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850346 (Jo)標題 [新聞] 遺產可不用給手足 特留分擬修正時間 Mon Dec 1 07:48:01 2025
遺產可不用給手足 特留分擬修正
2025-11-30 00:00 聯合報 記者
張曼蘋
劉懿萱
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法委員吳宗憲(左二)十一月七日舉辦記者會,表示擬修民法,刪除「手足保底特
留分規定。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法委員吳宗憲(左二)十一月七日舉辦記者會,表示擬修民法,刪除「手足保底特
留分」規定。本報資料照片
身價超過廿億的資深藝人「小哥」費玉清,曾被爆料考慮在身後將全數財產捐獻公益,但照
民法規定,旁系血親仍有繼承權。日、德、法、韓等國特留分僅保障直系親屬與配偶,立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本周三將邀法務部、司法院專題報告,法務部也承諾最快明年初啟動修法
。前立委羅淑蕾二○一六年卸任後,成為北市會計師公會首位女性理事長,擁數億資產卻捲
入兄弟爭產官司。羅淑蕾認為,特留分本來就不應該,尤其是在懲罰結婚沒有小孩的人,她
碰過許多案例都是如此,多數人以為兄弟姐妹不會來搶財產,「可是死了以後,大家見到錢
都會來搶。」
羅淑蕾說,她都會建議當事人應做好生前規畫,而她自己則秉持「花光最好」原則去享受人
生,「自己把它花光最好,何必讓人爭奪?」而生前也要做好遺產配置,能趕快過戶就過戶
,別留到死後變特留分爭議問題。
我國單身世代上升、長照需求增加、重組家庭普遍化,制度改革呼聲再起。台灣遺囑協會今
年八月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法第一二二三條『兄弟姊妹特留分』,回歸遺
囑自由,終結家庭紛爭」,迅速累積七千七百一十二人附議。
法務部九月廿三日曾回應,行政院、司法院二○一六年十二月廿六日將「民法繼承編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但立法院審議時,各界對代位繼承、降低特留分比例、「兄
弟姊妹」之法定繼承人地位及其特留分、保障不同障別之身心障礙者等議題仍有不同意見,
再因立院屆期不續審而未完成審議。
法務部今年委請學者辦理「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委託研究案,因
應高齡化及少子化趨勢,參考日本修正繼承法規定及施行經驗,檢討修正相關規定。法務部
長鄭銘謙十月立院備詢時說,最快明年初啟動修法程序。如今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本周三
議程,將邀法務部、司法院就「民法繼承編特留分制度之檢討」專題報告。
綠營立院人士認為,民進黨團雖未明確討論及定調方向,不過目前我國家庭結構改變,該議
題也與民生相關,確實有討論空間。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為,這會期有機會通過,目前司法界、實務面都支持修改,就看屆時委
員會如何聚焦。吳強調,兄弟姐妹不用特留分,如果手足間感情好可用遺贈方式,包括口述
、書面、公證皆可。
https://share.google/cKjPT0N3V06VHBFSR
……………………
既然要刪掉兄弟姐妹遺產特留分,那也應該要把兄弟姐妹互負扶養義務刪掉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04.8 (臺灣)
※ 作者: jo850346 2025-12-01 07:48:01
※ 文章代碼(AID): #1fBDUph7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4546483.A.AC7.html
推 VVizZ: 喔爸爸媽媽我拜託你們 不要再逼費玉清結婚1F 220.130.142.210 台灣 12/01 07:49
※ 編輯: jo850346 (223.138.104.8 臺灣), 12/01/2025 07:49:25
→ VVizZ: 因為他是個有錢人 等到有一天他死掉了以後我的兒子就會 變成繼承人2F 220.130.142.210 台灣 12/01 07:49
→ druu: 原來兄弟姊妹有義務相互扶養喔5F 36.235.76.92 台灣 12/01 07:50
推 Kay731: 扶養義務順便拿掉6F 27.52.64.90 台灣 12/01 07:50
→ druu: 那萬一兄弟姊妹之中出了一個+9不就很衰7F 36.235.76.92 台灣 12/01 07:51
→ VVizZ: 那對父母扶養義務呢
父母對子女只到成年 頂多20修法18
這樣是不是扶養18年之後可以免責了8F 220.130.142.210 台灣 12/01 07:51
噓 gilbertchen8: 兄弟姐妹沒義務互相撫養
頂多同住家人有些道義上的義務
看到死在房間 幫忙報警11F 36.230.35.111 台灣 12/01 07:54
噓 GetMoney: 扶養義務的規定在哪?14F 101.12.146.247 台灣 12/01 07:57
推 deann: 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配套應該也可以拿掉
誰說兄弟姊妹沒扶養義務的...15F 220.128.121.214 台灣 12/01 07:58
→ gilbertchen8: 樓上 那裡有寫?
找出法條呀
不要把同住家人 跟兄弟姐妹搞混17F 36.230.35.111 台灣 12/01 08:00
噓 gilbertchen8: 不懂的人 講話都很大聲啦21F 36.230.35.111 台灣 12/01 08:01
→ deann: 笑死 一堆沒念過法律的跟人家談扶養義務
法條給你了 要不要公開道歉阿22F 220.128.121.214 台灣 12/01 08:01
→ gilbertchen8: 那個要同住啦
兄弟姊妹不撫養 犯法嗎?
我就問這句24F 36.230.35.111 台灣 12/01 08:02
→ gilbertchen8: 不養父母 子女 會被告 你找法條 不撫養兄弟姐妹 會被告法條 我就道歉不然你道歉28F 36.230.35.111 台灣 12/01 08:04
→ jo850346: 不以同居為要件喔~法律規定兄弟姐妹互負扶養義務31F 223.138.104.8 台灣 12/01 08:05
推 deann: 沒規定要同住喔 只要前面順位的扶養義務人都不在 依法沒同住也可以請求好嗎Y33F 220.128.121.214 台灣 12/01 08:05
→ gilbertchen8: 你找出來 有兄弟姊妹互告沒撫養 被判有罪 我就道歉 不然你道歉35F 36.230.35.111 台灣 12/01 08:06
→ deann: 同住那個家長家屬的問題 難道獨居者一定要Y37F 220.128.121.214 台灣 12/01 08:06
→ deann: 笑死 大哥 這個是民法規定耶
可以請求履行扶養義務阿 大哥你懂不懂法律人家都貼法條出來給你看 你要繼續裝死沒關39F 220.128.121.214 台灣 12/01 08:07
→ gilbertchen8: 你找出有不同住 兄弟姊妹告對方不撫養 還判有罪案例42F 36.230.35.111 台灣 12/01 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