
噓 flyshine: 嗑藥亢奮弄死人,藥退了才發現代誌
大條,你知道嗑藥的當下不能用常理
思考嗎?21F 42.70.49.110 台灣 11/04 16:27
→ lipstick: 看來是餵毒性侵24F 36.224.127.131 台灣 11/04 16:28
→ mij: 都死人了還可以挺喔25F 1.162.117.123 台灣 11/04 16:29
噓 starjojo: 還有青鳥在幫吸毒仔洗地喔 是幫忙舔過大麻黃的屌舔上癮了26F 42.70.114.183 台灣 11/04 16:30
推 mrcat: 例如女的自己覺得 overdose 快死了想要叫救護車,被他阻止,以免自己被抓吸毒28F 49.218.242.134 台灣 11/0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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