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garetteass (NONE有給予正向回饋)標題 Re: [問卦] 32元電鍋案會翻車嗎時間 Thu Dec 4 09:54:42 2025
※ 引述《windward (瘋風)》之銘言:
: 剛看脆上有人討論
: https://i.urusai.cc/k1gi9.jpg
: https://i.urusai.cc/T61It.jpg
: 若照上面所述是事實的話
: 清潔員提不出老婦人在哪 根本無法證明是不是真得有這個人
: 也提不出購買新電鍋的證據
: 只看表面很像拿電鍋回去 被檢舉後再拿回來
: 只是中間穿插說自己送給老婦人 然後再買新的替換回去
: 大家同情穿插的部分目前也沒任何證據支持這個說法
: 所以下面有人推論是不是慣犯被人看不下去檢舉
: 雖然是小錢沒錯 但大家主要是同情做好事被冤枉
: 這個車會翻嗎
翻車是一回事
這個案子是否有法律上的比例原則問題是另一回事
今天就算這清潔隊員確實是貪小便宜
私下將回收物拿回家行之有年被弄
為了一個32元的回收舊電鍋
消耗一堆司法及社會資源
且面臨本刑五年以上的刑罰是否合理
這是此案的另一個議題
容我引用腦傷法學大師的一段話
https://i.imgur.com/NaNBSGP.jpeg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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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igaretteass 2025-12-04 09:54:42
※ 文章代碼(AID): #1fCEdcC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4813286.A.318.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問卦] 32元電鍋案會翻車嗎
12-04 09:54 cigaretteass
→ lupin2401: 貪污就去坐牢1F 39.12.130.64 台灣 12/04 09:55
推 dnzteeqrq: 有黨證才適用 =.=2F 49.216.222.207 台灣 12/04 09:56
→ gfabbh: 要談比例原則的話,那貪污罪要按貪污金額分級嗎?3F 211.20.204.163 台灣 12/04 09:58
法律的設計有一個思維
殺1個人跟殺100個人罪刑接近的話
會不會導致犯罪者擴大犯行?
推 a94037501: 他主張送人怎麼緩起訴笑死讓你上法院證明你真的送回收阿嬤發現真實不好嗎5F 111.71.14.145 台灣 12/04 10:00
看清楚文章內容
實務上司法如何執行跟立法原則是兩件事
→ ziso: 私下被弄應該是因為不只一次吧
一定是早被知道常這樣幹 才有機會被蒐證7F 211.72.185.125 台灣 12/04 10:01
哪怕他常這樣幹
但這些就是民眾丟棄的回收物
因為是公務員的身分貪小便宜
就面臨本刑五年以上刑罰是否合理
推 overno: 還以為自己是有党證不就連查都不用查9F 110.28.121.123 台灣 12/04 10:01
→ ironct: 有人主動檢舉又不辦的話,是不是又可以炒作詢私妄法?10F 203.160.86.157 香港 12/04 10:03
推 a94037501: 貪污罪就最低五年啊不然以後公務員辦12F 111.71.14.145 台灣 12/04 10:05
→ ironct: 司法不依法處理被罵就算了,依法處理也要13F 203.160.86.157 香港 12/04 10:05
我對司法執行面沒有任何意見
這是立法的問題
→ a94037501: 事都先跟你要五萬14F 111.71.14.145 台灣 12/04 10:05
法律講行為跟動機
你的例子跟這個貪小便宜32元舊電鍋沒有可比性
※ 編輯: cigaretteass (101.10.222.193 臺灣), 12/04/2025 10:09:13
→ ironct: 被罵的理由在哪?15F 203.160.86.157 香港 12/04 10:07
推 rockido: 毒品都按照克數分級了 貪污也可以分吧
把微小極度輕微的定在2年以下 就有緩起訴空間
而且依照近幾年大法官解釋的趨勢已是如此16F 223.138.62.53 台灣 12/04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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