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ddbot1024 (外星大尾Y)標題 Re: [新聞] 黃國昌質詢禁小紅書違法擴權 刑事局時間 Fri Dec 12 09:49:22 2025
※ 引述《a22663564 (最初的感動)》之銘言:
: 重點摘要:
: 1. 詐騙財損數據懸殊 : 今年全台詐騙 826 億 ,小紅書僅佔 2 億 ,不成比例。
: 2. 法律引用嚴重錯誤 : 內政部引用針對單一「詐欺網頁」的 第 42 條 來封鎖整個平?
: 。
: 3. 缺乏正當納管程序 : 未依 第 27 條 先公告納管小紅書,就直接跳過程序進行封鎖?
: 4. 帝王條款濫用風險 : 若第 42 條可隨意封鎖平台,第 29 條等監管罰則將形同廢文?
: 5. 法務部未明確背書 : 法務部參事表示未見過相關公文,顯示跨部會法律見解未統合?
: 6. 執法標準雙重矛盾 : 若依此邏輯,FB、Google 上有詐騙訊息也應被全站封鎖。
: 7. 行政擴權警示 : 警告行政機關勿透過曲解法律擴張權力,應回歸法治國原則。
: 簡單來說質詢時,內政部一直跳針說小紅書不理台灣,所以有照法律相關程序來封鎖,?
: 實際上小紅書不理的情況,你內政部應該要請數發部先列入納管,在跟小紅書說如果不?
: 管會有什麼情況發生,但數發部根本沒公告納管就直接封鎖
: 原本是ABCD的程序
: 但你直接A跳D
: 且法條也引用錯誤
: 再者內政部說有跟法務部開會
: 但派上去的法務部人員回答不出來
: 為什麼要用42條封
: 說還要回去請示高層
: 有些人還在說就是在鑽法律漏洞
: 不給政府封啊
: 我反問一個政府的法務部 : 如果做重大決策連這個漏洞都沒發現
: 難怪北檢敢這樣亂玩
最噁心的是警政署的公告,說小紅書因為不到一定規模所以不適用27條;那你各位以後做直播廣告電商平臺小心了,政府可以故意不要公告你納管,隨便想個理由說你不服管教或法令直接用42條禁封你!難怪有人在傳這是數位中介法復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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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ddbot1024 2025-12-12 09: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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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質詢禁小紅書違法擴權 刑事局
12-12 09:49 addbot1024
推 yuehxian: 上樑不正下樑歪,總統就不守法了1F 111.71.212.28 台灣 12/12 09:54
推 preisner: 需納管標準還有一條是一定詐騙風險
政府認為小紅書有一定詐騙風險了還不先行文要求需納管????2F 60.248.161.28 台灣 12/12 09:54
推 moon1991: 現在已經是獨裁沒在依法行政,想封什麼網站就封什麼網站5F 114.46.173.205 台灣 12/1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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