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標題 Re: [新聞] 花蓮陸配村長案 內政部:地方無另行解釋
時間 Sat Nov 15 00:09:22 2025


其實這位陸配有打電話去重慶公安要放棄中國國籍

但是直接被打槍

就算用國籍法也有這但書

外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三、因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取得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內政部繼續硬幹只會更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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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45.67 (臺灣)
※ 作者: Sinreigensou 2025-11-15 00:09:22
※ 文章代碼(AID): #1f5rGrrJ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3136565.A.D53.html
kaiblue: 但是不會真的用這條但書反擊民進黨,而且非可歸責這四個字比較主觀1F 114.37.210.208 台灣 11/15 00:12
vwpassat: 敵國人 非外國人,不可混為一談!3F 1.165.228.127 台灣 11/15 00:13
kaiblue: 陸配就不適用國籍法了,民進黨100%理虧4F 114.37.210.208 台灣 11/15 00:14

是沒錯

但是就算民進黨硬要用也過不去

反正結論就是民進黨無法阻止陸配參政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2.8 臺灣), 11/15/2025 00:15:11
vwpassat: 敵人都須就地槍決,就無參政問題。5F 1.165.228.127 台灣 11/15 00:16
atari77: 敵個屁 憲法還明訂那是我國領土6F 61.30.134.114 台灣 11/15 00:18
ice0101001: 關於刪除統一某黨立委自提自撤7F 36.230.67.116 台灣 11/15 00:23
doggy0221: 陸配不適用國籍法+1,他們來台灣取得身分不是走外國人歸化程序,而是直接向移民署申請定居證,而且戶籍法第15條也很明確區分外國人跟陸港澳身分,身為主管機關的內政部竟然裝傻,擺明是故意衝康的8F 211.72.239.209 台灣 11/15 00:45
etiennechiu: 陸配是根據兩岸條例,不是國與國的外國人條例14F 49.216.90.115 台灣 11/15 00:47
xjiang: 有些人是真硬漢,有些人只會硬幹16F 122.116.221.80 台灣 11/15 00:59
tv50046: 比憲法大,了不起17F 114.44.168.245 台灣 11/15 01:04
walhalla: 淦怎麼不叫習近平過來選18F 36.224.30.169 台灣 11/15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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